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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易婚姻难——读《在切瑟尔海滩上》

(2015-04-01 1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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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译者黄昱宁在译后记中推断伊恩·麦克尤恩《在切瑟尔海滩上》的故事发生在1962年前后。彼时,兴起于美国很快席卷西欧的反文化运动得以轰轰烈烈,还要假以时日。可是,任何一种文化运动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一种社会思潮的反文化,在1962年的英国,大概已露端倪,像英国这种千百年来等级森严的国家,经历过一战和二战全民同甘苦共患难的洗礼,阶层之间的鸿沟在慢慢变浅甚至消弭,一个外显的现象,就是不同阶层的男女开始通婚。

出身贫民、家境困顿的爱德华和有钱人家的千金、执迷于室内乐的弗洛伦斯,在新婚之夜就各奔东西了,可见,伊恩·麦克尤恩是一个保守的传统文化的守护者。可是,该如何用人物和情节来完成关于跨阶层的婚姻无幸福可言的命题呢?都说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除了《赎罪》都以篇幅小、切口小著称,《在切瑟尔海滩上》又一次证明了伊恩·麦克尤恩的创作习惯,译成中文不到8万字,切口小到,请看引文:“他们年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想来都不好过。”没错,伊恩·麦克尤恩将爱德华与佛罗伦斯新婚之夜无法同床共眠的错,归到了他们对性事的无知上。

我却以为,那是伊恩·麦克尤恩耍的小花招。刚才的引文,原版是怎么处理的我不知道,反正上海译文出版社的中译本就将这段引文印在了封底上,其间的“勾引”指数,不言而喻,因为,这一段文字堪称《在切瑟尔海滩上》中最热辣的文字,且仅此而已,大部分篇幅,作者用来详尽地描述了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相识、相爱到成婚的过程。

他们的相识是多么青涩而又芳香啊。在一个炎热的夏日,爱德华突然起意去了牛津,而在牛津的一间小教堂的门旁,一身白色连衣布裙的弗洛伦斯正在帮人派发宣传册,之前,因为跟母亲起了勃豀,弗洛伦斯从“一幢建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哥特式风格的大别墅”的家中溜出来,步行15分钟后站在这里,邂逅了爱德华,然后,一见钟情。

他们的恋爱磕磕绊绊,但是,有爱德华的曲意奉承,比如,接纳弗洛伦斯刚愎自用的母亲的每一次鄙夷,比如愿意到弗洛伦斯父亲的企业担职,于是,遥遥相爱路的中途便有了一场完美无瑕的7月里的婚礼。

尽管相爱容易婚姻难,但,也没有难到在新婚之夜就把婚姻搞砸的地步吧?伊恩·麦克尤恩的小说为什么篇幅不大?他喜欢快刀斩乱麻,竟然不让爱德华和弗洛伦斯在蜜月里徜徉一小会儿,就让弗洛伦斯因为无法接纳爱德华的身体而让婚姻戛然而止。这么说,爱德华和弗洛伦斯最终没能成为眷属,是因为性事不和谐?我无法忘怀伊恩·麦克尤恩对弗洛伦斯那件蓝色礼服的拉链被卡过程的详尽描写,因为他知道,一对璧人将就此别过,真正的爱人的激情哪里是礼服的拉链可以阻隔的?也就是说,伊恩·麦克尤恩从来就没有想过爱德华和弗洛伦斯是一对真心相爱的恋人,这两个家境悬殊的男女,之所以能够走到一起以恋人相称并一度走进婚姻的殿堂,实在拜1962年的社会氛围所赐。等到走过浪漫走进现实生活,阶层的无形鸿沟到底阻挠了弗洛伦斯将婚姻进行到底。

有意思的是,分手以后的爱德华和弗洛伦斯似乎都在自己的轨道里生活得有声有色,尤其是爱德华,“生活很安逸”。至于弗洛伦斯,伊恩·麦克尤恩虽未及多花笔墨,“伊尼莫斯四重奏团已经出了名,而且至今仍然是古典音乐的一块令人景仰的招牌”,认真阅读《在切瑟尔海滩上》的读者都明白,对弗洛伦斯,她的人生有这句话盖棺论定,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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