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09筆記——勝爲士
(2023-08-10 1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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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灵修人生思考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3年08月09日、星期三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又,爲避免「性」字歧義,將名詞後綴「~性」改爲「~德」,效法嚴譯,且「德」與「的」在華語音近,一名詞而一形容詞,如「自由德」vs「自由的」。又,「取」作處置介詞,改寫爲「耴」。
〖隨感〗
一、認同是雙向的,說「不配」亦是雙向的。汝不屬乎此地,此地亦不屬乎汝。
一、人咸具「靈魂」,但「魂」上能憑自力,「靈」上不能憑自力。
一、由「質的雲泥之別」想到「量的等差之愛」。余曾說上帝愛世與限定代贖不矛盾,又預定滅亡、投入火湖是各得其所。然神既爲愛源,愛爲至大,一切皆出乎愛,則何以對彼此不同?蓋此種不同,係「量的」而非「質的」。經有之,「主,爾所愛者病矣」,及「有一爲耶穌所愛者,適倚其懷」,及「我愛雅各,而惡以掃」等,都是愛下等差。要之,人以爲量的,在神則爲質的,故是人所不能及;同理地,人以爲質的,在神則爲量的,亦是人所不能及。(量的等差之愛)
一、就上帝創生之次序說,是「父而子而靈」;就個我生成之次序說,是「靈而子而父」;就善行流露之次序說,是「父而子而靈」。
一、「莫能言」爲不可說,「不宜道」爲不可說。「或於身」爲肉,「或不於身」爲靈。
一、個人之性理,社會之倫理,每相對應。約束行爲者,是在人倫之層面約束之。若有「不懂」之小孩,生於亂世,而遭侵害,並不知其害之所在。啓蒙者便先對之詳細解說侵害何似,使之覺悟自己之爲被侵害者。抑且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不懂者自反性理,亦以爲是。坐此,兩相合拍,遂爲倫理所縛,懷此被侵害之芥蒂,實失自我矣。誠然惡行之害人深矣,啓蒙之心亦爲善矣,但倫理原爲約束社會上之惡行,卻亦壓抑了不懂之個人。此不懂者正如小孩子,天真活潑,反被罵「沒規矩」,時只心中委屈,感到平白無故。律法原是爲了愛,如今逼迫人,更生出嫉妒與恨。余前說,道德主義遇邊緣人便破功,蓋功用有限。其實,小孩子正是天然的邊緣人,故經有之:「容孩提就我,勿禁之。蓋屬天國者,乃如是人也」。(邊緣人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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