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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04筆記——勝爲士

(2023-08-05 12:26:54)
标签:

灵修

人生

思考

杂谈

哲学

分类: 读书笔记
23年08月04日、星期五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
〖讀書〗讀《基督教神學思想史》。
〖隨感〗
一、惡非本質,而是善底缺乏。創造階段,人性善,但墮落受損之後,人性惡。神遂頒賜律法護理,賦予人性理良心,以約束此惡。於是,便有肉上之理欲差別格局,而被儒家看到。然則所謂的「性惡」,並無惡底本質;所謂的「性善」,亦無善底能力。本質雖善,卻隔着罪「應該」與「能夠」有距離,「良知」與「良能」有距離。律法底作用,乃在使人歸正而求恩賜也。與其說儒家「存天理、滅人欲」,倒不如說儒家只是求理欲之和諧共處,進而其「內聖外王」不過是在「不錯的我」(依靠評價)、「成功的我」(突破評價)、「苦難的我」(出入佛老)中打轉。儒家以律法爲上帝,沒有宗教的個我,便是徹柢背離神,必致絕望,又或退回欲美之狀態(藝術的)。復次,吾人不能反律法,故性理、規矩實有其效用。但正如「罪性」不同於「劣根性」,良心道德雖爲人類共通,但具體的人文傳統則不是,更有優劣之別。故決不能說,性理是律法,便必要支持儒學。警惕!(儒家問題)
一、靈肉衝突,本身便意味着存在另一選擇。須知「靈我」確具自由意志(獨立心界),但靈我亦在生成之過程中,其自由仍不完全。(自由意志在伊甸園時乃完全。亞當、夏娃之墮落,係濫用完全的自由意志而墮落。「婦視其樹,食可適口,觀可娛目,且可愛慕,益人智慧,遂取果食之」,顯係一番思索之結果(積極的)。亞當亦然。反之,墮落的人(不完全的),卻不能再憑一番思索而回去稱義成聖。)故該「自由」(消極的),實爲一種「他由之弗隸」(得釋放),是靈我底「心層權界」(恩賜的),是於淪亡之道路外,別有一免於淪亡而行於成聖之道路可選擇。此種選擇,是選擇「孰者」之自由,而非選擇「何者」之自由。可類比空隙體驗,鴨歟兔歟之問題。推之,在靈肉衝突中,是選擇宗教抑或世俗,亦即選擇靈我、肉我孰者爲我底行動主體。由此,遂開出「配合」之問題。此配合不是稱義階段之「做什麼」(合作說),亦不是「如何信」(縱身),而是就信之後說底(成聖階段)。蓋「得救」一語,若取狹義,只是信則得救,對應「道成肉身底對人類之救贖」;若取廣義,便指人從信開始,稱義而成聖而榮耀,與神同在,並以人爲中心,爲神治理監守萬物,乃至聖化整個造物界之全過程,對應「道成肉身底對炁界之救贖」。最終,人類與炁界,住在神裏;神住在人類與炁界裏。(弗隸之配合、兩種救贖)
一、三一神底位格是「關係主義的」,而非「個人主義的」。一體(有極)底三個位格,是三個關係。關係是實有,神是關係,彷彿團體。父是永恆源,永恆中生出子,永恆中發出靈。此神本思想正與儒家顛倒!進而,從發用說,此「體三一」便成爲「用三分」,即「父之發軔—子之機理—靈之效力」,乃是一個行動,參同一致,既不渾然,亦不劃然。(關係之位格)
一、前說愛心之道德,指「羣理上之成聖」(人格高尚、明智的),而未及「奧理上之成聖」(神聖化、神祕的)。神祕,故說「奧」。可見的成聖,係生活中對誡命之遵守(無意裡活出),是外在效法耶穌,但人不完全,偶爾順俗,是義人兼罪人之狀態;不可見的成聖,係生養上帝子之靈我於內(有意裡配合),是內在效法耶穌(由靈而子),至於神聖化肉我及外物等(能力而非本質),乃是一復原之過程(復原神底形象)。其終點雖在來世,卻不代表今生無有進境。既有羣理上之進境,亦有奧理上之進境。蓋道成肉身(合合之充盈),原爲「救贖炁界」(充盈世界萬物),因人墮落,兼職「救贖人類」,使之由「個我」(本真的)而成「實我」(整全的)。初,人在樂園工作,便是與上帝合作(具自由意志),以達成此普世的神聖化。今在對人類之救贖之工下,而對炁界之救贖之工未始輟。余舊謂人可「神格化」,而萬物可「人文化」,今與宇宙救贖說參酌,則是以人爲中心,普世而神聖化也,是一「奧理」。說「奧理」云,乃謂悖謬而不可理解處(神祕主義的)。強爲之喻,殆肉之理欲猶二維,受靈修復便成三維,然三維尚在生成之中,憑二維亦決不能理解也。矧夫新舊之我,有着「質的雲泥之別」,一者是「炁中時間的生命」,另一者是「主中永恆的存在」乎?(神聖化)
一、「道德主義」貌似合乎情理,然一俟遇到「邊緣人」,便破功勒。何況翻轉做邊緣人是必經之路?(道德主義與邊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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