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与采访对象应和谐

标签:
采访对象公众人物齐鲁电视台偏见隐私权杂谈 |
分类: 传媒时代 |
前一阵刚刚出现《齐鲁电视台》记者王羲在采访时被村委会主任辱打事件,近日又发生王志文对摄影记者竖中指事情。网上议论很多,但大多分为两派。一派拥护记者,认为明星摆架子、没素质;一派拥护明星,认为记者无孔不入,侵犯明星的隐私权。
其实,类似这样的事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层出不穷,争论的声音也越来越高,只是始终未能得出结论。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结合自身经历,我认为记者在采访或拍摄时首先应该端正自己的态度。国家赋予了记者特殊的权力,这些权力应该用来做什么?是追求客观公正的真相,使民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而不是成为赚钱的工具,用以要挟明星的作为。
当然,对于娱乐记者来说,为了满足大众的趣味,有时不得不将精力放在明星轶事上,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很多方面也须接受公众的监督,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侵犯别人的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像先前李亚鹏因为记者拍摄其女儿照片而对记者大打出手一事则是因为记者侵犯了未成年儿童的权利。
没有走上工作岗位之前,我也对很多娱乐圈人士抱有偏见,认为他们对待记者的态度十分恶劣。但在工作中接触了一些人之后,发觉无论是光耀闪烁的大明星,还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人与人之间最少不了的是真诚。
因为真诚,我在采访中结识了很多优秀的朋友,原本他们对记者也是抱有偏见的,因为很多记者在采访后任意篡改别人的理论、或者向采访对象索要费用等。但是,如果你尽量做到自律自尊,记者,应该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
记者与采访对象应该建立平等和谐的关系,因为这是将工作做好并且对受众负责的前提。记者应该首先从自身做起,在社会中建立自己的公信力,使类似山西煤矿封口费事件不再发生。
当然,某些明星也应懂得自己的特殊身份,应该配合记者的工作,因为镜头后面不只是记者个人,而是万千欣赏你、支持你的观众。做人,即便身居高处仍应懂得谦逊。
另外,公众人物尤其应该遵纪守法,在各方面做出表率,否则,对社会将起到很坏的影响。如果出现偷税漏税事件、赌博吸毒事件等等,则媒体采用过激的手段去得到实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每个人站好自己的岗,凡事多为别人想一点点,社会就会是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