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14筆記——勝爲士
(2023-07-15 12:39:24)
标签:
灵修人生思考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23年07月14日、星期五
〖記事〗今日,愛常存,良心安,感謝主。又,區分「我」與「吾」,前者亦作名詞用,指自我;後者只是第一人稱代詞。又,近指代詞「此」「這」等指後,可標記後置從句底先行詞。如:「渠等焦慮扵(此)事實,即汝有生病。」「我認識(這個)人,就是你提到的。」另外,that可代表this,但this不可代表that,故可對譯「其」,如:(This)
is a book. (That) is written in English.「(此)是一書。(其)是用英語寫的。」
〖讀書〗讀《埃克哈特大師文集》。又,讀德氏《護教篇》。又,讀路德《基督徒底自由》。
〖隨感〗
一、二性則〔靈性〕與〔肉性〕,靈性不壞,不以肉論。靈我屬上帝,肉我底罪惡由他背,他底義善加給吾,故吾稱義。善是從信來底,信便與神交通;惡是從不信來底,不信便是偶像崇拜,是萬惡之源,故吾信則無惡矣,故說主體改換。吾之行善,是基於信心之愛,而唯獨取悅上帝,進而愛鄰舍。當下是伊甸,不論罪惡,只須繼續完成神底任務。至於吾之非善而無益之行爲,當屬無記,須善用世物,對人靈活。(無記)
前一篇:23.07.13筆記——勝爲士
后一篇:23.07.15筆記——勝爲士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