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白
9月14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会风文风的规定》,明确限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控制发文数量等。此前几天,广州市也出台过类似的规定,不仅如此,还明确了以多大的篇幅或多长的时段,报道什么级别的领导干部活动。
假以时日,出台此类规定的地方还会增加,这是笔者的一个判断。作出这个判断,主要是基于“文山会海”已成我们社会的痼疾,不表示一点儿决心、不下一点儿猛药,看起来是不行了。这几年,因为开会时有人台下睡觉而导致台上领导干部拍案一怒的新闻,听起来都不大新鲜了,这不是偶然的,其中既有与会者的态度问题,更有会风的冗长乏味问题。拍桌子的领导可能从来不会扪心自问:换上我坐台下,我讲的这些东西自己会相信吗?其实,即便没到打呼噜、流口水的程度,开会的时候如坐针毡,开完的时候如蒙大赦,这种情形我们也都经历得多、听得多了。在中国,开会讲究场面大,人数多,于是就难免“拉夫”去凑数。强按牛头不喝水,那些没有站起来走人而留下来睡觉撑场子的,真应该嘉奖才是。
广州、重庆出台的这些规定无不“细致入微”。重庆方面,除法定会议外,全市重要会议会期不超过两天,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5小时。全市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和报告原则上控制在90分钟以内;全市专题会议讲话不超过70分钟;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不超过60分钟;一般会议讲话不超过40分钟;交流发言不超过8分钟。广州方面,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广州电视台全市新闻联播不超过3分钟。对市委书记、市长公务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新闻通稿,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新闻不超过2分钟……
如此等等,似乎很有可操作性,届时对照执行就是了。不过,问题可能没有这么简单。严格说来,这样的规定前些年已经有过。那个时候为什么没有奏效,抑或只是奏效一时?如果我们找不到或分析不出其中的原因,或分析出来了却无奈于现实社会的掣肘(比如规定归规定,现在领导交待了),那么这一回也就不可能报以期望。前几年好多地方为了表示坚决不开会,都纷纷制订无会日、无会周乃至无会月之类,操作性不是更强,但是起到过作用吗?作为一种载体,会议本身无辜,完全不必对之恨之入骨的架势,关键是操纵它、控制它的人,把它给扭曲成什么模样。出过国考察的人们说,其实外国比我们的会多,但是人家开的是有用的会。现在,广州、重庆有规定了,难道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本不必开的会议和根本不必讲的话,就能赢得听众吗?
广州、重庆出台相关规定,目标指向都是一个:搬“文山”、填“会海”。出发点无论如何还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如果高估了规定的功效,以为凭此就能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难免失之于幼稚。会风文风在今天,已经不是单纯的某个领域的问题,也不是某个地方的局部问题,一两个规定,还不具备撼动它的力量。别说规定了,即使制订一部《开会法》、《讲话法》,也未必奏效。
200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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