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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不行

(2008-08-06 09:47:10)
标签:

媒体

记者

杂谈

    我一向觉得我报记者的文笔差强人意。上周六,我报要在某商场举办一次大型公众活动,派我去进行报道。我不禁跃跃欲试,磨拳擦掌:“嘿,瞧我的,这回给你们露一手。”

    当天到场的我报记者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新闻部的。新闻部为第二天的报纸写稿,我是为下周的周刊写稿。

    我像个没头苍蝇似地四处乱跑,生怕落下一个精采镜头。虽然拍了很多张照片,但全然不记得看到了些什么。拍照间隙,我还会时不时望一眼新闻部同事,看看他们到底在忙些啥。眱,他们看起来竟是不慌不忙的,还能经常坐下来欣赏表演呢!

    活动结束,新闻部同事返回报社,当天晚上就要写稿发稿;我则回到报社,把照片上传到计算机里就算完事大吉,下周上班再来写稿是也!

    今天一上班就看到了前天报纸,看完之后不禁心下大惊:原来新闻采访是这样子滴!

    原来,每拍一张照片,都要记录下照片中人物的姓名。如果照片拍的是一个小孩子在喊奥运口号,文字说明就得写上:“四岁的辛普森喊出了奥运口号。”

    可我拍照片时一律没有询问照片中的人物姓甚名谁,所以我今天就不知道该如何写照片说明,总不能写“那谁,还有那谁谁,喊出了激动人心的奥运口号”吧?

    突然明白了记者是干什么吃的。记者,英文叫reporter,不就是一个将事件报告给公众知晓的人吗?记者其实与文笔无关。做记者的关键,是能报导出“那谁”和“那谁谁”干了些什么。能否写出“激动人心”这个词,倒不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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