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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赠与个税新政 将会吸引大量直系客户进入市场

(2009-06-16 17:40:33)
标签:

房地产

赠与

个税

新政

我爱我家

伟嘉安捷

二手房

2009年

北京

房产

分类: 政策解读

房地产赠与个税新政 将会吸引大量直系客户进入市场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爱我家和伟嘉安捷为广大购房者总结了新旧政策出现后的税费变化。

 

房地产赠与个税新政 <wbr>将会吸引大量直系客户进入市场

伟嘉安捷指出:第一,按照以前的赠与政策,任何赠与形式在赠与环节都没有个税产生,而新政发布后将个税发生提前到了赠与环节,但同时将限制了部分赠与行为个税的征收。

第二,在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原文第四条中指出,受赠与人在接受受赠房后,将赠与中产生的3%的契税扣除后,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在赠与环节涉及到公证费,公证费根据各区域情况不同征缴相应比例。

我爱我家认为,在新政指出的三类赠与免个税的形式将会有大量直系客户进入房地产赠与市场,为避免即将开征的“遗产税”而将房产提前赠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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