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05筆記——勝爲士
(2024-02-06 09:54:37)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2月5日、星期一
〖記事〗今日,愛常存。
〖讀書〗讀《思高本》注釋。
〖隨感〗
一、以宗教敬虔之高度觀之,須論儒法之同(彼之屬世);以固有生活之實際觀之,須論儒法之異(我之底色)。余嘗說,儒家是「德治」,法家是「位治」。推之,儒家君子「修德」,不傷天害理;法家良民「修位」,不違法亂紀。雖然,修德未必成聖也,「人」而已矣;修位未必成人也,「奴」而已矣。為奴,猶非人。道德屬人,奴不及人,是生時便非關道德,後又誤以威令為善,至不顧其為惡法,及見棄於世,甚或轉而作亂者。洵未嘗敬虔,復欠文明,無緣永生,又苦今生。嗚呼,悲哀何似?故此,余常默想同懸之犯。
一、儒法無真正「進步」史觀,有之亦是小衆,如儒家之三世、法家之世異,其發心仍不同。儒法之論史,亦不是歷史主義的(輝格的),而是人心主義的(人性的)。
一、生活上要重視,思想上要輕視,其間存在着張力,亦一痛苦也。
一、儒家以天理僭越上主,法家以威令僭越良心。良心者,模糊的律法也,縱以威令僭越之,良心詎泯滅乎?故經有之,「爲僕者,宜以敬畏服爾主,不惟於温良者,卽於邪僻者亦然。緣有對上帝之良,雖受枉而忍憂,則見納矣。爾干罪見撻而忍,何譽之有?若行善受苦而忍,此乃上帝所嘉也」云,殆亦不反律法意思,免奴僕一躍為主人,反行報復事也。復次,反儒未必入於敬虔,夫法家不如是乎?反法亦未必入於文明,夫窩囊不如是乎?窩囊者,於人羣則怯懦,於叢林則劣敗也。今正信者,即宗教即道德。自道德面觀之,耶退而為儒,儒退而為法,法退而為窩囊。自宗教面觀之乃不然,儒與耶近,故最自義,反而為遠;窩囊卑微,無從自義,反而為近;法家則誤以順從為善,自義不遜於儒,然其結果,向下有惡(社達),向上無功(鄉愿),奴然一機器耳。
一、神底話麼,理智不解、意志不堅時,不妨先記憶下來,仍不廢肖似三一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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