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鹰乐队来了,去听吗?
(2011-01-26 15: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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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三月,老鹰乐队要到上海。犹豫着要不要去现场听歌。去的理由是想目睹他们唱那首纠结的《亡命之徒》。不去的理由是帅哥都已花甲,还能唱出《亡命之徒》的况味吗?“那些令你欢欣的事情总有一天会伤害你”、“在我看来现在这些好东西早已摆在你面前,但你却只要那些得不到的”、“自由啊,自由,那只是一般人的说法,独自行走天涯就是你的囚笼”……这些冠以第二人称的歌词,与其说是在劝谕一个1880年代的亡命之徒,毋宁说是给自己的提醒。哪一个人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没有几个痴心妄想?要自由、要浪迹天涯、要在远方的人和事……到了60岁,功成名就的老鹰们恐怕已经悟得了自由的真谛了吧?所以,不再远走天边,而是错把他乡当故乡,与歌迷一起怀怀旧。如此,现场的《亡命天涯》还会是我喜欢的味道吗?摇摆的、困顿的、凄迷的、不明就里的。
其实,听歌也是需要适时的。这首我以为胜出《加州旅馆》的歌,诞生在1973年,我们正被闭锁在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世界的年代。虽然注定了我无以见识《亡命之徒》甫一问世带来的轰动效应,10年以后,在我的年龄刚好聆听《亡命之徒》的时候,听到了。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知道这首歌叫《亡命之徒》,由老鹰乐队创作并演唱。
原因非常简单,我是从我中学同学送给我的一盒磁带里听到这首歌的。这盒磁带转录了10多首当时流行于欧美的金曲,其中有《破晓》、《当一个婴儿出生的时候》以及这首《亡命之徒》。她在转录这些歌曲的时候没有记下歌名以及演唱者,《破晓》等等歌曲是我日后在他处听到后一一对应上歌名的,还有一些歌曲,怕是永远也不知道它们的名字了——磁带早已丢失,但是通过磁带听得很熟的旋律,会时不时地在脑际如流星般闪过。
一同丢失的,还有她的友情。我们曾经那么要好。那时,她家是那么逼仄,她和父母、哥哥挤在一间10来个平米的斗室里,尽管如此,我去她家玩可以玩到想什么时候离开就什么时候离开。而我家的饭桌,就是她的饭桌,大二时候的大热天,她在一家杂志社实习,中午时分到我家,端起碗就“呼啦呼啦”地喝凉透了的绿豆汤解暑。这样的友情,3年以后竟断了。原因在我。那时,我正沉浸在火热的爱情里,与恋人真的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况且我们两个一个在城市的东北边一个在城市的西南面,要见一面不知道要麻烦鸿雁传书多少趟。1980年代,哪怕是情到深处的爱人,彼此的沟通只能是信件或者弄堂口的公用电话,因为是公用的,所以电话的接通率非常低,我们轻易不打电话的主意。记得是在晚秋的某一天傍晚,别的同学告诉我她父亲因为肺癌过世了。我当然应该马不停蹄地奔去她家看看能帮些什么忙,可是,当晚我跟恋人有个约会。我试过通过公用电话告诉他取消约会,可是,接不通。我不能听任恋人因为见不着我而备受焦灼的炙烤,于是,错误地选择了放弃她。
我心深处,是觉得爱情是最可宝贵的东西,尽管已经掌握住了,还想抓得更牢。至于友情,它永远会在那里等我。
由于所从事的职业使然,我们知道彼此在哪里。可二十多年里,我们都假装生命里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人,在我,是羞赧,在她,怕是怨愤都不肯给我的。“那些令你欢欣的事情总有一天会伤害你”,每次,听老鹰乐队用叫人不知所措而坐立不安的旋律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总是心怀歉意,深深的歉意。
年轻时,怎么会懂得,有些人有些事,你错过了就不再可能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