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丽素并非某种”素”或者养料,它是一种糖,外边包着薄薄一层巧克力,主要特征是非常甜,甜得和它的价格很不相称。大约在四年前它是两块五毛一包。这是我见到的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回的最甜的糖。我爱吃巧克力,就姑且把它当巧克力吃。我对糖啊,奶啊这种甜腻腻的东西需求量很大,通常吃麦丽素速度非常快,10分钟就能解决一包。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巧克力的味道其实就是麦丽素的味道。
四年前,我有一个吉他师傅。我和他以及他的女友住在一起。冬天他到酒吧去唱歌干活,挣了40元。他晚上回来很兴奋地一口气地买了四包麦丽素(!),一包给他的女友,三包给我。他们谁也不爱吃这么甜的东西,于是它们都归我了。事实上,我师傅也只是给我一个人买的。我记得当时他脸红红的,不知道是兴奋还是风太冷了,他不停地搓他的手,HoHo地笑,用当年俞平伯的话来说,叫“憨痴”。我说你怎么不买手套,他说他从来不怕冷。那天晚上我嘀咕了至少300遍,一下子买四包!最后他很不耐烦地说,买了就买了,这么罗嗦干什么!事实上以后我们也没有这么奢侈过。
晚上,我们三个人睡一张床。他在最里面,他的女友在中间,我在最外面。熄灯后总是听见他一个人呵呵地憨笑,他的女友就低声嘟囔,推推搡搡的。而我却毫无心肝地睡着了。
我师傅没有和他的女友住在一起时我就很怀疑他们有不轨行为。终于有一天,我犹豫了半天,才支支唔唔地问,你们两个是不是同居啊?
这下他可吃不消了,他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话来:你,你怎么可以,问这么下流的问题?
我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因为是在公司上班,所以在我的那些朝不保夕的朋友的传说中,他 “很有钱”。我总是别有用心地带他到超市,象蜜蜂一样围绕着各种各样的巧克力转。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要一大盒那种包在金纸里的巧克力。这样可以分给别人吃。可以向同屋女友炫耀,可以吃很久,大盒子还可以留着,表明你拥有过这种巧克力。我这种心理活动被我的男友知道了,他就要给我买了。可是在关键的时刻,我总是很没有出息,担心花光他的钱。最后我的美德战胜了我的私欲,就象5岁的时候拒绝母亲给我买小提琴一样,我拒绝了让男友给我买大盒金装巧克力。后来,他要跟我分手,我真的是很后悔很后悔。早知道这样,我不但当时就要他买一大盒巧克力,而且还要让他天都买。而我也一定会省吃俭用,想办法把它们存起来,这样即使他要和我分手,我也不害怕,因为我还有巧克力可吃。我机关算尽,这样的才智还是来得太迟。
我的男友要和我分手的时候,我开始没有哭,我说,你凭什么跟我分手!说完之后我又觉得好笑,他凭什么不能跟我分手?我说,你要给我十万美金,作为青春补偿费。可是他不给,尽管他以前答应过的。不过他可能以为我在开玩笑,就象我以为他不会真的跟我分手一样。后来我哭了,在菜市场旁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抽抽搭搭的,引得很多民工看过来。我一边哭一边惦记着到图书馆赶时间查论文资料。他一边看着我哭一边惦记着吃完中午饭去工作。
我很忙的,尽管几乎看不懂洋文,我却要考GRE;我也听不懂老外的鬼话,我还要考托;身上只有两毛钱的时候,我还要借钱买托福资料。这只能说明我们中国妇女是勇敢坚韧的。我的论文已经来不及做好。那个题目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匪夷所思,关于新批评,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东,已经为它头疼了很久,险些就要神经衰弱。我要考据它在中国的传播,而且还是三四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文学批评史上根本没有提过一个叫瑞恰兹的老头,也没有提过新批评这个流派。因为当时报纸还不是很发达,因特网也还远未发明出来,还没有人在BBS上灌水,所以他有些生不逢时。最要命的是,根本没有人写过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好不容易有一个研究的专家,可是他现在已经去了英国,而且,他的老婆是那个喜欢和历史老师谈恋爱的徐娘作家。所以,我根本没有文章可抄。所以,我很有可能写不出毕业论文来,很有可能拿不到学位,很有可能不能如我导师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一名优秀的的学者。
和别人一样,我的男友以为女孩子都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写到文章里去,所以他要我答应他一件事,就是如果我和他分手,不许我把他写到我的文章里去。可是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让我怎么写?让我想起我大一时候的男友,他总以为我在诗中影射他,气得老是掐我的胳膊。后来他真的不要我的时候,我就写了一篇奇烂无比的文章,署上他的名字在校报发表了。那篇文章是呼吁环保的,结果每一个认识他的人一见他就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环保了。象他这种自以为很小资的人果然很生气,五年了都不肯再见我。现在我又要用相同的办法对付我的男友了。我属于女子兼小人的那种,睚眦必报,令男生很失色。
