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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的平等

(2011-10-06 18:11:12)
标签:

李双江

平等

歧视

杂谈

分类: 随感录


    近来网上骂李双江者甚多,起因是他公子无照驾宝马打人,骂着骂着,许多声音就奔着所谓“文职少将”而去,诸如“唱个歌就当上将军?”“没打过仗还这么得瑟?”……听多了,似乎潜台词是:如果打过仗,是真将军,这么得瑟还是可以的。

    这可是赤裸裸的职业歧视。你要跟言者掰开讲:不管是干什么的,都不能违法行凶,对吧?他一定说对。然而一回到具体场境,他又觉得唱歌的儿子打人,比打仗的儿子打人更招人恨。

    事实上,你怎么鄙视打人事件中的施害者,说他教子无方,说他欺世盗名,都没有关系。但这种鄙视一旦扩散至他的职业,而且将职业变作某种增加罪愆的砝码,就说不过去啦。

    我想这算是一种传统心理积淀吧。比如“刑不上大夫”,比如“金书铁券,免死金牌”,又比如“八倡九儒十丐”,还有“八议”(八种身份的人犯事可以不进入司法程序),说穿了就是等级秩序还是深伏在人心中。演艺圈的都是“戏子”,说相声的都是“要饭的”,更进一步,“娼优不分”,潜规则其实是显规则,不都是出来卖的吗?

    观念再超前一点:有教师在教师节发出“宁肯为妓,也不为师”的浩叹。其实为妓为师,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名师未必能成名妓,人还是要打一份适合自己的工。这并不是职业真无高低贵贱之分,恰恰相反,职业的社会美誉度也是某种收入均衡,妓者来钱快收入高,但不太见得光,无法提供自豪感,婚姻市场尤其吃亏,这就是职业的代价。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贱业”就没有个人尊严,而且不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条只能留在纸面上。妓女若被将军伤害,难道后者就有免责权?这么抽象地出题,大概人人都会正确答案,碰到具体个案,但愿围观者也都拎得清,莫要纸面上的平等,掩盖着现实中的歧视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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