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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暴利与合作建房

(2008-01-28 09:51:13)
标签:

合作建房

开发商

暴利

私欲

房产

分类: 合作建房
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是暴利行业,做开发商,不仅可以一夜暴富,还可以明目张胆的逃税、行贿。甚至罪行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也能长期不受法律的制裁,比如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案中行贿3200万元的行贿状元广东省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陈族远,以及财政部2006年12号公报检举的39家房地产企业,偷逃企业所得税11亿,骗贷87亿。这样涉及严重犯罪的大开发商,证据确凿,却至今逍遥法外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而普通老百姓只是因为ATM出错的诱惑,取款17万元,竟被法官判处无期徒刑,充分体现出“法律面前、贫富平等”是一个荒谬的谎言。
 
合作建房,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的暴利而诞生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人民对财富的渴望和恐惧并存,在数字面前的迷茫与无知,使得合作建房之路非常艰难。众所周知,组织中国人合作,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其根本原因,就是很多人对权利和义务,付出与收获,缺少正确认识,长期以来,存在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而存在这样的心理的人群,想赚怕赔,往往最担心,也最容易吃亏,而且听不进实话,对了解事实真相缺少起码的耐心和诚意,所以,我要写这样一篇文章,希望想合作建房、关心合作建房的人们,认真的了解这些与合作建房和开发商暴利密切相关的事实和数据。
 
首先,我要说的是深圳林立人先生组织50个老百姓合作拍楼的惨痛教训。
 
2007年4月,深圳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先生再传喜讯,成功拍得位于深圳布吉的赛格住宅楼50套89平米住宅,经过测算,按照竞得价格,参与者可以用不超过3200元每平米的成本价,得到这些住宅。但是,其中有大约10位缺少理性的贪婪参与者(请允许我这样称呼这些人),却提出,他们只接受每平米3000元以内的成本价,而拒绝履行之前签署的合同。不论出于什么理由,我们从事实上看看他们贪婪背后的愚蠢。
 
⒈ 10套89平米房子每平米便宜200元,每套不到1.8万,合计不到18万
 
⒉ 直接导致林立人先生因违约(无法履行竞得人付款义务)被罚50万
 
⒊ 这凑齐竞买资金,合法拍得竞买物的如果是开发商,完全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后续的手续完善及装修工作,并转手卖出,在相同位置,手续齐备的每套房子至少可以获益20万人民币,合法获利1000万(即每套成本28.5万,售价53.4万,扣税4.9万),也就是说,这50个参与者放弃了已经到手的1000万元合法收益
 
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损失了1000万+50万呢,两个根本原因,一是其中有10个贪婪的参与者对房价缺少足够的心理承受力,也就是太贪婪,为了个人的1.8万,而导致了团队损失1050万。二是因为合作者们缺少集体意识,只算个人的小账,而不算集体的大账,只算每平米的房价,不算个人的实际收益
 
其实,在北京,我们也有过同样惨痛的教训,同样是07年初,我们在亚运村大屯路,曾想收购一栋住宅楼,在谈判取得一定进展后,可以确定的得房成本价≤7300元每平米,并达成了初步意向,准备与对方共管1000万元,启动该项目的收购。但由于参与者中有人在银行阻挠其他参与者办理资金冻结手续,而功败垂成。究其原因,和林立人遇到的问题相同,都是参与者只算个人小账,过分贪心导致的。毕竟是老百姓,只算如果每平米再便宜200-500元会更便宜的个人小账,而看不到7300元每平米已经比周边市场价格每平米至少便宜2700元,一套90平米房屋节约至少24.3万的巨大收益。
 
第二,如果从合作建房的实际项目上,冷静思考,我们可以了解更多:
 
众所周知,2005年7月31日,北京合作建房公开参与芍药居甲2号地块的竞买,但却因为签约合作者人数不足,而痛失良机。其实,背后隐藏的,还是同样的问题。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9300平方米,地上准建面积23250平米,起拍价9273.15万元,根据我们的测算,参与者签约授权的竞买上限是9800万元,项目建安成本(指从设计至竣工验收的全部投入)=地上23250平米x1400元每平米+地下8868平米x2000元每平米≈5028.6万元,从万通借款5000万,年息15%,用款时间12个月,利息750万,万通负责项目建安及管理,收费8%,约402万,项目不可预期成本3%,约467万,销售直接税5.5%,约905万,以上项目成本合计≈1.735亿元。
 
以往给老百姓公示的,都只是这样一个成本估算,并公布根据这一成本,我们得到房屋的成本≤每平米6750元。但是,如果参考上面深圳和北京的两个实例,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看开发商对这个项目做的销售收入预期:
 
可售住宅面积(含公摊)25000平方米x保守均价1万元+可售商铺面积2300平方米x保守均价2万元+车位销售数量200个x保守均价10万元 = 项目销售预期 ≈ 2.98亿元。
 
