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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评:"亏本价"卖楼慎言不正当竞争(12.8-12.14)

(2008-12-15 17:20:25)
标签:

房产

分类: 每周地产观察

周评(12.8-12.14):"亏本价"卖楼慎言不正当竞争

消息面:

【买房减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五大重点任务:1、增强股民信心,减轻买房负担;2、确保粮食安全,大幅增投三农;3、改革垄断行业,多进关键设备;4、促农民消费,培育内需城市群;5、社保全国转续,全力维护稳定。

【楼价下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2%,环比下降0.5,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3个,其中深圳-18.0%、广州-8.8%排在前两位。

【城市运营商】12月10日,作为广州城市建设投融资新主体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将逐步打造成上市公司,,为广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CPI下降】11月CPI同比上涨2.4%,环比下降0.8%。1-11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3%。其中,城市上涨6.0%,农村上涨6.9%;居住类价格上涨6.2%。

言论】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近日表示: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属于不正当竞争要被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面对争议,周久耕回应:“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担心其造成的后果,我要对老百姓负责。”

 

满口楼言:

    本周公布了两份极具参考意义的数据,一是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深圳、广州楼价再次领跌全国,印证了广深楼市颓势;二是11月   CPI继续走低,仅为2.4%,市场对降息的预期增强,防通缩的声音抬头。

    扩大内需显然不是动动嘴皮子那么简单,4万亿不是把钱花出去就行,还要花得有效果,而且要力争是最好的效果。中央工作会议部署明年工作五大任务,明确指出要把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和发挥房地产业支柱产业作用结合起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负担,发挥房地产在扩大内需中的积极作用。至于怎么减,还是个未知数。数来数去,银行给予的房贷优惠已经不少,契税也降了,最有可能的是“降低营业税征收年限”和“买房退个税”。个人对中央政策的看法是:宜早不宜迟,不然会殆误时机;宜细不宜粗,把细则明确地方和市场才不会有那么多的观望揣摩,影响执行效率。在本轮“救市运动”中(无论对楼市还是经济),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努力创新,因地制宜地出台扶持政策,不能一味地依赖和等待中央的集体部署。毕竟,自家的家底只有自己清楚。

    说到地方,本周有两个关于地方的新闻引起我的关注:首先,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按照意图,该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打造成上市公司,为广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这个新闻看似平淡无奇,我却再三研读,因为它引起了我对政府角色的思考:我们的政府究竟应该做“运营城市”的“大政府”还是做“服务城市”的“小政府”?如果是前者,难免时不时会引发民间对政府“与民争利”的质询。如果是后者,显然又与当下的国情不符。

    这不,来自南京的一则消息就很有意思,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表示,为了对老百姓负责,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要被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中国有句老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包涵了老百姓对官员的真诚期许,也经常被官员自勉之。但是,是不是只要做事的目的是为民做主就是好的呢?不一定。民间一样有“好心做错事”的说法。特别是那些连老百姓有很大异议的事,“为民做主”的时候更要小心谨慎,科学决策。比如查处开发商低于成本价卖楼这事,姑且不论有没有这种情况,即使有也不可以轻易断言“不正当竞争”。一些网友质疑厚此薄彼不是没有道理:河南的大白菜2分钱一斤没人要,远远低于成本价,政府为什么不干涉?

    再说了,如果开发商真的需要亏本才能把楼卖出去,政府一旦禁止,开发商的资金很可能就周转不了,企业就可能死掉,这个时候楼盘烂尾的可能性不是更大?而且,在国内开发商“滚动开发”的开发模式下,一个楼盘、一个开发商的死掉很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市场的事,还是留给市场解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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