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向党政干部住房开刀
一段时间以来,国务院各部委为调控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说实话:真的不敢恭维!

今天上午,建设部网站公布了一个文件:监察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阅毕,大喜过望:这回三部委联手向党政机关开刀,叫停集资合作建房,总算是办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通知>>指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这确实是一个迟到的好政策!
中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10多年来,大多数老百姓都走上了福利分房到货币买房的置业之路。可有一个手握大权的群体——党政机关干部却仍然游离在体制之外,他们仍然可以利用政策和手中的权力,通过所谓的“集资合作建房”变相享受较全民福利分房时期更舒适、更高标准的住房分配政策!
有的地方,政府办公大楼以各种名义乔迁新址。随之,为解决机关干部住房问题,就在新政府大楼旁边,配套规划大面积、高标准的“集资合作建房”。其规模之大、其标准之高、其造价之“低”,令人瞠目结舌!
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委、××局、××办,“集资房”异彩纷呈、竞相开放,成为新城区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老百姓却是敢怒不敢言!
今天,三部委联合《通知》,对党政机关干部集资合作建房叫停,可以说是大快民心之举!虽然来得有些迟!
不过,政策是政策,执行力度还是叫人心生疑窦。尤其是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和已经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由房管(房改)部门重新审核,执行得了吗?第四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集资合作建房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应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其他有关集资合作建房的规定”,是不是又留下了一个尾巴?
古人有云:“官为轻,民为重”。愿从叫停党政机关干部集资合作建房开始,领导干部能够真正脱下官服,与百姓同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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