我们屋四个女生,个个都很美丽,一个没有男朋友,一个单恋男生失败,一个刚被男友甩掉,一个正在犹豫要不要甩男友。现在她们和我一样冒充失意知识分子,听音乐必听杜普雷的大提琴,看小说必看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影碟必看〈莪薇丽卡的双重生活〉,讨论男生必说这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就好象谈论手机型号)。周末的时候,我们要自不量力地饕餮三十九元的比萨自助,假模假式地逛“宜家”。
我不喜欢宜家。看到那么多的东西堆在一起,让人欢喜又让人绝望。里面的家具无一例外都是粉粉的,薄薄的,象是新潮的年轻男女凑合住在一起,不象是过一辈子的样子,我喜欢小时侯我们家的柜子,涂着暗红的漆,阴沉地蹲在角落里。因为长年的潮湿,柜子的边沿总是爬满了白色的蛀虫。用湿布擦或是用火烧,小虫子就跑了,可是过几天,又和以前一样。厚重的家具,白色的蛀虫,害风湿的母亲,瘦伶伶的小女孩。而在宜家我只看见明亮的色彩,活泼泼的,都是人为的。宜家告诉你可以多么快捷多么经济地进入现代化的生活。
回到麦丽素这个主题上。在我认识我男友之前,我只吃麦丽素。和男友在一起,我就只吃巧克力。现在男友走了,周末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到超市去买麦丽素。一边吃麦丽素,一边劝自己:
第一, 麦丽素比巧克力便宜很多,而且越来越便宜,原先是2块5,后来变为2块3,现在已经降到2块钱了;
第二, 麦丽素成分比巧克力丰富得多,不但有巧克力味,还有奶味、糖味、麦粉味;
第三, 麦丽素比巧克力脆,比巧克力甜,比巧克力有嚼头。
这样想了之后,就自己高兴起来,又跑到图书馆查新批评去了,从白天一直呆到晚上。这时候我又想到我的师傅,如果他知道我兜兜转转那么久,还只是在吃麦丽素,他一定会嘲笑我,他一定会发现他原来以为天资聪颖的徒弟原来是那么笨。我的师傅是我最好的师傅。他换了无数的女友却还要纯洁地担心我不能学会弹吉他,不能学会和男人谈恋爱。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好象回到青春期,老想着要去死,老想着放弃我想要的红靴子、双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了,单让别人后悔去(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为我后悔,当然我父母除外,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麦丽素,麦丽素是一个好东西,每当我口里嚼着这种甜而速溶的糖时,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我就变得姑息和苟且,继续生猛活泼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我在自己的文章里都不能够任性,那么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从一个小女孩开始,我名正言顺地在这幢爬满常青藤的图书馆里呆了很多年。当用红色的发卡别住书页的时候,我知道那个曾经深爱我的少年一定不会前来在窗子下面呼喊我的名字。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必须离开它。我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容身之地。我不要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我憎恨突发事件,憎恨在谈恋爱的晚上美国袭击阿富汗。经过图书馆门前平整得做作的大草坪,我有时会怀念卡夫卡,就像怀念我的一个远行的弟兄。他是如此地落寞,和这个学校的鲜亮明媚的青春格格不入。而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愚笨女人,要那么迟钝那么迟钝之后才可以突然理解他,为了我莫名其妙的文章而屈尊了他的名字。
在图书馆发呆的时候,我突然恶从胆边生,想雇一个廉价杀手把我男友给杀了,让他来不及后悔。当警察来盘问的时候,却发现我只是一个天天坐在图书馆的无辜女生,他们认为我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就轻易放过了我。而到男友坟上祭拜时我要掩面而泣,我象哈姆雷特一样和他的鬼魂说话。我说,对不起,我杀了你。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被背叛你。他很和蔼地说,不,阿飞,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舍得让我在这个世界没完没了地受苦。我就是因为太相信他会给我买一辈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我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麦丽素。我总以为我可以轻轻松松地忘记麦丽素过分的廉价和甜腻(麦丽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来土气、滑稽而悲怆)。
