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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那逝去的爱,那过期的啤酒
上天发给我一个我特喜欢的姑娘,又把她带走了。她没有把我摧跨,我挺过来了,我的鸡巴,依然像我的双腿一样坚挺,谢谢她。她就算那逝去的爱,那过期的啤酒。过期的啤酒我喝过,虽然味道难受,但锻炼酒量。——事儿原本不大么,就怕你自己幻想。而且,回想一下,过期的啤酒也不难喝么,顶多也就是让自己醉一次,附带拉几天肚子。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愤怒,迷惘,困惑,忧伤,对啤酒也没有想明白。现在的我,宁愿胸怀大爱,或心藏大恶,但不会把一个乳房看成千山万峰。我宁愿坦荡而快乐地把自己全供出来,我也没有任何仇人。如果我还有机会再见到她,我愿意坦诚而快乐地笑一笑,牵着她的手,亲亲抱抱,这样就好。如果有可能,我也愿意和她父母喝杯酒,你爱怎么弄怎么弄,哪怕一瓶子拍死我吧,我愿意一肩承担,并笑脸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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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我掉在一个叫“爱情”的东西的欢乐里,沉迷其中,乐此不疲。可后来这东西走了,我顿时掉进了失落、痛苦、困惑、抑郁和忧伤之中。回过头来,想一想,似乎没这么严重,——那段记忆仿佛被我喝忘了,如果让我来描述整件事情,简单地来说,也不过是这样:
有个姑娘,和我谈了一阵恋爱,后来我们散伙了。
复杂一点,也不过是这样:
有个我特喜欢的姑娘,叫小笑,和我谈了一阵恋爱,后来我们散伙了。
再复杂一点,也不过是这样:
有个我特喜欢的姑娘,叫小笑,和我谈了一阵恋爱,但她家极反对,后来她家发现我们还来往,这个人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再也没了联系。
如果再要补充一点,我还可以说:
她家嫌我没钱,是个流氓,危险份子;后来她家发现我们还来往,我就写了封信给她家,说我是没钱,但不是流氓,也不是危险份子。
如果还要让我补充什么的话……对不起,我没词了。因为整件事情我的确没什么多说的,就这么几行字就已经说清楚了。当然,它被啤酒过滤了一遍。之所以提它,是因为它是一个引子,在无数次大醉中,我顺着这个引子,突然在某个时刻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于是它就渐渐变得苍白,变得不再重要,我完全把它抛在一边,坦荡地游进了啤酒的海洋里。也可以这么说:去少林寺拜老和尚需要跨过几个台阶,而它恰好是其中一个。
我也不想描述我和她以前的小欢乐,——虽然我想一想能想出一些,但它好象被啤酒稀释掉了,只留下一种朦胧的平淡的感觉,那就是,还不错,挺有意思挺好玩的。但这种感觉里没有失落、痛苦、困惑、抑郁、忧伤之类的玩意儿。如果我翻以前的日记,可以翻出好些我们的事情,但我只能说,哦,这事,确实发生过。顶多有时加一句:哦,这傻逼事是我干的。
总之,我现在觉得,男女之间只要能在一起玩得高兴就行,——谁都别让谁难受。至于爱情,我觉得先得给它下个定义才好做评论,但它肯定不是必需品,脆弱的人才会找人拥抱着取暖,无法忍受对方抽身而走,心灵强大的人可以自立,不需要别人。当然,你得有心胸容纳别人的爱,但不能把别人的爱当成必需品和取暖工具。
可能我就是在一些大醉之夜和清醒过来的清晨顺着这个引子再往下想,发现这个世界没什么大不了的值得失落、痛苦、抑郁、忧伤的事,——以前似乎有一大堆事让我如此,可事后(少则一天,多则三年两年)发现也没什么,尤其现在,这事和那事掂量掂量都区别不大,而且印象模糊。它们按大小排序,就像你不会喝酒时喝过的一口、一杯、一瓶啤酒,可现在你有十瓶的量了,回想很多年前你一两瓶之后的难受劲,大概也是这个感受。——你有十瓶的量了,再掂量掂量喝一瓶或喝两瓶有什么区别,答案大概也是印象模糊,区别不大,喝自来水罢了,小菜一碟。
这些我不会喝酒时喝过的一口、一杯、一瓶啤酒,随便举几个例子,包括:
A 一口啤酒,我已经想不起来。或者说它太宽泛,比如说随便一件不顺心的小事,一些小恐惧小担忧,当你有十瓶的量时,就觉得它们太不值一提,说出来会令自己羞愧汗颜。
