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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03筆記——勝爲士

(2023-11-04 12:50:44)
标签:

灵修

人生

思考

杂谈

哲学

分类: 读书笔记
23年11月3日、星期五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又,煩。
〖讀書〗讀《思想錄》。
〖隨感〗
一、儒家是錯的。並不是單單將「天」換成「天主」,然後儒家便對勒。
一、信仰不會破棄理據,但理據不足以建立信仰。好比是,愛在表現時當然有其方式方法,但執行方式方法卻不能產生愛。「夫愛則…不妄行(無禮)」,然空有禮卻不是愛。
一、有法理上之確據,有醫理上之確據。若炁肉無價值,則現世之醫治無意義;若炁肉尚且有價值,何況異跡乎?
一、耶教爲普世者,然則其每一信徒,自然帶着各不相同之思想底色而來信同一神。生來皆爲異邦人,歸信都是後天事。或由儒而耶,或由反儒而耶,余則不僅反儒,而是由Kéza而耶,耶而Kéza。
一、「士子、法利賽人居摩西位」,儒家亦居中國之道德教化之位。「故凡所命爾者,悉行而守之」,不反律法,且要真行。儒家建基於良心,亦屬律法。「但勿效其所爲,以其言而不行也。彼以重且難負之任,縛置人肩,己則一指弗動也。其所行者,皆欲見於人而爲之:闊其佩經,大其衣緣;好筵間首位,會堂高座;受祝於市,人稱之曰夫子」,彼所爲者,乃是假行,自己耍嘴,逼人就範。自彼觀之,不如是也;自我觀之,誠如是也。而我之行之,必不同於彼之行之也。彼與我,身份不同,信仰各異。故曰「然爾勿受夫子之稱,蓋爾師惟一,爾曹皆兄弟也。勿稱在地者爲父,爾父惟一,卽在天者。亦勿受師尊之稱,爾師尊惟一,卽基督。爾中大者,當爲爾役。自高者將卑之,自卑者將高之」,皆彼所不肯接受之內容。然則,我既行之守之,復與彼之所行所信不同。推之,昔之行善,是愛世俗以自義;今之行善,是恨世俗而反串、而加速、而諜戰、而如外賓焉。
一、有法理上之救治(父—子),有醫理上之救治(靈),所以然者,在乎愛情(即愛即神),亦即「三」在乎「一」。神先愛吾人,以十架爲告白。當吾人尚爲不義及殘疾時,其愛已先包容吾人之「法理的罪」及「醫理的殘」。要之,「父子靈之三位」歸到「神愛之一體」。愛,即是對神本身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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