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饭局的对话
(2011-08-29 17:06:26)
标签:
杂谈 |
封面文章》
对话人
张弛:《北京饭局》编者
王逸人:本刊“封面文章”主笔
王逸人:张弛先生,您好,今天的对话围绕着您编的新书《北京饭局》展开,我想先宣布一下对话“纪律”,那就是这次对话我们一定要把淡扯好。由于“封面文章”的体例和风格所致,以前弄的文艺作品的评论和作者专访都有些“苦大仇深”,读者们看着可能也有些累。其实我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和擅长扯淡的,所以这次对话我把它定位在“轻松”两个字上,就像你的书《北京饭局》的调子。另外,谈吃是个让任何人都能感觉愉快的事,读者也一定爱看。好了,我们开始扯淡吧,看你的书,我必须先从北京的小吃“卤煮火烧”开始。我差不多是17年前第一次在北京吃到它,然后就成了我一生的最爱。当时还是在安贞桥旁边的地摊上吃到的,后来找到安定门附近有家叫“田大肠”的店,“田大肠”黄了,又去前门一带的“小肠陈”,“小肠陈”拆了,我现在落脚鼓楼下的“姚记炒肝”,它的字号虽然是炒肝,但卤煮做得很地道。可以说卤煮是食物里我唯一一种不吃会想的东西,现在我就有点想了,那些猪肠子和肺头啊!你也说说自己关于卤煮的故事吧。
张弛:都知道卤煮过去是而且是干苦力的人吃的,下水过去不值钱,正经的餐馆都扔了。死面饼子吃了能扛很久,但不容易消化。我吃卤煮一般都不要饼,只要一份锅底,外加一份肺头和豆泡。小肠陈不错,就是汤稍嫌腻了点儿。如果把《大长今》做上联,小肠陈就该是下联。鼓楼的姚记卤煮吃过几次,这家店不错,只是客人太多了,经常要等座。我吃东西口急,等久了没耐心。好在吃卤煮时间不长,来了就吃,吃完就走。估计这次美国副总统拜登去吃,比花多少钱做广告都有用。就我个人对卤煮的看法,我认为它不适合当正经的饭,下午饿了拿它垫吧垫吧,晚上好放开喝大酒。或者夜里打完牌,不管输赢,总不能饿着肚子睡觉,一碗卤煮是必需的。最早爱去北新桥十字路口东南角那家,好像是昼夜的,什么时候去都能吃上。这几年不打牌了,夜间吃卤煮的机会就少了。再有,我对下水尤其是大肠情有独钟,总觉得吃大肠时边上再配碟黄酱,可谓神形兼备了。
王逸人:我发现其实食欲和贪欲差不多,面对美食,人的智商会降低。还是拿卤煮说话,有一次我带着一南方小美女去吃“小肠陈”,她以前没吃过,我把卤煮天花乱坠的一顿形容,结果她进了小店一看那口锅就傻了,坚决一口不吃,结果只能我一个人吃,后来她说你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我才知道连煮下水的味她都受不了,于是我就给了她一支烟,结果烟抽完了,她就去外面等着了,当时外面还下了雪。我就在店里闷头吃,后来想想,真是不解风情啊!所以我觉得人在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面前智商会降低,你觉得呢?
张弛:人的胃说话时,脑子是不顶用的。我一般下午五点钟就饿,不是六点半还有饭局吗,那也不行,先吃饱了再说。开始只想垫一下,但吃两口就打算认真往饱了往撑了吃了。美女在饭桌上只能扮演倒胃口的角色,不是有秀色可餐一说吗,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是看美女一眼就会顶饿。很少看到有男人当着美女的面狼吞虎咽的。
王逸人:除了卤煮,还有一些吃的让我挺难忘,比如重庆“老四川饭店”里的“灯影牛肉”,那个饭店就是《红岩》里叛徒甫志高被抓的地方,饭店也挺无厘头地说甫志高所以被捕是因为他们做的“灯影牛肉”对甫的吸引力太大,根据上面美食会让人智商降低的理论,这话似乎也能成立。还有我在大同街边吃过的兔子头,那时大同还没改造,整个城市都是煤渣,脏兮兮的,唯独兔子头是风味独特。还有在大理下边有个叫喜州的地方,我吃过的松茸土鸡汤,老天爷真是鲜死人,你也说说让你难忘的一些美食吧!