我的男友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为人信诚忠厚。小时侯不见了一只猫,他哭了一个星期;我的体重和饭量比那只猫大许多,所以我估计他会更加伤心。尽管很伤心,他还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个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谈恋爱会有什么致命问题吗?就是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会觉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该。而他一定会理直气壮,仁尽义尽,让你一辈子内疚不已。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找戴眼镜的,出身高知,喜欢文学的本科毕业的男朋友,因为他们通常会有坚强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则,他们一定不会看小王子,也不看安徒生,也一定不肯原谅一切因为过度乖张而脆弱无比的心灵。他竟然开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没有什么幽默感,但还是觉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个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记麦丽素的女人要感情,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谭。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编排他一定会火冒三丈,觉得我良心大大地坏了。可是我想他并不知道其实我的心情此时此刻非常沉痛。真的,不过,我知道我说什么你们也不会信了。
对于感情,我的愿望总是来得卑微,不过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学校的操场不紧不慢地散步,要么到大的超市去看满眼的繁华。晚上,偶尔走过学校的体育馆,却发现角落里并不象以前那样到处是如狼似虎地拥抱接吻的学生。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也许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却总也赶不上趟,不由得感慨:同居挺好的,当年怎么没想到。
那人却说,我不要同居。
我笑说,不同居可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说,结婚啊。
我看他一眼,不再说话。
我喜欢结婚,来得保守,也来得温暖。
结婚吧,结婚吧。仍然可以继续童年关于小提琴的梦想。和一个陌生人结婚,和一个手指修长白皙的陌生人(原谅我俗不可耐的市侩情结吧)缔结某种长远的关系,就好像持之以恒地吃麦丽素最后到形如嚼蜡。这种愿望过于强烈,几乎使我哽咽难言。我有过无数次这种即兴的想头,(就好像粗制滥造的革命诗)比方说以前我想和我爱的人在农村的平房里做白水煮面,再比方说后来在昏暗的灯光下做恣意、自由地舞蹈和悲伤着的唱歌女子。然而,我终于只是敷了薄薄的粉,矜持地端坐,在咖啡没有完全变凉之前,款款举杯。
于是,午夜12时,看楼人开始吆喝,关门了——和往常一样,我提着裙子急匆匆地冲进宿舍楼。裙摆还没放下,就听到大门在身后轰然合上,把我自始至终耿耿于怀的充满物质和欲望的世界,又关在了外面。而楼道的灯早已熄灭。
四年前,我有一个吉他师傅。我和他以及他的女友住在一起。冬天他到酒吧去唱歌干活,挣了40元。他晚上回来很兴奋地一口气地买了四包麦丽素(!),一包给他的女友,三包给我。他们谁也不爱吃这么甜的东西,于是它们都归我了。事实上,我师傅也只是给我一个人买的。我记得当时他脸红红的,不知道是兴奋还是风太冷了,他不停地搓他的手,HoHo地笑,用当年俞平伯的话来说,叫“憨痴”。我说你怎么不买手套,他说他从来不怕冷。那天晚上我嘀咕了至少300遍,一下子买四包!最后他很不耐烦地说,买了就买了,这么罗嗦干什么!事实上以后我们也没有这么奢侈过。
晚上,我们三个人睡一张床。他在最里面,他的女友在中间,我在最外面。熄灯后总是听见他一个人呵呵地憨笑,他的女友就低声嘟囔,推推搡搡的。而我却毫无心肝地睡着了。
我师傅没有和他的女友住在一起时我就很怀疑他们有不轨行为。终于有一天,我犹豫了半天,才支支唔唔地问,你们两个是不是同居啊?
这下他可吃不消了,他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话来:你,你怎么可以,问这么下流的问题?
