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年前,Z总在女生宿舍的楼下等我。看门的大妈喜洋洋地告诉我,阿飞,有人找你。我就很害臊地跑了出去。见到他,就带着他饶到远一点的地方去,生怕别的女生看见。门房说,他是不是你男朋友呀,我就斩钉截铁地说,不是。
他个子不高,又瘦,戴着眼镜儿,半长头发,脏兮兮的。我觉得他长得十分难看。有一次,我这样跟小龙说的时候,小龙惊讶地说,你怎么可以觉得Z难看呢?Z认识我之后很快到了冬天。我们穿过圆明园到一个流浪的歌手里去听他唱歌。我们在土丘上一前一后地爬上,爬下。看见麻雀们在地上一跳一跳地找东西吃。我穿着他的一件灰色的夹袄,肥肥的。他就说,你就象这冬天的肥麻雀一样的。我听了这句话很不高兴。我想他有什么资格觉得我象麻雀。我明明不是麻雀。
那时已经天渐渐冷了,但还没有下雪的时候。那是一个同样脏兮兮的一个流浪歌手。但他唱歌其实也并不怎么好听。尽管他唱歌不好听,可是他会唱很多罗大佑,把琴弹得铿锵作响,还激愤地抨击着什么。那时我也并不明白这个世道,也没见过世面,几乎连外国人都没怎么见过。那时我还没有见过其他流浪歌手。几乎就要爱上这个人,天天想法到他家去磨蹭。他家有一只狗,叫大佑。有一天夜里我骑单车到圆明园去找他,在园子里差点迷了路。他有一件很小的屋子,黑黑的。那天,电视里放着《伊豆舞女》,山口百惠演的。有一个镜头,是那个舞女在河里洗澡,被那个三蒲友和看见了。就一个镜头。白白的。一晃过去。我们那时都缩在被窝里,被窝就在铺在地上。他就说,呀,你就是那样子的,白白的。
我当然觉得很害臊,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豆芽菜。他为了证明这一点,就来脱我的衣服。我死活扯着裤子不肯。这个事情太严重了,虽然我的建筑系的小男朋友刚把我甩了,我也不能这样自暴自弃啊。他这样纠缠了半天,发现我很难攻破,就在我身上蹭来蹭去的,嘟囔着说,只要流到你的肚子里,你就会有小孩了。这个话让我感到很恐怖,我通宵不能睡着,第二天回学校上课,我还特别担心什么流到了我的肚子里。
流浪歌手觉得反正我也不上他的当,就把我发给了他的哥们Z。那时候,在流浪歌手的家里,我们都坐在草席上唱歌。流浪歌手唱的是海子的《九月》,Z唱的是Z的《IMAGE》,我唱的是《蝴蝶》:
有谁知道蝴蝶在用黑色的唇歌唱
有谁知道蝴蝶夜里她们在哪里游荡
有谁曾经真心真意爱上一只蝴蝶
有谁知道蝴蝶从来不能自由地飞翔
Z就说,多美的蝴蝶呀。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是说我呢,还是说我写的歌,总而言之,我那时真的,很不自信。
我和Z认识后,就很少去找流浪歌手了。他很快地认识了一个空姐,后来听说不是空姐,只是在机场工作的高个子女孩子。他亲昵地叫她毛毛。他们很快就结婚了,我还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婚礼上来了很多很多人,我都不认识。有北大的著名校园歌手来唱歌,还有一个画画的女孩叫石头。那个著名的校园歌手后来成了IT界的精英,那个叫石头的女画家后来成名了,因为拍了一个小姐在洗手间化妆的小DV。我后来听说流浪歌手自杀了。我是在拉萨的哲蚌寺听到这个消息的。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年。
我现在不大清楚流浪歌手为什么自杀,他的家那么脏,我那么怕他家的那只叫大佑的狗,他那么积极地认为世道不好,我从来没觉得这个世道不好过,我从来不知道究竟什么是不好的。总之他死了,没有引起任何反响。
(2)
许多年后,我还记得那年秋天的傍晚,Z带着我去看小龙的乐队的情形。
他说,要带我去看一个乐队的排练。他们是他的朋友,他们的音乐确实与众不同,Z当年确实是这么跟我说的。他在学校的西门口等着我上完最后一堂课,然后一起骑着车,到离清华不远的树村去探望他的朋友小龙和他的乐队
我们到达村子时天已经黑了。排练也结束了。小龙那天有点喝多了。他躺在床上,赤裸着上身。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龙。他还远远没有醒来。他没有醒来之前我就要爱上他了,而这一切他毫不知情。我只是在他身边等他醒来。而后的无数个夜晚,我梦见自己敲打着他的门窗:请开开门,夜已经这样深。
小龙,吉他手。汉族,西北口音。3月6日生人。双鱼座。身高1。78,体重120斤左右。弹琴,寡言,善饮。他的脸乍一看似乎有着刀疤,而实际上并无疤痕。他只是给人这样的一种感觉。
