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的身体状况

标签:
杂谈 |
张剑飞摄 回家第一天,尚未流血的陈艳
张剑飞摄
昨天,我所知的情况是
陈艳和张安分被五华分局召去。
大概情况是:
一、赔偿医药费2000元。
二、3。16案情不给予立案
三、两个女孩子刘娜与刘婷,不赔偿精神损失费。
下午两点,陈艳和刘仕华一起到昆明工人医院输液。陈艳又流了鼻血,伴随头晕和头疼。医院未查出状况。
有网友建议做核磁共振,我也不大知道那是是什么。问刘仕华,他表示先要把病治好。
陈艳说,最近她不想工作,一个是身体不行,二个是 还有上诉的事情在处理。
陈艳目前应该没有代理律师。她是一个不被人关照到的女孩子.
希望有关心这家人的人再次介入。尤其是当地的.希望介入时不要有道德优越感,不要有歧视这家人,不管事情如何,过去的终究过去了,现在要紧的可能是这些孩子们,陈艳的身体,尤其是心理状况。和2个女孩子几时复学。
我意识到,陈艳不但是身体的问题,也可能是心理的状况发生变化。而且,她是一个没有独立意识的女孩子,也就是说,她的心智不完整,她也没有过完整的自我意识。先是没有父母抚养,爷爷去世后,和家里人的关系虽然很好,却始终有爱的缺失.那么她确实在15岁左右就开始谈恋爱了,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子.但是她从来没有介入过昆明城,只是在农村和接近农村的城乡结合部生活。又有因为缺乏社会关系,她的人际只能是那些流动的小混混们,经过这些事情,被警察要挟,又对父母极其内疚,对未来毫无兴趣,我认为她可能需要相当好的,不是强势介入的心理干预.我和她谈话最多的是:首先,她无论做什么,她都没有过失,其次,她不必对父母过分内疚。第三,她要尽力读书,成年后有工作,只有变成一个自食其力的,有见识的人,才可能被人尊敬,从而不受更多的伤害。
我们要吸取的教训是,就是一开始介入的相互不信任。具体来说,如果导致这家人不相信前来的人(当然最好不要全部相信),他们不识字,大部分人可能听不懂他们的口音,他们受过严重伤害,所以他们难免对外界心存戒心。因为毕竟没有能够培养出一个完好的信任机制.所以不必在道德上,或者在是否说谎上过于苛责。相对于3.16不予立案的谎言,任何他们的"谎言",假如有的话,也不足以伤害到任何人,包括前来帮助他们的人。
迟来的感谢:感谢为这家人出庭的四名律师。许律师一直为此事奔走,受到当地压力很大,郑州的常律师仁心宅厚,多次电话问起陈艳的情况,非常关心。郑州的祁律师虽为女子,却是打妇女儿童官司的行家了。至于北京的徐律师气势非凡,目前在处理贵州安顺的警察杀人事件.他们和那些去年前来报道的记者都是值得尊敬的。当然还有热心的网友们,陈艳一家都表示很感谢。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把精力集中在追问司法的程序问题,从来没有分散过话题和注意力,该多好啊。要联合起来
也许,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我依然有这样的幻想:也许办好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们的未来才可能是快乐和光明的。这个话是我说给自己听的,我必须在自己的路上,在更微小的地方,如音乐,如小说,如我的工作,坚持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