B 一杯啤酒,比如几次失败的恋爱,两个继母的辱骂和抽疯,大学时代的困惑、愤怒,退学之后的迷惘、寻找,——在当时我可能也就半瓶的量,一杯下肚就犯晕难受,或者当时我能喝个三两瓶,所以这一杯就算得上个事,而我现在都懒得想当时怎么回事了,反正感觉也就是和拿杯自来水润润嗓子差不多。
C 一瓶啤酒,我想来想去,找不到。可能算到这份上我是以现在的立场来考虑问题了,我似乎找不到相当于一瓶啤酒分量的事。——我一顿喝个十瓶肯定晕了,哪十件事儿加起来能把我整到这份上,我琢磨不出。
我当然有不少小困惑,比如这事那事你解释解释,我就常想不明白,或者一时半会想不明白,那么我若感兴趣就琢磨琢磨,琢磨不出来也没什么,反正不至于让我痛苦,——让更有才智和学识的人去解答吧。除非我突然感到一种强大的责任感降临在我的肩膀,——我就是这个时代最有才智和学识的人,我最牛逼,鸡巴最大,我有义务替人类解答这个问题,——没了我,别人就拿它没办法了。但是对不起,我没这么自恋。
这种朦朦胧胧的对细节完全淡忘的苍白感觉几乎适用于所有过去的往事。比如说小玛,我就记得自己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她,特别想她,可我当时就喜欢她什么了,想她什么了?我完全记不起来,一头雾水。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学生时代常常出现如下莫名其妙完全不可思议的一幕:那就是A某,喜欢B某,但他(她)不跟B某表白,而跟是另一个相好的哥们C说,然后C又告诉D和E,D和E再告诉F、G、H、I、J、K,于是,出现A某喜欢B某全世界都知道了但就是B某不知道的尴尬局面。于是,我也把喜欢小玛这回事告诉了一个好哥们佳妹,两个人讨论了大概一个月,也就是说,小玛这个当事人完全被我三振出局。讨论的结果是,我需要写封情书给小玛,也就是说,我需要把小玛请回来。但做出这个决定我内心斗争了很久,原因如下:首先,我也喜欢佳妹,究竟是更喜欢佳妹还是更喜欢小玛我拿捏不准;其次,我拿捏不准小玛喜不喜欢我,若被拒绝的话将非常尴尬,——我们曾亲眼目睹一个叫板哥的哥们把情书放在一个肥婆的桌子上,结果那肥婆看都没看,拿起来嚓嚓嚓撕了直接丢进来纸篓,板哥悲痛欲绝,哭了好几天。
那时候我15岁,上高中二年级。考虑的结果是:小玛比佳妹漂亮,佳妹的牙齿也太黄了些,而且小玛我没把握,但佳妹肯定喜欢我,所以先找小玛,不行的话再找佳妹。我又提前跟佳妹说好了:我先追求小玛,不行的话跟你好。佳妹说好,没问题,小玛追求者众,但她肯定喜欢你。我一听,——没了后顾之忧,可以冲锋。
那天佳妹给我买了信纸,带香味的,我写了大概三页,附带一首诗,意思大概是我是鱼你是水草而鱼喜欢水草。也就是说,我是一只草鱼,要把小玛吃掉。然后,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和小玛的后桌对换了座位,把那信丢给她,然后,等消息。那天她穿一件棕色的格子秋衣,像一只浣熊,没看几眼脸就唰地红了,忙用手倚在耳边挡住。然后她写了几句话,回过头来嫣然一笑。我怀疑我当时肯定立下了重重诅咒海誓山盟,因为我记得小玛回的话里有一句是:但愿你是君子,说过的话算数。
然后第二天我们约会。我买了些果冻之类给她。然后我们出了校门,在一个三岔路口她问:咱们去哪呢?此时我感到问题严重,大脑一阵短路,——是啊,去哪,我怎么事先就没打算好?于是我们就在那个三岔路口愣了半天,最近决定散步去她家附近的操场。那天我们说了什么我一句都想不起来,也可能完全什么都没有说,我就记得她还是穿着那件棕色的格子秋衣,像一只浣熊,脸颊泛起点点红色,埋着头扎在衣领里,一路上不停地踢着小石子,而那只略带尘土的小皮鞋,就在我眼前不停地摇晃。
不久就放了寒假,然后过年那阵有一天是情人节,我们约好在那个小镇最大的宾馆门口见面。她穿着一件古怪的单薄的秋衣来了,是白色的,只有衣袖是黑色。然后她问我:咱们去哪呢?此时我再次感到问题严重,大脑一阵短路,——是啊,去哪,我怎么事先就没打算好?于是我们就在那个宾馆门口愣了半天,最终决定去北郊一个南岳山的地方拜菩萨。那时节雪还没化尽,街上冷冷清清,山间也比较湿滑。我们说了些什么我完全忘了,也可能什么都没有说,我就记得到了山腰的一块草地时,小玛突然说,还是不去拜菩萨了,咱们回去吧。于是我们就各自回各自的家了。
