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30日:新课改试题的走向与应对(下)
(2009-06-30 2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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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下)
——“新课改”试题的走向与应对
二、写作题目更平实,鼓励考生自主写作更明确
2009年“新课改”语文试题的作文题目,从形式上看,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多角度的材料作文题目;一类是话题和标题作文题目。无论哪类命题形式,都有着广阔天地。
作文题目由“标题”(或“话题”或“材料”)和“要求”两部分构成。我们不能只重看前者而轻忽后者,更不应该把材料简化(例如把一则多角度材料,简化为“明星代言”)。“要求”主要用于启发和鼓励;至于“不得套用”“不许抄袭”以及“除诗歌外”这类限制,则是道德性、公平性、保护性的底线。
高考作文题目的开放性、普适性和贯通性十分豁然。我们应该以“作文思维观”的认识突破“作文常识观”的局限。在“新课标”厘定之初,就有一个很形象的问题:“冰化了之后是什么?”回答“冰化了之后是水”,就是一种“常识”;“作文思维观”容许、容纳这种回答。但是,我们更应该展开想象与联想的思维翅膀,回答“冰化了之后是春天”。“作文思维观”告诉我们:作文题目只是提供一个透视生活的窗口。
在“作文思维观”看来,任何作文题目都是十分宽阔的,我们任何人的思维都不足以抵达它的边际。相对于我们的思维空间而言,任何作文题目都广阔无垠,全世界的人合在一起,也不能穷尽它的空间。当然,任何“标题”(或“话题”或“材料”)也不会限制思想解放的头脑。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学亦无涯”,也可以用来看待作文题目:“吾识也有涯,而题亦无涯。”高考作文题目,经常用它明确的提示,帮助考生“踮起脚尖”,由此及彼,由小及大,由表及里,由正及反,向无涯的天际眺望。而“作文常识观”则把作文题目当成常识答题,只允许就事说事,就事论事,蜷屈蜗居,一叶障目,鼠目寸光。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作文是学生最重要的表达与交流手段。表达与交流中要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作文思维观”不只符合“神游万仞,心骛八极”的写作规律,也完全符合《课程标准》倡导的方向;“作文常识观”,则不但违背基本的写作规律,也与《课程标准》背道而驰。“新课改”的作文题目如此开阔,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两个字:自主。
[例3·2009年辽宁“新课改”卷]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513网上论坛。主题:明星代言。
甲:有明星代言的东西应该更可信。有人调查,47%的人在选购同类产品时,会优先选择名人代言的产品。我就是这样。
乙:现在明星代言广告多,相关问题也多。三鹿奶粉就是一个典型。有人调查,91%的人对虚假代言表示愤怒。
丙:明星代言多数都是朋友介绍,经纪人操作。明星不知情,也是受害者。
丁:明星代言,实质就是给产品作证言。明星代言费少的几十万,多的上千万,代言产品出问题就没有责任?
戊:产品广告出问题,也说明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媒体把关不严、相关法规不健全。听说有一个好莱坞演员就曾因代言虚假广告被罚款50万美元。
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试题简析]题目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是对前此新型材料作文要求的又一种探索,一次迈进。
2006年第一次采用新型材料作文这种命题形式,题目要求是: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其含意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可以说,作文题目对写作的要求总体上是清晰的。“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应是提示考生在全面理解材料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角度”和“侧面”构思写作。“全面理解材料”是“读”的问题,“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则是“写”开端。“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其含意”,应当既可以是整体“内容及其含意”,也可以是某一“侧面”“角度”的“内容及其含意”。其继续“解放天足”的意图明确而明朗。大概因为题目开放,为防止套用、抄袭,特别加上“不要套作,不得抄袭”的要求。
体现“新课改”精神的高考已经开始或即将开始,为了避免阅卷中可能的曲解,2007年起题目的要求去掉了“全面理解材料”,改为:要求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高考命题组特意撰文对此做出明确解:“生活材料故事复杂一点,会更加贴近自然和贴近人生;作文材料复杂一些,这有利于选择角度的增加,有利于高考作文的多样化。”
面对众多的角度,为了防止考生跑乱,跑偏,所以特别提示“选准角度,明确立意”。
这则材料围绕“明星代言”的主题,提出了五种网络见解。甲:认为可信,乙:表示愤慨,丙:给予理解,丁:主张负责,戊:呼吁监管。
在每个网络发言中都包含许多角度。甲:名称与实际,多数与少数,调查与信度,自信与听信等;乙:传统与时尚,宣传与质量,典型与个案,调查与民情等;丙:友谊与义气,盲从与明察,受害与害人,知情与责任等;丁:表象与实质,精神与物质,责任与追究,法制与自由等;戊:综合与单一,专责与分责,先禁与后罚,国际与国内等。合在一起,还能交叉出“全面与片面”、“答案是丰富多彩的”、“诚信”和“相信自己与听信他人”等等许多我们熟稔的往年高考作文题目。
六月九日晚,在中央人民广播点做《新闻观潮》节目,直播进行中,两个热线电话打进来,分别说了各自当年高考的作文题目:“我最热爱的人”和“说不怕鬼”。我当时说:我喜欢代言明星,他可能就是“我最热爱的人”;我厌恶明星代言,代言全是鬼话,我不怕鬼。相隔半个世纪的作文题目,不都是相通的吗?
角度其实还有许多——我是无法穷尽的,任何人也无法穷尽。而能不能使这些角度成为好文章,靠的是写作者对生活的感悟程度和对自己选择角度的表达水平。作文好或不好,需要根据全文裁定。那种在阅卷和作文教学中规定“靶心”、“最佳立意”的做法,貌似有理,实际大谬不然。写作是一项创造,在这个领域,没有立意“行与不行,好与不好”的限制和分野,只有作文写得“好与不好”的标准。真正好的文章,恰恰是“于无声处听惊雷”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遵循写作规律,自主写作,写熟悉的生活,表达真情实感。
今年高考语文学科刚刚结束,六月七日下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采访结束时,记者要求我用一句话概括对2009年全国各卷高考作文题目的总体印象。我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想,这是“新课改”向我们展示的朝气蓬勃的景象。愿大家努力,抓住这个机遇。
从明天起,将逐题评析辽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