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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人物就在梦里进进出出——读艾丽斯·门罗的《逃离》

(2013-10-10 20:45:43)

2011年5月20日,读完新经典文化的小岳推荐的加拿大女作家艾丽斯·门罗的小说集《逃离》后,写下这篇短文。今天,贴这篇旧文以庆贺门罗荣膺诺奖。  

 

加拿大女作家艾丽斯·门罗的小说集《逃离》,我是这样阅读的:给报纸让路,给工作需要不得不阅读的东西让路。于是,等到读门罗时,多半夜还不算太深窗外却已经寂寂无声了。

冷静叙事的门罗,她的小说里没有勾人的情节,没有色彩鲜艳的男欢女爱,甚至连风景都“旧如谙”,读这样的小说的好处是,一念及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我总能戛然而止。

可是昨夜,不忍释卷了。

昨晚,读的是《逃离》中的第五篇《激情》。

还是让我简要说一说《激情》里的所谓激情吧:多年以后格雷斯重回上渥太华峡谷寻找特拉弗斯家的避暑别墅(那一定是激情澎湃的场所)。人去屋空,可是,人和事都在格雷斯的脑子里。当年,格雷斯还是学生,就在附近的旅馆里打工端盘子,被来这里吃饭的特拉弗斯的小儿子莫里看上了,两个人不咸不淡地谈情说爱几乎就要结婚了。小说的结尾处,特拉弗斯家的感恩节晚宴前,莫里被姐姐差出去买越橘沙司,凉鞋坏了的格雷斯赤脚走路时被贝壳割破了脚,有点儿厉害。特拉弗斯的大儿子尼尔是医生,处理过格雷斯的伤口后坚持要带格雷斯去镇上打破伤风针,一路上,尼尔教格雷斯开车,带她去一个隐秘处把她留在门外自己进去喝酒,又在回家的路上自己酣然入睡让刚刚学会开车的格雷斯独自开车——这就是所谓的激情吗?可不是吗?小说只剩下最后一页了,与“激情”相关的情节还没有出现!疑惑中,读到:安睡中格雷斯被叫醒,才知道自己回家后仍在酒醉中的尼尔开车撞上了桥墩。车与人已经面目全非,人们只能通过牙齿档案确认死者就是是尼尔——这就是所谓的激情?

夜凉如水,但水因为突如其来的高温天气,不冷。所以读到这里,我起床走上东面的阳台,窗下的树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我就在这自然之声里回味之前读过的《逃离》、《机缘》、《匆匆》、《沉寂》,不论是叫卡拉还是叫朱丽叶,这些女主角都对当下的生活状况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都试图让自己生活得润泽起来,于是,她们或者选择无奈地逆来顺受,或者选择逃离,不过,选择逃离的却又不得不在半道上折回来。相比之下,《激情》已算是让情节稍稍起伏了一下:格雷斯觉得自己想嫁的是莫里的哥哥而不是莫里,就让尼尔把自己紧紧地搂抱在怀里——那又怎样?比起我们报纸上生猛的社会新闻,这一点人生插曲连报纸都上不了,遑论文学作品。可是,艾丽斯·门罗连这一点点“色”都不允许泛滥在自己的小说里,就这么气定神闲地远眺小镇上一个个女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尽量简笔地写在纸上让真正懂得风情的读者去读去感觉。

感觉来得太慢了,直到《激情》,才爱不释手,才体会到布克国际奖评委具备真正的雾里看花的本事。这本事在于——得知尼尔车祸身亡后,未婚夫莫里让格雷斯“只需告诉我是他让你这样做的。只需说你是不想去的”就与格雷斯重归于好,格雷斯呢?回了五个字“我自愿去的”——就这两封往来信笺,评委们一下子就捕捉到了,真正的激情,不是颠鸾倒凤,而是对一个人的爱如暗流在心底绵绵地有力地缓缓地涌动,不为世俗所动,不允许自己将就。

甫捧读《逃离》,封二上讲门罗“长期居住于荒僻宁静之地,以城郊小镇平凡女子的平凡生活为主题,故事背景大多为相见小镇……”,又一个一生只专心做一件事的人,像一生只画玫瑰图谱的法国人雷杜德,像一生只写“茶杯里风波”的简·奥斯汀。门罗是不是也像那两位一生只做一件事的画家、作家一样出色呢?一向讨厌书籍的腰封,《逃离》腰封上的数句短语,却叫我觉得写尽了门罗小说的妙处:

的生活细节尚女人天天都在经历

细节背后的情,无数女人一生都不曾留意;

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瞬,就像看路上放松的脚步,就像午后窗边怅然的向往。

怅惘中,继续读余下的三篇,《侵犯》、《播弄》和《法力》。尤其是《侵犯》,依然的轻描淡写,却读得你不得安宁,劳莲和德尔芬,一个身份蒙混不清的小姑娘和一个在往事的纠缠下惴惴不安的女人,白天在你的眼前晃,夜里从你的梦里进进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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