2007年广东高考招生录取批次
   
2007年在广东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分四批进行,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院校划定A、B两类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录取。具体分批情况如下:
  
①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重点及一般本科、专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类普通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艺术专业。其中本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36所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的艺术师范专业在零批次录取外,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按各校普通类的批次安排在各个阶段提前录取。专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在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录取开始前进行。
  
 ②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及重点院校(2006年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③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④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其中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招生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对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专科生)、成人高校普通班的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专科专业参加B类院校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的录取工作与第三批A类院校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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