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4.08.22筆記——勝爲士

(2024-08-23 09:41:28)
标签:

灵修

人生

思考

杂谈

哲学

分类: 读书笔记
24年8月22日、星期四
〖記事〗今日,樂。
〖讀書〗讀完《上帝之城》(惟將關於西方歷史神話部分略看之,因余對彼不甚熟悉,故只取結論,待日後深入接觸),此書宜早讀。
〖隨感〗
一、生命,正是變易。忒修斯之船:未換木頭時,船倒是死的;換了木頭,船始是活的。乃至換盡木頭,方顯生命本色之不在木頭。於盡處見生命之同一,亦於變易中見生命之持續。
一、「正統」與「法統」不同。「法統」是異時相繼承,公認即可(若清朝之異族、北洋之分裂);「正統」是同時不兩立,自否無妨(若南明之天主教、民國之新文化)。
一、玄理之秩序,對吾人為隱,對上主為顯。
一、異教,gentium,指各民族。異教諸神,即各民族底民族神。
一、神話神學—小說演義(巫),城邦神學—民俗活動(禮),自然神學—哲學省思(仁)。余曾謂,此三者並無不同,後者之出現,並不使前者離去,而前者更為後者之真精神(深層)。由此推之,雖一般民衆之迷信,未始不有中國文化之本色在焉。
一、不必以中國為所多瑪也,為尼尼微亦可。若夫希臘、羅馬之異教,今乃轉為故事、哲學,不宗奉矣。推之中國,歷史則歷史之,禮俗則禮俗之,思想則思想之,傳說則傳說之。使各安其類,不作崇拜便是。如一味破棄,或反遭所破棄者之束縛,不能冷靜,於是,饒恕之教,將成空談。上主曰:「爾怒宜乎?」今以中國人,效法尼尼微之榜樣,自作歸正,亦為一種和解之手段,對於傳統,可損益、可保存,如語言文字之流傳然。具體言之,名、墨、荀之邏輯,法家之政治現實主義,儒家之律法,道家之自然法,俱有可中西會通之處,預備道路,俟當位以向主,亦如希臘、羅馬之歸正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