再然后,就开学了,然后佳妹给我一封信,说是小玛给我的,大概意思是她很愧疚,因答应了她妈中学时不谈恋爱。于是我们就散伙了。以上就是我和小玛那段“恋爱”我残存的仅有印象。之后,每晚我都去一个叫鸭毛的哥们租的房里喝酒,而且都是自说自话,他说他的小泳,我说我的小玛。整件事情就是这样。
2
后来小玛这个人不知怎么着就被我忘了。可能是被我喝忘的,但那愁不是被我喝掉的,一来我喝大酒的时候早就已经忘了这个人了,二是我从不因为愁而去喝酒,心里有事时我往往不想喝,喝不下,特想喝的时候肯定是我高兴的时候。现在我每天都想喝,因为我每天都特高兴,至少心里没事。也就记得有一次我去南京镇江,然后想到她在无锡,不远,于是就跑了过去,她便请我喝了几次酒,我们说了些啥我忘了,就记得咱们去逛了逛蠡湖公园和京杭运河,然后我就一个人去了火车站。那天是中秋节,我就买了包最便宜的小熊猫,一人在小馆里吃了个水煮牛蛙,喝了六瓶啤。两年后我再次到无锡时,突然想起还有这么个人在这,但是已经找不到她的号码了。
我和小玛散伙后郁闷和忧伤过一阵,但我现在已经忘了具体郁闷和忧伤了些啥。我现在的判断是,一是当时三点一线的校园生活太无聊,好玩的东西不多,基本上没事可做,突然间少了个玩具,就觉得空空的,二是我连小玛的嘴都没亲过,只拉过一次手,这未免太亏。我当时的解决办法是找了个代替品,坐我邻桌的、刚从理科班转过来学文的阿剑。此女性格孤僻,冷漠异常,留一头短发,颇似男生,走路头颅高高昂起,目不斜视,一副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模样。我想:此女就是欠操。当时学校的操场边有一堵围墙,围墙边有一圈一米来高不知名的小树。于是,在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每晚晚自习过后,我携此女来此围墙与矮树之间的草地上摸索经验。此女胸本不大,被我摸索之后,迅速隆起。后来我终于总结出一个屡试不爽的规律:只要我摸过的奶子,一定会变大。但在当时,我的想法是:把她干够之后甩了,让她尝试一番痛苦的滋味。谁知我甩了此女一耳光并将我的真实意图告之后,此女一脸鄙夷地说:
这年头,都男女平等了,你玩我,我不能玩你么?
如此算是摊了牌,感情破裂了。不幸地是,半年之后,我们继续搞在一起,在学校操场里继续“摸索”。这说明:我们实实在在是一对狗男女。后来我想:这地方叫“操场”,名字果然取得贴切。有一阵我敢在课堂上抠她的逼,——我们都坐在最后一排,在课桌上堆了一大叠书,然后我们并排坐着,我就把手伸进了她的裤裆,也向上摸摸奶子,——我的口号是我宁愿弄弄逼也不去听你妈的逼课。于是,老师在讲台上说得眉飞色舞,我们在下面玩得性致勃勃。但我估计旁边的女生都看见了,那我也不管,还是继续弄。我也敢在坐前排时,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空儿靠在旁边一个女生的肩膀上,搂搂抱抱瞎亲亲揩揩油之类,——她是我们体育委员,短跑牛逼,而我擅长长跑和足球,我们关系不错。后来我去银川,她请我吃喝住,给我钱去西部影城玩,临行又给了我车票钱。
可是后来阿剑也不跟我玩了,——她和一个叫昌哥的哥们好了,但对外声称是纯洁的兄妹关系。我信以为真,又调戏过她一次,结果有晚晚自习铃声一响,昌哥就冲我大喝一声:你出来!我找你有点事!然后我们就在操场上勾肩搭背地走着,昌哥说:阿剑是我妹,以后你别再调戏她。我说明白明白。一年之后,他俩每晚都勾肩搭背沿着环城路边说边逛,那阵我们每晚都在路边的饭馆喝酒,由于那城很小,逛一圈下来也就二十分钟,所以咱们只要看见他们逛过那饭馆,就等二十分钟出去,说“出去看昌哥阿剑逛街去!”。果然,他们刚好逛一圈回来,正好逮着。然后过二十分钟咱们又出去一次,正好逮着。如此反复。后来我去长沙,昌哥也请我喝了酒,——我们还是哥们,我脸皮厚,而他心胸广,至少是表面心胸广。我还提起阿剑,说你们还好么,还没刷新?他说还没刷新,哪有那么好刷新。
阿剑不陪我玩了之后,我开始把心思花在一个叫欧荷的姑娘身上,一块逛逛街喝喝酒之类。但她是贵州天柱的,只和我们同学了一个月就走了。我认识她是在一次暑假补课的时候,我坐在靠墙的第一组的最后一排,忽然发现前面多了一女生。当时她穿一件淡蓝色的短衫,戴着眼镜,头发盘成一卷,像是一堆牛屎。然后她转过头来问我:我说话你听的懂不?此事之后我津津乐道,说那个漂亮的贵州妹在会同跟咱班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跟我说的,说话的内容是“我说的话你能听懂不”?
