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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薪养廉取代灰色财富

(2006-05-22 10:43:47)
分类: 公务员薪酬财产法
贪污、腐败,似乎是每个朝代都无法摆脱的社会问题,在这背后,是巨额的灰色财富流失,是贫富差距和社会问题长期尖锐化,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 高薪养廉,是唯一可行的办法,执行高薪养廉的前提,首先是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包括自官员乃至百姓的利益,所以,并不那么简单。 首先,我们要看清楚两件事,一是灰色财富,二是开销权衡。 [b][color=#6600ff]灰色财富[/color]:[/b] 贪污、腐败的基本方式,无非制造灰色财富,也就是把本应属于政府,用于人民的财富,通过隐蔽的手段转化成灰色财产,然后,以非法的手段攫取和分配。 人类最早认识灰色财富,应该是从诉讼:法官的权力被非法买卖开始的; 而在政府或企业采购行为中,赚取差价渔利,则是普及最广的灰色财富; 在行业内部,制造漏洞,让政府或企业财富流到私囊之中,则是升级版; 到了最后,当然就是卖官鬻爵,整个社会,每个行业,都逐渐开始溃烂。 这些灰色财富到底有多少,我先以房地产和出租车行业来说: [color=#0000ff]出租车行业:[/color] 北京现有出租车6.8万辆,每车月均营业额约1.2万,行业年流水98亿; 按十一税标准,政府应有9.8亿税费和管理收入,每车每月应交1200元; 但由于存在灰色财富通道-出租公司,的哥们的月负担居然高达5000元; 即便扣除车辆折旧,公司等成本,的哥们的实际月负担也远超过3000元; 也就是说,通过灰色财富通道,出租行业剥削程度残酷到了原来的2.5倍; 而灰色财富,往往是双向攫取的,政府实际收入实际仅有每车700元每月; 仅考虑6.8万正规出租车,灰色财富就高达: (每车攫取政府500+每车攫取的哥1800)x68000辆≈[color=#ff0000]1.5亿每月![/color] 这里,还要考虑另外一笔灰色财富,由于出租行业剥削太严重,逼得很多的哥铤而走险,改开黑车,北京市五环外几乎已经很少有正规出租车的生意,很多小区门口黑车横行,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和正常的运营秩序。 但是,对于官员们来说,每个月1.5亿的灰色收入,就象鸦片一样无法摆脱。 [color=#0000ff]房地产行业:[/color] 之所以后说房地产行业,是因为这个行业的问题远比出租行业复杂,灰色财富的数额,更远非出租行业所能比,根本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一场城市灾难。 北京市三年招拍挂,政府卖掉准建面积1446万平米的,只账面收入119.3亿,平均每平米准建面积才收入829元,但这里有很多钱又是永远也收不回来的烂帐,实际收入有多少,我不说了,希望土地储备中心有天能够公布。 那么,北京的房价现在是多少?政府公布的数字是均价7500元以上,扣除正常的建安成本每平米高估到2000元,每平米的灰色财富居然高达4671元以上,简单一算,[color=#ff0000]675亿灰色财富[/color],流到了黑暗之中。当然,这个估算的数字还是保守的,实际远多于此。 与出租行业一样,灰色财富,也不仅来自被剥削的人群,政府也是受害者,刚才说到的119.3亿里,有很多都通过灰色渠道变成了白条,这是其一,更可怕的,是明明卖了地,但政府还是要补贴巨额的市政投入开销,这个数字大家都知道,为了奥运,这几年北京的[color=#ff0000]市政补贴超过千亿[/color]。 房地产行业的灰色财富远非出租行业可比,制造的社会矛盾,更是令人震惊,北京的烂尾楼、假按揭、黑工程、城市环境等问题,都是房地产行业流失的灰色财富制造的副产品。 限于篇幅,对灰色财富的揭示,我先写到这,后面留点篇幅来写利益权衡。 [color=#0000ff][b]利益权衡:[/b][/color] “民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全世界范围的人性陋习,在中国可能更为严重。 人们明知道官员们应该得到合理的收入,但就是贪婪的不肯承认事实。 要知道,官员们也是要过日子的,没有合理的收入,他们只能被逼着走别的渠道致富。这里有三个很严峻的问题: ⒈ 正道赚5000,都能塌实花,而且可以安稳过日子,可如果被逼走歪路才能赚到5000,那么,就要拿更多钱来预防风险(被双规),甚至要准备跑路钱。所以,逼官员走歪路,只能增加官员实际需要的收入,恶化财政情况。 ⒉ 正道赚来的工资,高低都是一个人赚,可黑道来的灰色财富,则需要和更多的人平分,这个过程中消耗的财富,往往比实际需要的更多。 ⒊ 正道赚钱,会安心工作,维护与自己利害相关的集体,而如果是歪道,那就会相反,会去设法通过危害集体,来取得自己所需的财富。往往只能把单位的几百万,变成自己兜里的几万。 因此,我们必须清醒的意识到,高薪养廉,对社会和国家来说,都是成本最低的,也是效率最高的。 [b]利益权衡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高薪养廉应采用什么样的制度。[/b] ⒈ 薪酬标准应与社会财富总量变化挂钩,并体现官员的社会地位。 所以,我提出,根据当地上一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制定公务员工资。 以北京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653元计算。 一个普通公务员的年收入应三倍于普通市民,即年薪52959元;一个科长级公务员年收入应六倍于普通市民,即年薪105918元;一个处长级公务员年收入应九倍于普通市民,即年薪158877元;一个局长级公务员年收入应二十倍于普通市民,年薪353060元;一个部长级公务员年收入应五十倍于普通市民,年薪882650元; 这样,首先给了公务员们合理的待遇,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承认了他们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有享受生活乐趣的基本权利,也为他们告别灰色收入,公开接受监督,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⒉ 裁岗不裁员,去职要留薪。 高薪养廉之后,政府必然可以招募到素质更高的人才,那么,可能会因为人员效率提高,减轻财政负担等原因裁减现有人员。 那么,应该是裁岗不裁员,去职要留薪的,也就是说,被裁撤岗位的现有工作人员,应继续按原工资待遇发薪,即便已经不需要他来上班,也要继续发薪,不得买断工龄,直到退休。 不要节省那些无意义的小钱,而损失了民心,这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论。 ⒊ 招聘要考核,上岗要评定。 对于公务员的选拔和任命,应该公开化,尽量利用高薪的优势,招募优秀的人才为地方服务。对于今后新招聘的公务员,应定期进行评定,根据评定进行升降级和工薪调整。 ⒋ 收支公开化,公积金养廉。 对于公务员的收入和支出,严格进行监督,公务员的职务收入免税,退休后有丰厚的公积金养老,收入又几倍于普通工薪族,所以有义务对政府公开其收支情况,接受监督,发现贪污腐败或财产来源不明的,收授贿赂、公款吃喝的,玩忽职守,渎职害民的,一律应扣罚其全部公积金,并依法严惩。 ⒌ 防职务腐败,禁嫌疑经商。 对于公务员的职务腐败,特别是设计、规划、工程、采购等可能给国家造成天文数字损失的,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对比监督制度,鼓励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因为我国97%的腐败损失,是因为职务腐败流失的。 对于公务员辞职或辞退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辞职或辞退后,不得在与其原职务有关的行业从事商业行为,否则应强制没收全部财产,由政府提供廉租房强制居住,并按当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标准,按月发放救济金。 [color=#ff3300][b]不要以为高薪养廉会很贵,其实,灰色财富比高薪养廉贵多了,我们一定要尽快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高薪养廉制度,这是国家制度建设的头等大事。[/b][/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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