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18筆記——勝爲士
(2023-07-19 09:52:01)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3年07月18日、星期二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
〖讀書〗讀完《華茲華斯底政治觀》。又,讀《埃克哈特大師文集》。
〖隨感〗
一、神(Dienké)愛,給出一切,故說用其肖像造人時,已是將其神性給出到人。此種愛,迺由道成肉身之耶穌啓示出來,即人神二性也。必先信,然後能於信理之下,有靈性之性理,此總稱神理工夫,亦即在吾中生養靈我(Kulr)之聖子,其亦是三一中機理(Kuyna)之智慧。我原是神(Ké),今須將之挖掘出來,或者說翻出來。凡肉(B-)上或炁(N-)上左右拉扯底,如理欲,都無關靈性(K-),如信愛。(靈性之性理)
一、神愛世人,但與神同在之天堂猶婚姻關係,須相愛。預定得救或滅亡者,爲神底自由。故雖愛,卻有不能在一起之情形,以人之不愛神也;神之預定某人之不得救,亦非不愛,蓋有求愛而不能入於婚姻者,亦無悔也。「耶和華所造者,俱適其用。其造惡人,爲使屆期受難」,豈非如世人青春之遇渣男渣女,而終與相愛堅守者爲婚姻歟?不問壞不壞,而問渣不渣。(渣不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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