张弛:山西兔头两天前刚吃过,在北京西三环边上的一家山西小馆,分辣的和不辣的两种。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就着兔头,我一个人喝了一瓶汾酒。之前吃过四川的双流兔头,也是相当不错,只是有点儿太辣了。说到美食,我比较爱吃酸汤猪手,炖的特烂的那种。过去景山派出所边上就有一家,但是非常难找。听说有人为了吃上一口,苦于找不到地址,就在景山一带干点儿小坏事,被警察抓走教育几句从派出所出来,就能看到那家餐馆了,就这么牛逼的餐馆,可惜后来搬走了。又使我不禁苦想,犯多大的罪才能再次找到它呢?不管怎么说,美味是有记忆的,美食是有故事的。
王逸人:我觉得小吃最大的特点就是民间性,我的好朋友王小枪的文章也被你收在书里,他认为连锁是小吃最大的敌人,你怎么看?另外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小吃集散地真的需要保护,这个空间一摧毁,一种味道就会没了。
张弛:北京的簋街一开始是自发形成的,就像秀水一开始也是自发形成的一样。在我看来,任何美好的事物,包括民间美食都是自生自灭的,跟城市发展没多大关系。想想看,我们今天的美食,有几样是从古代传下来的,这其中有太多的因素。相反,我在这里要强调良心的重要性,民以食为天,什么东西一旦入口便福祸难料。食品安全和卫生现在比美味要重要得多。
王逸人:我在西班牙时吃过那里一种著名的黑毛猪火腿,这种猪是吃乡下的橡树果长大的,所以很名贵。我常去的那个火腿店里挂着上百个这样的火腿,中间摆着几个酒桶当桌子,也没座位,你花10个欧元他能给你切10片火腿肉,盘子是一张A4纸,火腿肉就铺在上面,托着它放到酒桶上,要杯红酒就用手拿着吃了,味道真是美好,说着说着又馋了。你对洋餐里哪样美食印象比较深刻?
张弛:你说的西班牙火腿我也吃过,做法非常复杂,是我托老狼从西班牙带给我的。当时他正在那边旅游,我知道后便给他微博,说那边的火腿有多么好吃,想不到他回国给我带回来两份。是不是我太馋,还是我的暗示太明显了。那火腿大多被我夹面包吃了(没加橄榄油,那似乎是更正宗的吃法),还剩两片被我烧了冬瓜汤,有食客听了大呼可惜,觉得我把那火腿糟践了,可我不这么看,怎么吃不是吃?关于西餐,我没什么心得。我们这代人最早的西餐经历,基本上都是被老莫培养出来的,渐渐有了马克西姆,有了意式,有了西班牙,但底子绝对是奶油烤杂拌和红菜汤。跟中餐比较,还是更爱西餐,包括日料。首先我喜欢西餐的就餐环境,比较舒服安静。其次是他们对待食物的态度,咱们跟人比起来,真是差远了。然后是他们的服务。咱们的卤煮和炸酱面不是不好吃,但这几方面都不如人家,而且里里外外透着矫情。
王逸人:好了,说回你的书吧,你在书中多次提到了你身边由作家圈子形成的饭局,后来怎么就想着把饭局的事攒成书了?
张弛:只有北京有饭局,只有作家有画饼充饥的本事,这个资源可以说是得天独厚。成都,上海,广州,香港都有美食作家,但他们没有饭局。北京太大了,北京的闲人太多了,北京饭局的水太深了。不把这些记述下来,对不起那些时间,钱,和酒。
王逸人:王蒙曾经说过:中国人天生有挨饿的基因,所以我们这个民族的人是多么的注重吃。在你的书中阿城写的《有些食物需要重吃》里,说他曾在1982年买到了一块盖着1962年印章的肉,他说那是“深挖洞,广积粮”的时代产物,我看了乐得直翻跟头,但现实是饥饿的记忆离我们并不遥远,你可有过关于饥饿的记忆?
