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个很奇怪的物种,因为他有一个比别的动物更发达的器官——大脑。应该说,随着年纪增大,眼前的事忘得越快,但我一直不明白,童年的事虽然已与现在相隔五六十年,可总也忘不了,上小学的那一天似乎就在我眼前。
我家在济南,住在现在的省府前街(布政司大街),东边一个巷子叫皇亲巷,连着的一个小巷叫尚书府。这个皇亲巷并没有皇亲,只是一个司马府的后门。据老人讲,也不知哪一朝的皇帝偷娶了司马家的一个小姐,因为不是明媒正娶,所以从后门接的亲……反正我们小孩听大人讲的事都犯糊涂,所以我也就糊涂着写,大家也只能糊涂着听了。
讲这些不重要,主要是讲司马府后门旁边有一个庙,庙洞里有一个土地爷和一个供台,几进的院子里,有关公、观音,观音殿里还有一个私塾,那时的私塾已经有点背时了。我们街上的孩子主要在司马府后门和土地爷庙洞子里玩,加上巷子里有一、两条不管是谁家养的且都是挺“哥儿们”的小狗,小孩要求不高,有这些也就够了。
有一天,放学早,我一个人来到土地庙,调皮的我无所事事,好奇地凑到土地爷大玻璃罩子里去看看有什么“情况”?没想到从土地爷屁股后面发现了“新大陆”,我伸手一掏是书!接着一本、两本、三本……越掏越好奇,后来掏出来的还有印章、刻刀、印床子。印章料有石头的、木头的、铜的……
小孩财迷,见到这些东西那好奇劲、那高兴劲就甭提啦!就地一坐便“研究”了起来……后来,我每天大部分时间就是往这里跑,东西没敢拿回家,“研究”完了就送回土地爷屁股后面,这样挺保险,没人会知道。那时我虽小,却挺懂事,怕带回家说我是偷的,那就洗也洗不清了。但又是谁将这些东西放到这里来的?至今是个谜。
我从小智商不低,直到现今七十老翁,对某些感兴趣的东西仍过目不忘,好奇心“发达”(可我不感兴趣的电话号码、手机、相机、发票等与我“长期厮守”的可以说没有)。但是没想到那些书却影响了我一生——一本《四体千字文》、一部《六书分类》、两本《说文古籀》,后来,偷偷的一本本拿回了家,它们成了我的“终生伴侣”。
此生第一次接触的文字是篆书,这些像图画的文字对我一个小孩来说新鲜、好玩。从小我喜于绘事,所以一拍即合,直到小学毕业这几本书就没有离开过我。小孩子天性好玩,和我一般大的孩子,有玩弹子的、有踢毽子的,可我却偏偏玩起了这些“图画”。
故乡山东是孔子的家乡,从小写书法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我五岁就写了字,家里再穷,也没有放弃让我们写书法,尤其上了小学以后,寒暑假母亲怕我们玩野了,就把我们兄弟们送到私塾去写字,学费不贵,每人只交一块钱。
现在我是个画画的,可是我学书法的历史绝对在绘画之前。
另外,那时我还玩篆刻,用刀在石头上、木头上刻,刻得满手都是血口子。后来我玩别的(绘画、雕塑、陶艺),而且越玩越大,篆刻就顾不上了,但篆书却一直伴我终生。
我一再申明,因为是第一接触,我把篆字当成了“图画”,所以从我决定一生走美术道路起,篆书在我眼中也就走了“味”,它跟我走的不是书法路,加之后来我的兴趣又扩大的关系(甲骨、汉简、岩画、古陶文和一些符号、记号),它们在我眼里都没有以书法对待,而是成了根深蒂固的 “形象”。
为此,我成了“另类”的古文字爱好者。
我是一个从石头缝里夹生出来的小树,儿童时期,父亲早亡,母亲和奶奶两个寡妇把我们兄弟三人拉扯大。那时我两岁,弟弟还未满月。我上的小学是一个救济会办的“正宗贫民小学”。但是我们可不是破罐破摔的人家,我早上没有早点,吃的是上学路上茶馆门口筛子里倒掉的废茶。我家再穷也不去要饭,不去求帮告助,不偷不拿,活的就是一个志气。所以我小学连着两年拿的奖状不是优异成绩奖而是拾金不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