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起实行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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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北京二套房高收入群体七成 |
分类: 政策解读 |
2013年4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政策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对购房人的资格审核实行“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二是把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升至70%。三是提高高收入职工的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升至70%,以及“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可能延缓部分资金实力和改善愿望不是很强的改善型购房群体的购房,对合理的改善性购房需求有一定误伤。
胡景晖表示,目前北京在二手房贷款时商贷与公积金的借款人的使用比例为6:4,也就是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占40%以上,且多以改善型刚性需求人群为主。此次公积金二套房政策的调整,无疑将对这部分购房人群产生较大影响。
但是,胡景晖表示,虽然部分合理的改善性购房需求被误伤,但是对首次置业人群仍维持最低三成首付,对购买小户型的3A用户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等政策政策,也同样凸显了对首次置业人群的优惠保障。尤其是新政增加了高收入职工的月还款额,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使更多中低收入职工能获得资金支持。
此外,对名下无房但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人仍执行不低于60%的贷款首付比例,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首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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