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江
不久前,一名被称为“强盗爷爷”的美国男子终被抓获。被抢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这名男子面容慈祥,略有些秃顶,看起来就像一位普通的邻家爷爷。而从2008年12月到今年8月10日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一共抢劫了26家银行,抢劫范围遍及美国的14个州。强盗,是那些用暴力夺取别人财物的人。这样的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且古今皆然。
在咱们这里,盗与贼往往形影不离。《清稗类钞》辟有“盗贼类”,对二者进行了辨析:“凡财物所有权之在人者而我取之也,以强力行之者为盗,其得之也曰抢。以诡计行之者为贼,其得之也曰窃。”当然,这只是一个粗略的划分,“亦有谓盗为贼者,马贼是也。亦有谓贼为盗者,盗犹言取也”。强盗有个众所周知的雅称叫绿林好汉。《后汉书·刘玄传》:“王莽末,南方饥馑,人庶群入野泽,掘凫芘而食之,更相侵夺。新市人王匡、王凤为平理争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臧于绿林中,数月间至七八千人。”强盗还有一个雅称则不大常见,那就是“夜客”,源于唐朝才子李涉的遇盗诗——春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相回避,世上如今半是君。《全唐诗》收录此诗时题作《井栏砂宿遇夜客》,因有此名。
历史上有不少读书人遭遇过强盗,李卓吾感叹宋时“强盗直恁地多”,非独于宋。《累瓦编》里,吴中老儒沈文卿读书读到半夜,发现家里来了小偷,因为什么也没偷到,老先生自生愧疚,问他“赠汝以诗如何?”不待回应,乃长吟曰:“风寒月黑夜迢迢,孤负君来此一遭。只有古书三四束,也堪将去教儿曹。”吟罢,“盗亦含笑去”。不过,这里的盗显然属于贼类。明朝大儒陈献章的遭遇与李涉相近。《玉光剑气集》载,陈献章自京师还,与族弟同舟,到阳江时被劫,“舟人财物尽失”。陈献章坐在舟尾,呼曰:“我有行李在此,宁取我物耳。”强盗问你是谁呀?答曰“我是陈献章”。强盗听罢,举手作礼:“我小人不知,惊动君子,幸勿怪。舟中之人,皆先生之友也,忍利其财乎!”然后把刚抢的东西又送还了。此类感召故事的真假无从考证,然像贪官可划分俗雅,强盗中亦可划分文武吧。这样打量,李涉们碰到的其实都是文盗。清朝陆陇其当地方官的时候作过一篇《劝盗文》,让人拿到狱中诵读,“一念之差,不安生理,遂做出此等事来,受尽苦楚。然人心无定,只将这心改正,痛悔向日的不是,如今若得出头,从新做个好人,依旧可以成家立业”云云,据说“一时狱中痛哭失声”。假如《郎潜纪闻初笔》里的这段记载属实的话,痛哭的恐怕也只是文盗。
武盗是不会听什么“道理”的。咸丰年间,曾国藩为赐“御用黄里貂马褂”,第二天,“有盗以小舟夜劫文正座船”,别的不要,单要那件褂子,吓得曾国藩“噤不敢言”。康熙年间,池州太守郭某领凭赴任,中途给打劫了,“眷六十余皆歼焉,惟妻及幼子得生”。强盗胆子大到了什么程度?把人家的妻、子当成自己的,委任状拿着,“即扬扬至任,谒上台”。诡异的是,这个人还“为政精明,人咸爱重之”。强盗诚然可以当官,像“做贼还做官”的郑广那样,但毕竟要招安在先啊。还是康熙时候,福建龙溪县有家富户老是失窃,案子也破不了,“官严比”,大家终于有一天蹲坑把贼蹲到了,跟踪他,竟“从漳州守郡廨后垣跃入”,捕快“飞一刀击之,不中,掷一砖,中额”,但谁也不敢过去。一直守到天亮,反正这个过程中没人出去,就来个“胥徒杂役一一点名”,看谁额头受伤了,结果倒是漳州知府“以乌纱帕裹额,微有血痕”。原来,这个人是以巨金买官买上来的,但人们不解的是,都当上官了,怎么还干这种事呢?他说:“故智复萌,情不自禁,所谓经营长物无餍足也。”跟贪官捞钱一样,未必用得了多少,习惯了。郑广是先做贼后做官,如知府这样,就是郑广所嘲的做官还做贼了,当然,这种贼从事的勾当没有知府那么直接。
李卓吾在评点《水浒传》时多次言及强盗,并且把矛头直指那些没有冠以强盗名号的强盗。比如评点第二十二回“阎婆大闹郓城县朱仝义释宋公明”时说:“朱仝、雷横、柴进不顾王法,只顾人情,所以到底做了强盗。若张文远倒是执法的,还是个良民。或曰:知县相公也做人情,如何不做强盗?曰:你道知县相公不是强盗么!”评点第五十七回“徐宁教使钩镰枪宋江大破连环马”时又说:“一僧读到此处,见桃花山、二龙山、白虎山都是强盗,叹曰:当时强盗直恁地多!余曰:当时在朝强盗还多些!”评点第六十四回“呼延灼月夜赚关胜宋公明雪天擒索超”时说:“宋公明只是一个黄老之杰,以退为进,以舍为取。可笑关胜、宣赞、郝思文那厮,都被圈套,尽为出力,人品何在,真强盗也。”李先生此论,足以让人眼界大开。
《清稗类钞》评价时局,说“盗贼横行,明火执仗之徒,鼠窃狗偷之辈,几已所在皆是矣”。放在当下,倘若把“盗贼”置换为“贪官”,看来看去,却也熨帖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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