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24筆記——勝爲士
(2024-01-25 10:58:37)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4年1月24日、星期三
〖記事〗今日,愛常存。
〖讀書〗讀《婚姻底審美效力》。
〖隨感〗
一、擔子輕省,就無爲靜觀說。
一、認識,指發生關係,須進入其中。
一、不是審美代宗教,而是宗教統審美、統倫理。
一、吾給…(當事)、吾裡…(工具)。
一、「時間之無邊」不是「永恆之無限」。
一、曰本能,曰天賦,就非學非練處說。譬如呼吸與眨眼,有意在,反而不會,愈把持則愈不得。
一、世界雖失序,上主底權柄亦永在撒旦之上。行善不能期必其成,行惡亦不能期必其成,唯有上主能成,並決不難成。經有之,曰「在至上則榮歸上帝,在地則和平歸其所悅之人」。
一、各具理實(logos)之一部,然則至少再範疇化到對象底重合同一,纔受同化而可取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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