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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总结,我们到底在干什么?(二)

(2006-01-20 09:26:07)
分类: 合作建房
合作建房到底是在干什么?到底有那些优势,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⒈ 合作建房的最大优势在于配套收益权,这是我最强调,也是最坚持的第一优势。
 
   从新中街一号,到芍药居甲二号,到工体北路四号,配套收益都是最大的收益。
   新中街一号:配套收益可以直接兑现1.4亿,让我们在那里的房子不到7500;
   芍药居甲二号:配套收益可以每年给每建筑平米住宅带来150元以上红利,70年可带来红利不少于10500元每平米;
   工体北路四号院:配套收益可以每年给每建筑平米住宅带来300元以上红利,70年可带来红利不少于21000元每平米;
   事实上,通过合作建房,大家可以最大程度的取得配套收益权的回报,甚至实现免费住房的目标。配套收益,肯定是合作建房人最大的诉求。
 
⒉ 合作建房的第二优势在于物业自主权,这是我视之重于生命的基本业主权利。
   在FM101.8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里,大家经常可以听到这段录音:“物业自主权是不是重于生命,绝对是。”这就是我对物业自主权的诠释。
   通过物业自主权,我们不仅可以实现和谐居住,降低物业成本,更可以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为邻里提供社区仲裁,全体业主团结起来,共同实现宜居的理想。
 
⒊ 合作建房的第三优势在于成本价取得住宅,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概念。
 
   很多声音都在呼吁,合作建房是非常便宜的,似乎这才是我们的优势,这里,我要大声疾呼,不是的,合作建房不是最便宜的,因为我们不是补贴房,只有享受补贴,非市场行为取得的住房,才可能是最便宜的,比如,职务分房和经济适用房,他们才是最便宜的,当然,他们没有配套收益权,没有物业自主权,从全寿命成本上看,比合作建房要贵很多很多,但是,老百姓眼里的便宜,就是直接购买成本,和补贴住宅相比,在这一点上,合作建房并不便宜。
 
    合作建房也不是居者有其屋,让所有穷人都买得起房子的方法。让所有穷人都买得起房子,方法只有两个,一是自行劳动,二是政府补贴。
 
    合作建房,目前在北京,我提出的就是要求先有不少于15万的家庭直接出资能力,以及必要的偿还能力,即便是在蓝城,由于成本的原因,家庭直接出资能力不足5万元的,依旧无法直接参加,除非政府另有补贴政策。
 
    我们的目标,是居者有其屋,但路还很漫长,必须有一个很实际的过程,一个很平和的心态,想要住房子,特别是满意的房子,资金实力,永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
 
    当我们提出工体北路四号院项目后,包括我们曾经想和万通合作后,很多报着靠合作建房捞便宜思想的人,甚至想让于凌罡成为他们的武器的人,发表了不少不冷静的言语,我在此表示惋惜,特别是某些记者,甚至提出,于凌罡,你别管合作建房成不成,你就和开发商对着干,你的事情成功不了没关系,你死了都没关系,我们给你立牌坊,可你要是为了合作建房脚踏实地的做事,我们就没了新闻点,只好骂你“被招安”了,现在已经很久没见这位记者,不知道他是否还好,但我真心的对他说一句,我不是您的武器,您要想立牌坊,请给您自己立,我要的是通过合作建房,实现我们的三个优势,三个诉求。
 
    合作建房有配套收益权的优势,有物业自主权的优势,还有成本清晰透明,权益分配公正的优势,是一定可以取得成功的,大家看过我对新中街一号,和对芍药居甲二号的收益分析,相信就可以清楚的知道。
 
    那些骂我选择工体北路四号院是变质的人们,希望你们自己先想清楚,新中街一号的楼面地价7590元,比工体北路的6315还要高1275元,可我们只要合理操作,还是可以把房价控制在老白姓可以接受的程度。
 
   也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清醒的知道,合作建房并不是慈善机构,不能给大家任何补贴。虽然我本人可以义务为大家做事,合作建房的蓝城公司也是一个事实上的NGO(非营利组织),但参加合作建房,必须是有足够的资金为前提的,也是必须以接受全部合作成本为前提的。
 
   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合作建房,希望配套收益权、物业自主权能够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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