此后她向我解释:她表姐是我们的英语老师小红,因为她爱玩,暑假老往外跑,家里管她不住,于是把她送到会同来补课,一个月后回天柱。有关小红:我们念初一时,教英语的是一位大妈,姓朱,这点让我上起课来索然无味,一节课四十分钟,我有三十分钟在睡觉养精神,另外十分钟正养好了精神与邻桌漂亮的姑娘瞎扯。而隔壁班教英语的姑娘漂亮且年轻,据说曾是对面中学的校花,那就是小红。我心里默念:哇,要是小红过来教我们英语就好了。一年后我如愿以偿,小红过来当我们的班主任,——老天可真是厚爱我。此后上英语课时我的目光花在小红脸蛋上的时间是花在课本上的时间的十倍。但对面中学有个段子,那就是每每有流氓抓起一把蚯蚓往女生衣领口丢进去,然后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帮你拿出来,于是把手伸进去一阵乱摸。我当时心想,小红这么漂亮,不会也被对面中学的流氓这么揩过油吧。
有关小红为什么会做我们的班主任有两点需要补充:一,念初一上学期时班主任是个色狼,教历史的(而我大学上的历史系)。此色狼平常双眼眯着,且一只大一只小,嘴巴也是歪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若上了电影一眼就能让观众认出来是个反派角色。色狼老师平时道貌岸然,比如大讲人生道理,或者告诫大家要好好学习,严禁打电子游戏。结果色狼老师强奸一女生后被流放到乡下中学,音讯未知。——那女生的家长抡着斧头到学校来了。此前他曾喝醉后抱住一柱子,作亲吻状。对此我没有异议,——我喝多了也耍流氓,令我气愤的是,我、老伍、洪江佬打电子游戏被色狼老师抓过一次,罚款十元。当时我老子、老伍的老子、洪江佬的老子给色狼老师叫了去,色狼老师在纸上写了九个字。我老子、老伍的老子看懂了,怒不可遏,几乎就要上来踹我和老伍。而洪江佬的老子小学没毕业,看不懂,问:上面写的是什么。老伍的老子告诉他:打电子游戏,罚款十元。洪江佬的老子一听,冲上去对着洪江佬就是一脚。我和老伍在一旁看着,心里连说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二,色狼老师被流放至乡下中学后,换的班主任是一尖嘴猴腮的少妇,长得触目惊心,双唇突出,头部每块骨头都高高凸起,七窍里每一窍都深深凹陷,得绰号“元谋人”。元谋人说:“学习好的同学要重点培养,其他的流氓混混随他去。”所以每次考试90分以上的同学每天中午要去她家背书。于是每次考了90分我都痛苦万分。当时正值炎暑,元谋人每天中午穿一睡衣躺在床上督促我等背书、默写,凸现出她那纽扣大小的乳房,我觉得我的奶子都比她的大。她也常让我们默写课本,我就用没水的圆珠笔先在白纸上抄好了,然后在她那描一遍,非常轻松。元谋人当了半年班主任后不愿再干,理由是这帮孩子太吵,吵死一样的吵。——那时我们每个班都有五六个小混混,成天就是扎堆抽烟喝酒赌钱打架,又各自在班上带了几个小兄弟,上课就是吊儿郎当,说笑起哄,不是特严的老师根本治不住。比如有一个年纪较大的女数学老师,姓张,脾气温和,对咱们都很宽松,她的课都像大家开座谈会一般。也活该她倒霉,有一天她正在板书呢,窗外飞进来一只麻雀,马上就有人喊:“打麻雀啊!”于是,正在趴桌睡觉的,无所事事闲得无聊的,正兴高采烈地说笑贫嘴的,全都兴奋起来,一人指挥说:“快把门和窗户关上!”于是靠门近的马上把门一踹,离窗近的马上上了桌子关了窗户。与此同时,十来号人拿着书本往空中对着麻雀砸,一边有哄笑的,拍手的,把桌子当鼓敲的,站起来吹口哨的,又有人指挥:“用扫把打!”于是有三四个哥们马上操起扫把满教室追着打。那麻雀就在满天乱飞的书本和扫把的间隙里左飞右闪,直至从一扇没关严实的窗口缝隙里逃了出去,整个过程持续约十五分钟。对此那位姓张的老师目瞪口呆站在那,又急又气,一言不发,一点办法都没有。完了一剁脚,说你们看我老实,就知道欺负我!