每到周末,我提着篮子到他们居住的村子去找他们。那是十年前的秋天,我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女孩。篮子里有时装着鸡蛋,有时是水果,有时是肉。我担心他吃不上饭,所以带了乐队所有人的一天口粮。我在他们面前笑语盎然,而且,并不看着小龙,我害怕泄露内心的秘密,遭人耻笑。他说,他一天的粮食是,中午6个馅饼,晚上6个馅饼,我又想每天从学校食堂打饭,然后骑着自行车到他居住的村庄里送给他。我最终没有实现这个做法——怕伤他的自尊。很多年后我回想起来,觉得也许是正是因为这样的怯懦和犹豫,注定和一生中的最爱擦肩而过。
关于小龙我依然语焉不详。1998年,我等待着一个吉他手横空出世,我希望他为人瞩目,我等待着他成名。但是我又很害怕他会成名,害怕失去他。因为爱他,我轻易地爱上了他的伙伴,他的同行,他的乐评人,他的老板,他的制作人,以及报道他们的报纸。因为爱他,我轻而易举地爱上他栖身的村庄和他的邻居,以及开往村庄的破败小巴。我爱上了阳光,在阳光下突然的失声痛哭,我爱上大街上一切的噪音,突如其来,转瞬而逝。我爱上超市,爱上繁华的物质,温暖的肉体,我爱上了和我同住的女孩子,她的疾病以及她死去的母亲。我爱上萧条寂寞的学院生活以及黑暗中难以启齿的情欲。我爱上那些轻浮放浪的华服少年,忍受并原谅了一切谎言和不公正。
(3)
五道口是他们的地盘,乐队刚刚出道的地方,第一次演出的地方,在那里获得过摇滚青年们的欢心。我夹杂在他们中间,沉默地看着他。
他们尖叫的时候我是沉默的,他们起舞的时候我依然是沉默的,我只是沉默地看着他,好象看着远古的雕像,好象这样之后,我就可以记住他,永生不忘。
小龙在90年代初就住进了圆明园画家村。在往后的几年里,来自全国各地的乐手组建里无数风格凌厉的摇滚乐队,那是风起云涌的地下时代。小龙录制了几张凶猛彪悍的摇滚唱片。他和乐队在地下圈子里几乎成为神话,所有的男性乐评人都异口同声地称赞这支来自边疆的汉族乐队(而关于他们最早的乐评,则是我写的,发表在1998年冬天的第一期《我爱摇滚乐》上)。他们的乐队几乎具有一个现场摇滚乐队所有的特质:够暴烈,够难听,够诗意,够纯粹。小龙的吉他的强健的节奏是乐队的中心之一,甚至有人传说,那些外国女人去看演出,会为小龙在高潮时跳起来反拨吉他的瞬间所吸引。
这样的乐队不可复制。一个胸怀理想的时代一去不返,集体主义最终被个人主义所代替,往后就是一个物质的,娱乐的,更加动听,更能让人在酒吧里POGO的摇滚时代了。新的摇滚明星即将诞生,伴随着这个荒诞的物质时代。慌张的人们,笑脸更加愉快。许多年后,听摇滚乐的孩子也许早就忘记了他们的乐队。
我见过无数蠢才,最蠢的正是我本人。很多年前,无声地和摇滚铁托们站在一起,就已经一眼看穿了他。我带着怎么样的爱,怎么样的蔑视,古怪的念头去爱一个人,如何带着这些顽固的念头坚持下来,我自己也不甚明了。
多年之后,我还会回到五道口。但小龙已经不在那里。无数次我骑着没轧的自行车穿过破败的街道。我只是沉默地看望着我的爱人。看他的身体,他挥舞的武器。我给他讲过故事,换取过他的亲吻,我后来又给别人讲过故事,每一次都会讲不同的故事。后来,五道口的人们都叫我:讲故事的阿飞。
(4)
多年之后,我出了2张唱片,2008年,带着乐队南下。我们已经多年没见过对方。他要来看我们演出了。躲在酒吧里对着镜子涂口红,手一直在发抖。当我穿着长裙走上楼梯,我知道他在那里等我。他准备拥抱我的时候,我害羞地绕开了。
和他说话时,我一直不看他的眼睛,惟恐他的形象还会再次烙入心中。惟恐这些不得体,不合理、不值得的爱继续下去。
那个晚上,我没有睡着。他讲到他的过去,他讲的很少,但是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打算这样和人倾述衷肠.他越讲那些令人感动的往事,我就越发不爱他。我知道自己已经下决心不再爱他了。只是也无法和过去清晰地说声告别了。剩下的日子,都要靠自己一人去打发,何等孤单!房间象坟墓一样。整个夜晚,我都只听见他的声音,他所有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关于他的,一切细微的声音我都听得见。而他并不在场。最后窗户透出了些亮光。在有亮光之前是漆黑一片的。我终于疲惫万分地睡了两三个小时。
10年前,当爱上圆明园最早的吉他手的时候,我无非是爱上了内心个完全封闭的世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