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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日记(二)--续

(2007-07-23 12:48:52)
标签:

伤害

了解

分开

分类: 平常
7月23日 <wbr> <wbr>日记(二)--续
 
     5月14日的一个夜晚,我记下了这样三句话: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因为爱,所以伤害
         因为了解,所以分开
 
    以前,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因为不了解而爱、因为了解而分开,越是相爱的人越容易彼此伤害……
    很个人都可能有过寻觅爱情的艰辛、有过获得爱情的幸福、有过失去爱情的痛苦,幸福的理由都相似,不幸的缘故却各有不同,只是每个人的理解或许不一样而已。
    在从寻觅到获得爱情的过程中,人人都可能有过类似的状况:明明是很爱对方,却总会有一些无理取闹的举动,明明就是想表达一份关心,却又常常弄巧成拙,明明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却总会因为芝麻大的“小事”而造成误会甚至最终导致分开。
 
    也许我们会以为,面对自己的爱,面对自己深爱的人,我们是可以不加掩饰的,可以畅所欲言的,可以撒娇,可以随意,可以不拘小节,可以放下面具,可以祼露灵魂,可以本色生活,有时候甚至还会无数倍地放大、歪曲这些的一切所带来的影响,无意识间给对方造成了伤害……
    我们还误以为,在爱情里、在爱人的眼里,那些不算什么,都可以被理解、被包容、被允许,不然,要爱情做什么?
    等到对方不能理解、不再包容、不肯允许的时候,或许也就是爱情走到尽头的时候,两人只能选择“分开”,但并不是因为了解,而是因为一方或双方已经无法承重那带刺的“爱”所带来的伤害。
 
    其实,走入了误区的人们啊,怎能将伤害也说成是因为爱,如果真爱,怎能忍心去伤害呀,即使真的无心伤害了,只要是为了爱,一定会彼此好好地疗伤,又怎能随意就说分开?
   
    为了相爱,所以要在爱前多多了解,是真的已经了解,才会真心地爱、持久地爱,那样,但凡终有一天分开了,也不会怪自己当初太草率,不会有太多无奈,因为毕竟曾经有过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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