小红干了一年后也不干了。最大的原因是在讲台上被一女生顶嘴,不乏下流之辞,当场骂哭。我也对此立过大功,那就是在某个没人的下午,把教室里所有的塑料桶全部砸破。理由是她体罚我的好兄弟。当时我的两个好兄弟,发哥与伟哥,不知什么原因,被小红罚英语试卷还是什么的一百遍。发哥不睬这一套,躺床上呼呼大睡,伟哥则躲在厕所里抄了一夜,——真猥琐,因为厕所里有灯。这事后来被她不知怎么着查出来了,让我父亲把我领了回去,说让我在家好好反省反省。我的意思是就一直在家反省别去上学得了,但我父亲不准,于是我写了份检讨,大概意思是砸水桶这回事影响恶劣,罪大恶极,保证以后不再砸教室里的水桶,然后成功复学。
欧荷与小红一样漂亮,这是我见到她的第二天发现的。她摘去了眼镜,换了件花衣服,长发分束搭在肩上,简直换了个人,——她脸窄瘦而清秀,皮肤也很白。此后的一个月,无论怎么换座位,我总与她是同桌,——我是组长,专门管换座位。此外,我把佳妹也安排在她旁边,如你所知,佳妹最够哥们,最能洞悉我的意图并主动配合,常帮我创造机会,煽风点火。隔壁的鸭毛垂涎其美貌,也老过来搭讪。
后来班主任小和找我谈话,问:你老和那个贵州妹谈什么。我说:我们在讨论严肃的历史问题。小和问:什么严肃的历史问题?说来听听。我说:她问我,秦朝后面是什么?我说是汉朝。小和说:看你们嘀嘀咕咕的谈的不止一百小时,不会就这几句话吧?我说:然后她问我汉朝后面是什么,我说是三国两晋南北朝。小和说:然后呢。我说:然后她又问我:三国两晋南北朝之后是什么。我说是隋朝。然后她又问我:隋朝之后是什么。我一直答到清朝。她又问我清朝后面是什么。我说清朝是最后一个皇朝,后面就是中华民国了。于是小和又问我吃过几次饭,逛过几次街,现在还通不通信。我说:她请我吃过两次饭,我们请她两次(我把数字往低了说,当然也没敢说次次喝酒),逛了三次街,通过一次信,现在已经不通了。小和此时表情严肃:你们没谈恋爱吧?我说:没有没有,完全没有。我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小和也问了我:昌哥和阿剑没谈恋爱吧?我说:没有没有,完全没有,他们是纯洁的兄妹关系。
欧荷回天柱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3
总之,对于过去,我印象模糊。想起什么人和事来也不过简单几句话,再细想起来,能想起的也不过是一些有意思的场景。因为它们并不重要,甚至与我无关,就像很多年前喝过的一两瓶啤酒。甚至未来,也并不重要,也与我无关,就像接下来我将喝下的十瓶甚至一百瓶啤酒,它与现在的我并没有关系。
比如说,现在提到我的两个继母,我只能说:
我曾经有过两个继母。
详细点的话,我可以这么说:
我曾经有过两个继母,一个叫周得意,一个叫王顺香。
再详细点的话,我还可以这么说:
周得意和王顺香表现很相似,那就是平均每天辱骂我和我父亲两小时,平均每个月抽疯一次。因为平均每个月我父亲会突然打她一顿。
但是她们平均每天两小时的辱骂,究竟骂了些啥,我只能想到简单的几条。比如王顺香是这么说的:一,我母亲是个烂逼,和我的两个舅舅都搞过,和兰四以及兰四他哥都搞过,而且先是和兰四的哥搞的,兰四的哥嫌她是烂逼,不要她,于是她就和兰四结婚了。二,我母亲和兰四通奸,把我父亲的钱全弄跑了。三,我父亲吃我母亲的逼水吃多了(当地土话叫逼浆)。四,我是从我母亲的贱逼里钻出来的。
对此我的看法是:一,我母亲是不是烂逼,和谁搞过,这和我没有关系,有本事你也去搞。二,我母亲有没有通奸,有没有卷走我父亲的钱,也和我没有关系。有本事你也去通,你也去卷。三,我父亲有没有吃我母亲的逼水,吃得多不多,同样和我没有关系,有本事你也去吃。四,我是从我母亲的逼里钻出来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那时候还不流行剖腹产。至于贱不贱,还是和我没有关系。
当然,我翻出以前的记录,还可以翻到更详尽的情形。比如她骂我大概是这么骂的:
