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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安足辞——酒徒自白之二

(2006-04-01 18:09:57)
分类: 随笔

        

         人与酒相亲相敬,酒就是好的。喝青稞、二锅头,如结交狐朋狗友,狎戏无间;而茅台、五粮液,如饱学大儒,醇厚蔼然,即之则温。而黄酒与我独不相亲,亦不相敬,每次喝了醉了,必定捧着脑袋,后悔两三日。

         在北京,喝黄酒时还要加姜丝、话梅,如果再撒上味精、盐、葱花,热腾腾端上来就成了喝汤。我觉得正派的喝法应是取其真味,北京市面上的黄酒大多来自绍兴,有一年、三年、五年、十年之分,一年酒涩,三年、五年又觉太厚,好黄酒的真味我竟不知。

         不知酒大概还是因为性相隔。人秉地气而生,我是北人,黄酒是南人的酒,这酒是阴的,不像烧酒的磊落亢爽,一派阳气。喝时是顺畅的,但酒力如梅雨连天,不知何时起,不知何时去。所以,黄酒喝醉了就是婚姻,无穷的家常烦恼,而烧酒之醉,是奇峰突起的一夜。

 

         但醉也难得。一老作家在报上说:酒喝得少了,因为喝也喝不醉,就没意思。此公为知酒之人。

         难得醉不是酒量长了,而是年纪长了,喝酒时难得糊涂。于座中眼观六路,合纵连横,诸如引蛇出洞、以逸待劳的三十六计都用上,结果是人皆醉,我独醒。

         独醒者冷眼旁观,看人把深藏不露的弱点展现出来。当然,以我的经验,那实在不好看,醉汉是丑陋的,他的肉体、意识和语言失去连贯流畅的统一性,你觉得这个人正瓦解为一片混乱。

         所以,陶渊明与人饮酒,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免得发起酒疯来,自己丢人现眼,别人看着闹心。

         陶渊明是临醉时忽然矜持,如果端起酒杯已存此心,人就根本不会喝醉。喝酒而不及于醉,这也是乐趣,一种节制的快感,飘然微醺但意识到清明的理性仍在,严守这个分际如同杯中酒满,酒面微凸,一滴则溢,但恰好就不多这一滴,那种微妙的平衡是美的。

         但老是喝不醉也真是“没意思”。喝醉了很丑,但人要一直不丑也累,放浪形骸,形神不复相守,让肉体自由、让意识自由、让语言自由,解散维持统一的专制力量,爱怎么着怎么着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死且不避,酒安足辞!就像一首黑人布鲁斯唱的:

         别惹我,谁都别惹我

         因为你绝不会赢

         我会打垮陆军和海军

         就凭我和我的杜松子酒。

         这是喝酒的真正“意思”。所以早在《尚书·酒诰》中就宣布:“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喝醉的人该杀头。

 

         历史上南北朝是个酒气熏天的时代,醉眼朦胧,看《北齐书》,有一段是:

         高季式豪爽好酒,又恃举家勋功,不拘捡节。与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款游。在济州夜饮,忆元忠,开城门,令左右乘驿马,持一壶酒,往光州劝元忠。

         在千年以上的某个黎明,那个叫李元忠的人被从梦中唤醒,两个武士送来了朋友相劝的一壶酒。

         ——这大概是有史以来最长的一张酒桌,劝酬之间逾百里。

         古人高致不可追,21世纪的速递公司不肯替人送一壶酒。且书此三千字,致远方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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