我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因为是在公司上班,所以在我的那些朝不保夕的朋友的传说中,他 “很有钱”。我总是别有用心地带他到超市,象蜜蜂一样围绕着各种各样的巧克力转。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要一大盒那种包在金纸里的巧克力。这样可以分给别人吃。可以向同屋女友炫耀,可以吃很久,大盒子还可以留着,表明你拥有过这种巧克力。我这种心理活动被我的男友知道了,他就要给我买了。可是在关键的时刻,我总是很没有出息,担心花光他的钱。最后我的美德战胜了我的私欲,就象5岁的时候拒绝母亲给我买小提琴一样,我拒绝了让男友给我买大盒金装巧克力。后来,他要跟我分手,我真的是很后悔很后悔。早知道这样,我不但当时就要他买一大盒巧克力,而且还要让他天都买。而我也一定会省吃俭用,想办法把它们存起来,这样即使他要和我分手,我也不害怕,因为我还有巧克力可吃。我机关算尽,这样的才智还是来得太迟。
我的男友要和我分手的时候,我开始没有哭,我说,你凭什么跟我分手!说完之后我又觉得好笑,他凭什么不能跟我分手?我说,你要给我十万美金,作为青春补偿费。可是他不给,尽管他以前答应过的。不过他可能以为我在开玩笑,就象我以为他不会真的跟我分手一样。后来我哭了,在菜市场旁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抽抽搭搭的,引得很多民工看过来。我一边哭一边惦记着到图书馆赶时间查论文资料。他一边看着我哭一边惦记着吃完中午饭去工作。
我很忙的,尽管几乎看不懂洋文,我却要考GRE;我也听不懂老外的鬼话,我还要考托;身上只有两毛钱的时候,我还要借钱买托福资料。这只能说明我们中国妇女是勇敢坚韧的。我的论文已经来不及做好。那个题目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匪夷所思,关于新批评,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东,已经为它头疼了很久,险些就要神经衰弱。我要考据它在中国的传播,而且还是三四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文学批评史上根本没有提过一个叫瑞恰兹的老头,也没有提过新批评这个流派。因为当时报纸还不是很发达,因特网也还远未发明出来,还没有人在BBS上灌水,所以他有些生不逢时。最要命的是,根本没有人写过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好不容易有一个研究的专家,可是他现在已经去了英国,而且,他的老婆是那个喜欢和历史老师谈恋爱的徐娘作家。所以,我根本没有文章可抄。所以,我很有可能写不出毕业论文来,很有可能拿不到学位,很有可能不能如我导师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一名优秀的的学者。
和别人一样,我的男友以为女孩子都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写到文章里去,所以他要我答应他一件事,就是如果我和他分手,不许我把他写到我的文章里去。可是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让我怎么写?让我想起我大一时候的男友,他总以为我在诗中影射他,气得老是掐我的胳膊。后来他真的不要我的时候,我就写了一篇奇烂无比的文章,署上他的名字在校报发表了。那篇文章是呼吁环保的,结果每一个认识他的人一见他就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环保了。象他这种自以为很小资的人果然很生气,五年了都不肯再见我。现在我又要用相同的办法对付我的男友了。我属于女子兼小人的那种,睚眦必报,令男生很失色。
我们屋四个女生,个个都很美丽,一个没有男朋友,一个单恋男生失败,一个刚被男友甩掉,一个正在犹豫要不要甩男友。现在她们和我一样冒充失意知识分子,听音乐必听杜普雷的大提琴,看小说必看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影碟必看〈莪薇丽卡的双重生活〉,讨论男生必说这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就好象谈论手机型号)。周末的时候,我们要自不量力地饕餮三十九元的比萨自助,假模假式地逛“宜家”。
我不喜欢宜家。看到那么多的东西堆在一起,让人欢喜又让人绝望。里面的家具无一例外都是粉粉的,薄薄的,象是新潮的年轻男女凑合住在一起,不象是过一辈子的样子,我喜欢小时侯我们家的柜子,涂着暗红的漆,阴沉地蹲在角落里。因为长年的潮湿,柜子的边沿总是爬满了白色的蛀虫。用湿布擦或是用火烧,小虫子就跑了,可是过几天,又和以前一样。厚重的家具,白色的蛀虫,害风湿的母亲,瘦伶伶的小女孩。而在宜家我只看见明亮的色彩,活泼泼的,都是人为的。宜家告诉你可以多么快捷多么经济地进入现代化的生活。
回到麦丽素这个主题上。在我认识我男友之前,我只吃麦丽素。和男友在一起,我就只吃巧克力。现在男友走了,周末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到超市去买麦丽素。一边吃麦丽素,一边劝自己:
第一, 麦丽素比巧克力便宜很多,而且越来越便宜,原先是2块5,后来变为2块3,现在已经降到2块钱了;
第二, 麦丽素成分比巧克力丰富得多,不但有巧克力味,还有奶味、糖味、麦粉味;
第三, 麦丽素比巧克力脆,比巧克力甜,比巧克力有嚼头。
