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14笔记——勝爲士
(2022-11-15 10:15:41)
标签:
人生思考信仰杂谈哲学 |
分类: 读书笔记 |
十一月十四日、來復一
〖記事〗今日,煩。
〖讀書〗讀《摩西與一神教》。
〖探究〗
一、(補在「可」「能」「得」區別後)此處,「能」字與「所」字對待,後者在動詞前表接受動作之事物,前者則強調動作底主動發出,試比較:「(能)說明底人」vs「(所)說明底事」。
一、(補在規範字處)「當」用於表將來時態時寫作「噹」。
一、(補在時態處)「~當/~方將」改爲「~噹」。
一、刪除動名詞對譯「取」字內容。
一、(補在動名詞處)例如「朝裏官多[亂(子)]法,阿姐郎多[亂(子)]心」,此「子」亦爲名詞後綴,但用於動名詞時應寫作「吇」。
〖隨感〗
一、「儀式上之闡釋」,得「儀式義」。轉移到「文本上之闡釋」,得「文本義」。又轉移到「洞見上之闡釋」,得「洞見義」。復次,三者並不截然分離。(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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