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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中小户型,还要中低房价

(2006-08-09 08:55:05)
分类: 2006房地产

 

最近一段时间各方都在热议有关“70%中小户型”的话题,按照目前各个地方政府出台的细则,不出意外的话,从明年开始楼市就会有大量的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产品上市,缓和市场求大于供的供需矛盾。但是,要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单纯从增大中小户型供应着手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如果没有解决民众更为关心的价位问题,一切都是空谈,这也是建设部将增加中低价房供应量作为06年工作要点的根本原因,遗憾的是目前大家对此好象有点健忘。

 

一平方米一万二贵不贵?

我为什么会对此深有感触?因为最近正好有朋友问起。朋友一大人一小孩,想在天河公园附近买房,面积不要太大,40-60平方米足矣。可是,几经寻觅只有一个公寓楼盘有符合面积要求的小复式,但价格却高到12000/平方米。要知道,2004年前后那里的房子也就五六千一平方米,短短两年现在的价格已经是当初的数值乘以2了。不过,价钱贵是贵了点,但听朋友的意思,由于找不到更好的选择(实际上那里根本没有其它小户型供应),朋友甚至有豁出去的打算,几乎吓了我一跳。

我屈指一算,好家伙,50平方米的房子,12000/平方米总价要60万元。这个价格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目前二手楼市有6成以上的人买的是总价40万元以下的房子,而且都想着房子越大越好,哪里有几个人愿意花那么大的价钱住这样的小房子。于是,朋友的这个想法遭到了作为“穷人”一族的我的猛烈炮轰,一再建议她为将来着想用这个价格去买套大一点的户型,比如东圃一些6000/平方米左右的楼盘相比之下就不错。可惜的是,纵然我苦口婆心地“摆事实,讲道理”,朋友还是铁了要买小户型。黔驴技穷的我只好建议她去买当地六七十平方米的二手房,至少可以让自己的空间住得更加舒坦,还可以省下一大笔养老钱。

事情过后,我心里忍不住在想:这样的小户型高总价,如果不是朋友这种有比较丰厚积蓄的人,而是那些收入不高的中低收入阶层,岂不是一样买不起。紧接着,联系到最近报纸披露的广州两块新批出的地昌岗中路164号和金沙洲B3725D01)都只提到了“限户型”没有提到“限房价”,想到那些以为可以借机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阶层,笔者不禁暗暗捏了一把汗。

 

中低价房谁来建?怎么建?

中小户型要扩大供应,中低价房要建,中低价位的中小户型更要建。这个事实已经不需要再争论。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它们应该由谁来建?是房地产商还是政府?它们应该怎样来建?怎样建才不会好心帮倒忙?在“看似市场又见行政”的大环境下,这个问题不好搞清楚,但又必须搞清楚。但有一点我想是肯定的,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照搬西方国家解决住房问题的模式或者回到行政经济时代的模式都不适合,解决方法只能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出发来寻找。

现在社会上有一个观点很流行,这个观点认为房地产应该是“市场为有钱人服务,政府为穷人服务”,意思就是对市场政府不应过多的干预,地价和房价由市场自由来定,而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才是政府要服务的对象,比如建经济实用房、廉租房等。表面来看,这种“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的逻辑似乎简单而又有理,很合一部分人尤其是发展商的胃口。但是仔细一想,你会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它忽略了目前房地产市场各个利益群体瓜分土地资源的暧昧方式,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这个锅非政府和发展商一起来背不可,既经济(发展商的市场运作可以节约成本)又实际(现时的环境没有行政干预很难解决问题)。因此,我认为目前由政府在批地时限制套型、限制价格的方法是有合理之处的,也是可行的,而且完全不必理会个别大发展商因为利润减少所“威胁”的“不盖房”,因为他不盖还有很多人抢着盖。但是,对于在新政之前已经批出的地块政府最好不要再做干预,一来与法不合,二来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做法,除非政府通过协商、补偿等方式征得了发展商的同意。

最后一点,希望各个地方政府在执行“限价格、限户型”政策的时候可以拿出魄力来,不要尽出“只限户型,不限价位”或者“限出一个天价”的笑话,也不要一心把中低收入阶层“移民”到生活成本太高的郊区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投机取巧只会使问题复杂化。举个不好的例子,如果给某个地块的限价比目前该地块的最高楼价还高,这不是给发展商涨价找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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