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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12点,就又通了电话。电话毕,我把裙子洗了。那是我和他在一起吃饭时穿的裙子。胸口开得有一点点低的。但其实什么也没有,很难讲我不是故意的。可是我也只故意了这一次。原谅我,一直不解风情。
通完电话,我还是不高兴的。我去洗衣服,又喝了一杯牛奶.
我应该做做功课,因为明天要录音了。录音是一个麻烦事.反复来,有时会觉得对不起李维岩,有时又觉得,他也许没意识到,他在做一个作品。一个在他生命中和在我生命中都很重要的独立的作品.我有时希望他能理解这些.
排练的时候,一个女孩子说.你还在八里庄的地下室的时候,我就见过你。那时你太厉害了。特别爆.
是啊,我说,那时我是一个豌豆,一蹦一蹦的。老田笑了。八年了,老田没有离开过乐队一步.有一次,老田想买一件400块的衣服.但是他犹豫.等他再去的时候,被人买走了。我想,如果是我在的话,我会不会,为他买下他喜欢的东西呢?
那时有那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组建了乐队,第一次,参加音乐节,第一次,穿上粉红色吊带裙子。那裙子,一直伴随我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一个自己信赖的男朋友。
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的美好,在生命中出现。那也许谈不上爱,也许只是累了,择良木而栖.在我写的文章里,他叫阿良.我把文章命名为<感谢你爱我苍老的容颜>,然后我想出版,和我们的歌一起。我愿我能够理解音乐,并且侍奉之.
你知道我多么庸俗,我总是想用爱情来换取版税。我一点都不清高,我没有资格清高啊。可是,我看到那些更没资格的颐指气使的清高的时候,那些人永远这么爱自己,这么细心地,厉声地维护自己,那么处处得美化了自己,我看到这样的人,居然这么吃香,我难过得做了噩梦。
我写了那一个文章,其实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愤青是一件太简单的,太容易讨好人的事情。很多愤青,都深谙愤青之道.这是一个小资和愤青横行的年代。这是一个非常简单化的时代,也许,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也许,没有哪一个时代更差些.
每次他打完电话,我都会百感交集地想,为什么我不能更早稳定下来,如果那样,我已经是一名音乐人和作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