你这剁脑壳的又乱用钱,你以为你老子挣钱容易么,你老子连一套好衣服好鞋子都没有,咱们家就靠你老子那一点工资养着,你看XXX家,还有XXX家,人家那是双职工,可咱们家就你老子一个人拿钱啊;你还记得不,你娘刚跟XX跑了和你老子离婚那阵,什么东西都给卷跑了,洗衣机,电视机,冰箱,什么都没了,你老子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天天带你去食堂欠帐,连学费也交不起,全是给XXX借的,是,你老子是挣钱,可不会存钱,你老子讨我进门,是我省吃俭用把钱存起来的,不然你哪来钱,啊?你娘可不是个好东西啊,老骚货,年轻时就和两个亲弟弟睡了,后来又和XX的大哥睡了,可XX的大哥不要她,只好和XX结婚了;你知道么,你老子是个大傻瓜,你娘怎么和你老子离婚的?你娘看不起你老子啊,和XX通奸;你老子是个老实人,你是绝不会像你老子的,大了肯定会去认你的骚货老娘;你呀,要对得住你老子呀,你娘自六岁就不要你了,你老子辛辛苦苦从一点点大把你抚养大,你要是去认了你娘可就真对不住你老子啊,会把你老子气死啊;你看看,XX多听话,啊,你呢,你姐姐学习多认真,你呢?开家长会每次都说你聪明,可学习不用功,上课讲小话,不认真听讲,还老和骚妹妹打得火热,你怕是当真学你的骚货老娘吧?!
以上是大概情况,展开来说,细细来说,并反复十次,时间大概是四个小时。
她骂我父亲大概是这样子的:你这只大傻瓜怕是没记性吧?你记得XXX怎么骗你的吧?一分钱都卷走了,就留几根板凳,还叫她弟弟打你,幸亏XXX在一边劝架,你才没被打死,什么家具都被搬到你XXX娘家去了,彩电还是厂长XXX做主才搬回来的,不然你啥都没有!你来啊,你以为我怕你啊,你个枪打鬼!你吃XXX的逼水吃多了!我还怕你啊?啊?!你这个炮打鬼,说好听点是老实,说难听点是白痴!你个二百五,哪个像你一样白痴?啊?!别人个个聪明,领导不在时休息,领导在时工作,你呢?!啊?!一年三百六十天忙干,有什么用?!啊?!领导不在时一个人干,领导来时休息,你是大白痴啊你?!你看XXX,骗了你五千块钱,给她崽办了城镇户口,进你家还摆了酒,我进你屋呢?啥都没有!你看XXX,给他崽转了户口就走了,骗了你好多钱,啊?!你是个大白痴啊你!
以上是大概情况,展开来说,细细来说,并反复十次,时间同样是四个小时。
但是我觉得这些没什么意思,不好玩。除了她常挂在嘴边的两个词,枪打鬼和炮打鬼,——挺形象的。我觉得好玩并且印象深刻的是如下一幕,平均每个月出现一次,——她鼻青眼肿,瘫倒在地,浑身乱抖,不停打滚,连连蹬腿,四肢狂颤,一边鬼哭狼嚎,啊啊啊啊叫个没完,一边操起菜刀或别的凶器,吼叫着说你把老子打成这样快拿两千块医药费来不然老子要你死……。我觉得这样的场景太逗了,那就是这个世界居然还有这么有趣的事,人会搞成这么滑稽和不可思议的样子。
但在当时,不管出现以上哪种情况,我都面无表情地两眼直瞪或者两眼紧闭,装做没听见实则没法不听见的样子,坐在沙发或凳子上又或者躺在床上又或者甚至呆立着,等待闹剧的结束和下一天的来临。对此我无可奈何,没有任何办法。另外还有几件事我印象深刻,比如她每每被我父亲打了就哭嚷着闹离婚,还问我:你想我留在这么,你要想,我就留下,不然我就和你爸离婚。我想了想,怀疑她绝对有阴谋,——不会是设套套我口信以后报复我吧,所以每次都说想想想!还有一次我父亲被惹急了,打了她一顿,非得拉她去法院离婚,眼见得就要给拉出门了,可她死死抓住嵌在墙里的一个什么玩意不肯走,说我洗把脸再走。于是洗脸洗脸,这脸洗了几个小时,这婚也就没离成。后来我追悔莫及,——当时我要是推她一把,把门猛地一关,再带上反锁,这婚不就离成了,——我他妈的就是胆小。还有就是,她喜欢在外人面前表演,以营造良好的印象,所以我常隔三岔五就带着哥们或亲戚来家里玩,那时我便可享受几天清静,大概这也培养了我好交朋友的习惯。