这样想了之后,就自己高兴起来,又跑到图书馆查新批评去了,从白天一直呆到晚上。这时候我又想到我的师傅,如果他知道我兜兜转转那么久,还只是在吃麦丽素,他一定会嘲笑我,他一定会发现他原来以为天资聪颖的徒弟原来是那么笨。我的师傅是我最好的师傅。他换了无数的女友却还要纯洁地担心我不能学会弹吉他,不能学会和男人谈恋爱。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好象回到青春期,老想着要去死,老想着放弃我想要的红靴子、双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了,单让别人后悔去(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为我后悔,当然我父母除外,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麦丽素,麦丽素是一个好东西,每当我口里嚼着这种甜而速溶的糖时,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我就变得姑息和苟且,继续生猛活泼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我在自己的文章里都不能够任性,那么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从一个小女孩开始,我名正言顺地在这幢爬满常青藤的图书馆里呆了很多年。当用红色的发卡别住书页的时候,我知道那个曾经深爱我的少年一定不会前来在窗子下面呼喊我的名字。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必须离开它。我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容身之地。我不要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我憎恨突发事件,憎恨在谈恋爱的晚上美国袭击阿富汗。经过图书馆门前平整得做作的大草坪,我有时会怀念卡夫卡,就像怀念我的一个远行的弟兄。他是如此地落寞,和这个学校的鲜亮明媚的青春格格不入。而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愚笨女人,要那么迟钝那么迟钝之后才可以突然理解他,为了我莫名其妙的文章而屈尊了他的名字。
在图书馆发呆的时候,我突然恶从胆边生,想雇一个廉价杀手把我男友给杀了,让他来不及后悔。当警察来盘问的时候,却发现我只是一个天天坐在图书馆的无辜女生,他们认为我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就轻易放过了我。而到男友坟上祭拜时我要掩面而泣,我象哈姆雷特一样和他的鬼魂说话。我说,对不起,我杀了你。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被背叛你。他很和蔼地说,不,阿飞,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舍得让我在这个世界没完没了地受苦。我就是因为太相信他会给我买一辈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我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麦丽素。我总以为我可以轻轻松松地忘记麦丽素过分的廉价和甜腻(麦丽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来土气、滑稽而悲怆)。
我的男友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为人信诚忠厚。小时侯不见了一只猫,他哭了一个星期;我的体重和饭量比那只猫大许多,所以我估计他会更加伤心。尽管很伤心,他还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个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谈恋爱会有什么致命问题吗?就是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会觉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该。而他一定会理直气壮,仁尽义尽,让你一辈子内疚不已。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找戴眼镜的,出身高知,喜欢文学的本科毕业的男朋友,因为他们通常会有坚强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则,他们一定不会看小王子,也不看安徒生,也一定不肯原谅一切因为过度乖张而脆弱无比的心灵。他竟然开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没有什么幽默感,但还是觉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个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记麦丽素的女人要感情,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谭。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编排他一定会火冒三丈,觉得我良心大大地坏了。可是我想他并不知道其实我的心情此时此刻非常沉痛。真的,不过,我知道我说什么你们也不会信了。
对于感情,我的愿望总是来得卑微,不过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学校的操场不紧不慢地散步,要么到大的超市去看满眼的繁华。晚上,偶尔走过学校的体育馆,却发现角落里并不象以前那样到处是如狼似虎地拥抱接吻的学生。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也许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却总也赶不上趟,不由得感慨:同居挺好的,当年怎么没想到。
那人却说,我不要同居。
我笑说,不同居可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说,结婚啊。
我看他一眼,不再说话。
我喜欢结婚,来得保守,也来得温暖。
结婚吧,结婚吧。仍然可以继续童年关于小提琴的梦想。和一个陌生人结婚,和一个手指修长白皙的陌生人(原谅我俗不可耐的市侩情结吧)缔结某种长远的关系,就好像持之以恒地吃麦丽素最后到形如嚼蜡。这种愿望过于强烈,几乎使我哽咽难言。我有过无数次这种即兴的想头,(就好像粗制滥造的革命诗)比方说以前我想和我爱的人在农村的平房里做白水煮面,再比方说后来在昏暗的灯光下做恣意、自由地舞蹈和悲伤着的唱歌女子。然而,我终于只是敷了薄薄的粉,矜持地端坐,在咖啡没有完全变凉之前,款款举杯。
于是,午夜12时,看楼人开始吆喝,关门了——和往常一样,我提着裙子急匆匆地冲进宿舍楼。裙摆还没放下,就听到大门在身后轰然合上,把我自始至终耿耿于怀的充满物质和欲望的世界,又关在了外面。而楼道的灯早已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