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江
哈尔滨市6名警察涉嫌将哈尔滨体育学院2004级篮球专业学生林松岭致死,我愿意像鄢烈山先生一样理解成社会暴戾症候群的一个点状表现。一方的车开得快了点儿,又揶揄嘟囔的另一方;于是就口角,就厮打,就杀人。但是有一些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双方为这么点小事大打出手,谁也不肯哪怕稍稍退让一下,某一方或者双方一定是有什么“背景”。
人们喜欢谈论“背景”,是因为现实中许多不正常现象的背后,的确都有“背景”。9月份,深圳“舞王”歌舞厅的一把大火,瞬间夺去了45条鲜活的生命。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当时代大家连问了三个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一个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的单位能够长期存在?为什么这样一个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都没有发现?为什么我们要把决心下在事后的处理上,而不是重视事前的预防呢?我想,不会有人把赵副局长的设问理解成疑问吧!为什么?赵副局长和我们其实当时就都知道,因为它有“背景”。
人们喜欢谈论“背景”,还在于类似“舞王”的“背景”究竟是什么,随着案情的抽丝剥茧,逐渐大白于天下,最后能“拔出萝卜带出泥”也说不定。在哈尔滨这起案件中,网络传言死者林松岭和另一名当事人车亮的直系亲属分别是中央部委和省市有关领导,究竟真相如何,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答了人们的疑问。而还有更多的,却永远停留在“猜测”层面,到最后来了个不置可否,不了了之,究竟有还是没有宛如一出“罗生门”。不用到最后,越是顾左右而言他,含糊其词,越让人们对“猜测”坚信不疑。
在当下我们的社会,谁要是否认“背景”的作用,谁恐怕就是天外来客。而人们喜欢那么谈论“背景”,足见“背景”在生活中的影响有多大、有多恶劣。有了“背景”,没有办不到、摆不平的事情。一些正与邪的较量,完全变成了“背景”大小的较量,倘若没有更为强硬的人物拍案一怒,则可能邪要压正。“背景”是对法治的藐视,如果我们对它抱着“不可不问,不可深问”的态度,由它占据上风,有“背景”的人难免有恃无恐,没有“背景”的人难免艳羡之、垂涎之、百计欲攀之,使整个社会乌烟瘴气。
有一天,对某一个看似不可思议的突发事件出现,人们不再本能地谈论到“背景”,是不是我们才可以小声地说一句,我们在法治社会的路途上又前进了一步?
2008年第11期《半月谈·内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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