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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刘兴亮探讨手机视频业务

(2008-01-21 11:37:43)
标签:

无线

手机电视

手机视频

移动梦网

中国移动

3g

it

分类: IT评论
 3分钟之前,老刘(刘兴亮)给我们通过qq发了一篇《手机视频发展的七只拦路虎》的链接,提出了手机视频的七个问题。针对这七个问题,我提出自己的看法,还望各位赐教:)
 
老刘说的手机视频,我不是太清楚是否指的是梦网的手机电视业务。但因老刘在文中提到“个人可以上传视频”所以给我感觉好像是一个无线web2的视频网。但是可能是我业务不深,所以还真的没有接触到此类手机无线网站。但是没关系,如果仅仅是一个无线的web2网站,那么我很赞同老刘的观点。
 
但是对于移动梦网的手机电视业务来讲,我觉得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1、政策因素。
手机电视业务与web上的视频网站不同的一点是,手机电视业务多了一个牌照方,目前中国有三家牌照方,cc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上海文广。其间,牌照方解决的问题就是内容等方面的评审,换句话说,如果cp提供不健康内容,那么是不可能上线的。所以在一开始,这个行业就是收到政府控制的,所以在政策方面没有大的风险。
 
2、网速因素
网速是个问题,但是由于手机电视是可以提供几种不同的播放模式,即可以下载播放,也可以在线播放,所以在信号不够强的地方下载播放可以解决因为网速而造成的不流畅。
 
3、资费因素。
资费也是个大问题。但是有消息称手机电视在n个月之后会采取包月,并且流量费会与信息费捆绑,所以这个问题起码还是有盼头的。不过,我仍然要说,资费是个大问题。
 
4、内容因素。
关于内容,由于有牌照方存在,所以不会出现很黄很暴力的内容。但是可能也会影响到一部分手机电视的业务规模。
 
5、格式标准。
由于上报业务都是由cp或者sp统一向移动和牌照方申报,所以在申报前,产品是已经制作好的mpeg1格式(好像是这个,如果错了麻烦指教)。
 
6、版权因素。
和视频网站最大的不同,就是内容要经过牌照方审查,那么在这个阶段,有版权纷争的内容会被屏蔽掉。
 
7、盈利模式。
无线web2的存在的问题就是下载的内容无法收费,但是梦网的手机电视是会收费的。所以盈利模式不成问题。
 
项立刚在it龙门阵说过,无线与互联网最大的区别在于其是可管理的(不是原话)。所以对于可由网友直接上传内容的无线网站我个人觉得是不成立的,但是对于梦网的手机电视业务,持相当乐观态度。
 
以上纯属个人分析,还望各位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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