当然我也和她打过三次架,有赢有输,当然多半是赢,2:1力克。因为我基本不打没有把握的架。第一次大概是初三的时候,——那段时间我比较自由,在外面住着,一周回家一次,遗憾的是我某次回家时,就见那她大概拿着把菜刀或者别的东西指着我父亲吼:你这枪打鬼快拿两千医药费来不然老子要你死!然后我老子耷拉着脑袋在一边听着。然后我和那悍妇开始动手动嘴。那一次我吃了大亏,没有打赢,也基本没有还手。然后,两年后,——我念高二的时候,那次我把她打得鼻青脸肿,——而且是她动用木板而我光用拳头的情况下。由此可见我初三时还比较冲动,还不懂得判断形势,不会权衡自己究竟能不能打赢。或者说,那时我没有信心和底气,豁不出去。至于第三次,——乃是我高考后得知已被南京师大录取并且即将摆喜酒之时,若不是一个叫老胡的哥们在一边拦着,她九成会给暴怒的我打死在地。当然她也趁老胡抓住我双手时砸了一本精装的《水浒》过来,把我脸上划出了一道血印。然后我和老胡鸭毛等哥们成天就是喝酒,她再也不敢骂我,我也基本上不再回去。——如果我不把她往死里打一顿,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的懦弱。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我属虎的。
遗憾的是,我虽然自从高一起就能打过那悍妇,却打不过我老子,或者说不敢也不忍心和我老子对打,于是每天都会出现如下一幕,时间大概是四个小时:我老子挥起皮带或者拳头或者巴掌之类说你快叫王顺香“妈”,叫一声有什么紧,你不叫她就什么都不做,衣服也不洗,碗也不洗,饭也不做,成天要我伺候她,成天发脾气,摔碗,砸东西,骂我,打我,你就叫一声吧,什么原则问题,啊?你叫不叫?啪!当然,这一声“啪”很明显是一耳光。然后我只好轻声叫一声“妈”。然后,她正眼都没瞧我一眼,冲冲地说:谁是你妈?啊?你是从XXX的贱逼里出来的!你可不是我生的!你去找你XXX贱逼去!
从8岁时王顺香来到我家,到17岁去南京上大学,我的情况大概就是这样的。
至于周得意,那是我8岁以前的事。她的前夫是黑社会的,抢劫过,偷盗过,杀没杀过人我不清楚,总之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蹲了监狱。然后她带着一个比我小的孩子来了我家,六个月后离开。那孩子喜欢看武侠片,然后拿着跟竹棍或者扇子之类乱舞,自以为身怀绝世武功,比较傻逼。当然我当时也比较傻逼,也非常喜欢看武侠片,然后拿着跟竹棍或者扇子之类乱舞,自以为身怀绝世武功。问题在于这孩子老爱找我打架,却又打不过我;这点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当时我才七岁,虽然能打过这孩子却打不过周得意以及我父亲,所以我只好每天在她的唾沫下装聋做哑,内容和王顺香说的话完全一样,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但我比较喜欢她,因其非常爽快,从不在外人面前表演,——她的态度是我就是对你们不好你们怎么着。她的笑也给我很深的印象,斜视着你,嘴角一弯,头颅微微翘起,像是鄙夷,像是冷笑,像是贵妇人漫不经心地对着乡下进城的农民。我觉得她那笑里透露着高贵的气质,不像王顺香那样完全是个没文化的乡巴佬。后来周得意大概达到目的了,与我老子离婚,于是我看到她带着那孩子离去,我老子说:你快说妈妈再见。于是我招手说:妈妈再见。后来我生母问:我听人说,那个老娘子和你老子离婚时,你还招手大声说什么“妈妈再见”,你这是干嘛。我说我老子要我叫的。我当时想:我才七岁,打不过我老子,我老子让我这么叫,我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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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没有任何怨言,更没把她们当仇人。我的心里没有任何埋怨,怨恨,和仇恨,不仅是对她们,也是对任何人。我觉得她们的表现很正常,我父亲的表现很正常,我当时的表现也很正常,一切都很正常。要是见了面,我们还可以一起喝酒。我甚至还感谢她们,让我很多年前就喝了一两杯白酒,这样我也就不怵啤的,然后慢慢喝着,慢慢练着酒量,现在我一顿酒只要不喝得急,八瓶没事,平均每天六瓶完全是小菜一叠,连续几天十瓶以上没什么,不过略难受。
