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访”究竟犯的是什么罪?
(2012-12-02 16: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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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截访维稳 |
分类: 杂谈时评 |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依法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分别判处其一年半至几个月的有期徒刑。对此,广大民众尤其是网民们无不拍手称快。然而我觉得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个糊涂案,法院的判决颇有点“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感觉。
我们先来看看犯罪的主体,表面看来似乎是10名被告。但是这些截访人员是河南省长葛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至少是政府雇佣的人员。换个角度讲,他们不是非法团体,不是黑社会,是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政府的许可,没有人给他们撑腰发工资,他们断不敢在天子脚下拘禁那些素不相识的老百姓?既然在前面冲锋陷阵的小喽啰们都判了刑,那幕后的老板为什么没有被查处呢?
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他人的事实是很清楚的,惩处小蚂蚁是件很容易的事。只是不知办案机关是否顺便也查了查其他问题?比如这个不伦不类的政府机构到底是谁设立的。既然干了那么多非法勾当,算不算非法组织?比如这个小小截访点一年大约截访多少人,非法拘禁多少人次?比如那些被截访的百姓们为什么千里迢迢来到北京,为什么不去找他们自己的父母官谈一谈?比如在当今的大好形势下,他们到底有多少冤屈、疑惑、困难或者其他问题需要北京的父母官来解决?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在北京至少有N多个从事类似勾当的机构。大至省一级,小到县一级,可能还有若干临时机构。这些驻京机构的核心工作是“维稳”,也就是保证刁民们不给政府或政府领导添麻烦!人员构成很复杂,有政府工作人员、警察、雇佣人员甚至地痞流氓。“维稳机构”们采取的手段也各异,文明一点的管几顿吃喝,将上访者礼送回原籍。流氓一点的将其暴揍一顿,关上几天饿上几顿,然后派专车押解回乡。有不少上访者回乡以后,可能还要被“绳之以法”,以儆效尤。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不信您可以到各种媒体上去查。
所以大可不必为10名截访人员被法办欢欣鼓舞。万里长征,这才刚刚走出第一步。追根溯源,各级政府该做的事情还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