张弛:有啊,刚从大学出来就挨过饿,大学期间还要过饭。饿的感觉一开始还是挺舒服的,肠子啥的在那一刻全都活了,在肚子里来回蠕动。但时间长了就不好玩儿了,四肢发软两眼发黑,只能靠睡觉苦捱。但这段时间很短暂,只持续了一天就结束了,所以也没形成记忆,更没留下阴影。好像是卡夫卡写过一篇《饥饿艺术家》,建议大家有空读读。
王逸人:在你的书中,有一篇陈晓卿的《平民食物的背景》,里面写道梁实秋1926年结束了四年的美国留学生涯,回到北京后一下火车,就存了行李直奔煤市街的致美斋,一口气要了三个水爆肚,一阵饕餮全吃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顿饭,隔了50年都不能忘。人的这个口味啊,一旦养成就无比顽强地存在,这个事你怎么看?
张弛:梁实秋这个人比较会心疼自己,所以留下这段文字,但他不是平民,相反骨子里很贵族,难怪鲁迅看不上他。三个水爆肚,换现在任何一人,非撑死不可。很多人喜欢拿平民说事儿,其实是对平民的侮辱。整天鱼翅燕窝,偶尔吃顿窝头就觉得自己亲民了,装什么装。北京炸酱面虽然好吃,跟佛跳墙有法比吗?什么面条要讲究,菜码要讲究,酱要讲究,说来说去都是穷讲究,都是苦中作乐,都是没事撑的和美食撑的。
王逸人:赵宽写的《我们的苍蝇酒馆》一篇,我看过后倍感亲切,我想很多人都能回忆起上学时候,学校围墙外的那些小饭店,作者说自己一到乱糟糟的苍蝇与花椒不分的地方就如鱼得水。其实好多人都是这样,在最没钱却最能吃的时候那些小饭店是大家的共同记忆。我还记得那时候我们一群同学半夜里翻围墙出去,在苍蝇酒店里吃饱喝足了后回寝室,寝室大门当然已经紧闭了,大爷知道楼里的游神多,晚上总是把一楼水房的窗户打开,让走夜路的翻进去回宿舍就算了。结果我们那帮子人那个坏啊,总是先敲大门,然后再从水房的窗户翻进去,赶紧跑回宿舍。你就看吧,一会被折腾起来的大爷拿着电筒就又巡一遍楼,现在一想到这些我总是像个花痴似的笑,那真是最美好的荒唐岁月。谈谈你的苍蝇酒馆的经历吧。
张弛:苍蝇酒馆里必须有苍蝇,我去过一家苍蝇酒馆(主营海鲜),里头有只绿豆蝇,服务员轰都轰不走。我看不过去,便起身用手击打,那苍蝇瞬间改成紧急下降,被我就势踢了一脚。据说打那儿以后,它就再也没来光顾过,估计是踢到要害造成内伤。还有一次吃饭,也是有只苍蝇在包间怎么轰也轰不出去,估计是老板的亲戚。我决定给它一个教训,便趁它落在烟灰缸上用筷子敲它翅膀一下。那苍蝇没料到我有如此身手,当场就吓晕了。我用一个碗把它扣住,吃晚饭结了帐才把碗揭开,那苍蝇果然毫发未伤地飞走了。时隔多日,我去吃饭,又看见一只苍蝇,朋友认出正是几天前我打昏的那只,专程飞来报恩的。这些都是真事,有图有真相,有人证有物证。比起以往张恨水《啼笑姻缘》中描写的打苍蝇情节毫不逊色。
王逸人:请说说《北京饭局》成书过程中让你最难忘的事。
张弛:发书那天来了50多人,但事先只准备了20人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