老周那一顿拳头也让我清醒了不少。它成了当时引发我思考的引子,——未必我思考的就与暴力有关,但是当我徘徊于海口的大街上,躺在烂尾楼里,闷热的温度里海风吹来,我对接下来去哪里突然间感到异常和从未有过的茫然。然后,我在一路向北的行走途中,在一路向南又向北的途中,在觥筹交错里,在自己的尿渍里,在陌生或熟悉的面孔不断转换之际,在路过一个个熟悉或陌生的城市之际,在无酒的清静之时,在大酒后的迷糊之时,思考着:我有什么,我要的是什么,我要去哪里。
我可能一开始就在追求一种欢乐的至少不让自己难受的状态,俗了说叫幸福。可一开始它与他人有关。一开始它是亲情,比如母爱,这表明,我当时还是个孩子,所以,有一次一位阿姨问我想妈妈么,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回屋躲在被子里哭。可是,当我14岁那年满怀期盼地再次见到母亲时,我一脸冷漠,无动于衷,心里没有半点波澜,像是不认识她似的,当她对我表示亲昵和关爱时我直想躲,感到无聊、厌倦、甚至恶心,——我的第一感觉是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四十岁大妈在往我身上靠,——得了吧,都快十年了,没有你我也没什么,我对你好象没什么感情,大家没什么关系。至于父亲,我在18岁前需要他给我的和他有义务与责任给我的,无非是一碗饭,现在我早已年满18,和他更没什么牵连,继母就更加不用提了。这表明我断奶了。然后我寻找的是爱情,也就是说,我还是一个脆弱的需要他人的温暖的恋爱小青年。几次恋爱之后,我发现,把自己的快乐和别人绑在一起是不靠谱的,而且那温暖也就那么回事,只有抛开所有的人,能够自我欢乐,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人,才能真正站起来。
然后回到我要什么的问题。我要什么?一个住的地方,可以东住西住蹭朋友的,不然睡马路也成;一天一两盒烟,很便宜,啤酒,不限,很好找,没有的话忍忍也无妨;朋友,多的是,这个得罪了还会有新的;另外还有少量喜欢的事,比如足球,——很便宜,现在我就有一个,随便找几人找个场地就可以踢来玩,没人时也可自娱自乐,没球时可以去球场蹭。性和女人呢?有也行,没有也罢,不就是一男一女以各自身体上最肮脏的地方勾勾搭搭嘛,关键还是这姑娘能陪我一起玩,一起喝酒,不乐意也无所谓,可玩可喝酒的人多了。也就是说,我几乎什么都不要,只要最简单最便宜的快乐啤酒。
再回到我有什么的问题。我有什么?我没有工作,收入微薄,当然没有钱,估计你没法拿;我有父亲母亲,平均三个月联系一次,等于没有,你要的话可以拿走,但我怕你受不了;有一堆衣服,——全是朋友给的,你要的话随便挑;我没有老婆孩子,但朋友很多,女友也有几个,——你乐意的话你也拿去吧。也就是说,我一无所有。如果细较起来,这个“有”,是我非得独自占有、害怕失去的东西,比如我有朋友,有女友,但我不怕你把它们抢走,谁要走我也绝不拦着,——我还会有新的,就算没有新的也无妨,我有钱了,也不害怕被人或骗或抢或偷,并乐于与朋友共享。我可能还有一些精神的东西,比如这本书,你要么?行,我主动送给你。
是的,我一无所有,我脱得精光光的,亮出了我的鸡巴,也亮出了我的脑门,我坦坦荡荡,无牵无挂,一无所累。我当然还有这条命,但它是交给老天的,老天让你来取走也无不可。老天可能也把我交给你了,你要怎么着,看着办。总之,我先把自己交出去了。
我记得李银河有段论述,大意云:某大师说,找到自己的喜好并一直做着这件事情,那么这个人就是幸福的。王小波的喜好是写小说,他很早就找到了,并一直写着,所以他一直是幸福的。我愿意补充一句,这个喜好,对他人对社会无害或相对而言危害较少,简单而令自己舒服。现在我也找到了,那就是啤酒和写作,所以我相信以后我会幸福。我也不为以前酒高后一句不中听的得罪人的话或操蛋事太后悔,——它可能有点小害,令你不痛快了,但相对而言害处很小,基本可忽略。当然我也希望以后这样的事少一些,以至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