也就是说,开发商至少有1亿元的利润空间,而作为合作建房者,如果拿到这个地块,就等于可以共享这1亿元的利润空间。而对于一套80平米的住宅来说,6750元的成本价,和10000元的市场价之间,已经有26万元的直接利益,而共享2300平米商铺和200个车位带来的未来收益,更是难以计算。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芍药居项目无法得到参与者的足够认同呢?一方面是由于宣传投入不够,但更重要的,其实就是意向参与合作建房的广大百姓,还缺少对开发商暴利的理性认同
 
到了2007年3月的花园北路25号,为什么开发商报价12384.86亿,而合作建房只能报价9900万(只有楼面地价5100元,得房成本价才能低于6500元)?因为根据我们的调查,即便经过大量的宣传,很多参与者仍缺少对市场房价的理性认同,如果把承诺得房成本价提高到7800元每平米,也就是把投标楼面地价提高到每平米6400元,报价1.24亿元,可能还会重演芍药居项目签约人数不足的遗憾。
 
其实,如果合作者能够理性,即便对比当时周边每平米1.2万元的二手房均价,花园北路25号项目的成本暂估,销售收入预期也会是如下结果:
 
土地成本1.24亿 + 建安成本4815万(地上19400平米x1400元每平米+地下7800平米x2000元每平米)+ 税费管理成本3443万(按土地和建安成本的20%暂估)≈20658万人民币。
 
可售住宅面积(含公摊)21000平米x保守均价1.2万元+可售商铺面积1800平米x保守均价2万元+车位销售数量180个x保守均价10万元 = 项目销售预期 ≈ 2.9亿元。
 
也就是说,保守估计,这个项目的利润空间至少是8000万人民币。当然,如果开发商开盘就卖每平米15000元甚至18000元,利润空间会更高。
 
再来对照一套80平米住宅,每平米7800元和每平米12000元,中间的收益至少是33.6万。可是,这样的收益,似乎还不足以打动合作建房的参与者,其中,更有很多人无法理解合理投入时间的必要性。
 
试想:如果通过大家一年的努力,取得成功,每两周一次碰头会,全年25次会议,每次会议投入4小时,包括路上来回各一个小时和会议本身的2个小时,100个小时而已,33.6万÷100小时,如果成功,每小时的收益是3360元,有哪个合作者上班能有如此高的报酬?即便没成功,一年100个小时,难道就承受不了这点代价?可事实是,我们一个月一次会,来的人却很少,不来的,则有各种理由,而合作,也就很难取得顺畅的沟通。
 
最后,我们不妨考虑是否可以换个角度,来让老百姓认同房地产的暴利。
 
以花园北路25号项目为例,投资1.24亿,利润≥8000万是什么概念?拿到土地立刻开发,一年内肯定可以开盘,如果均价只卖1.2万,肯定立刻抢购一空,投资回报率约65%,虽然要依法纳税,但这还是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比起炒股的巨大风险和可怜回报,难道我们还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如果我们这些合作者真的意识到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愿意为抑制这种暴利,为社会做一点事,同时又让自己有限的资金得到合理的回报,或许,我们可以团结起来,真正理解,并实践“一起当开发商”这件事。
 
写这篇文章,其实就是上周六在咨询会上,我所讲的内容的一部分。
 
事实上,很多人存在这样的念头,于凌罡努力,把事情做成,然后自己做那最后一份出资,得到便宜得难以想象的房子。其实,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合作,只能建立在大家合作的基础上,先有合作,才能有成功,没有捷径可走。更不要找什么政府不支持的荒唐借口,这里是中国,对于新事物,政府不反对,就已经很支持了,难道还指望政府批一块地给我们,然后我们才开始凑钱?
 
希望大家能够正确的看待合作建房,不要幻想一夜暴富,真心合作。
 
既然我们知道开发商有暴利,为什么又不愿意真心的合作,去当开发商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道理多简单,况且,合作的本金其实是没有风险的。只要大家能够认同一个合理的回报,而不是象现在这样,总在已经可以确保丰厚回报的前提下,却因为某些人的“额外贪婪”而无法兑现呢?希望大家真的是为反对暴利的开发商而来,而不是借着“反对开发商暴利”的口号,心里却存着“比开发商更暴利”的私欲。
 
真心希望看懂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坚定不移的和我“一起做开发商”,通过合作建房,为社会,也为自己,做一点应该做的事情。付出合理的时间,投入必要的精力,了解真实的情况,得到丰厚的回报
 
另外,现在开发商的资金链异常紧张,希望想买房的朋友们再等一等,只要销售持续低迷,开发商就会一直降价,还会不断提升交房品质,这难道不正是大家希望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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