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回来,本想立刻上传照片,但是出了一点儿小事故,照片只好暂时欠奉。
在Eugene的时候,因为我把自己的相机忘在车里了,所以我就用了LX的相机。回家以后,我把他的记忆卡插在我的计算机里,试图上传照片。操作之前,LX问我:“你那计算机带的是万能读卡器吗?”
我说:“没错,万能。”
其实我也不知道它万能否。我只是无端地觉得我的计算机很先进,先进的东西便无所不能。
没想到,它竟然只有九千九百九十九能。LX的卡一掉进读卡器就再也出不来了。
我们紧急磋商:是自己把计算机拆了?还是送给专业人士去拆?
商量的结果当然是自己动手,因为LX对他的动手能力十分自信,经常吹嘘自己六岁就能拆闹钟。
十万火急找出家里的十字改锥,却发现改锥太大。也难怪,这改锥是宜家买的,本是用来拆装家具的,过于孔武有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开车直奔Superstore,买了一套“精确改锥”。买东西的时候终于遭到LX的表扬,表扬我英语进步大大滴。据他回忆,十年前我们俩来美国的时候,我的词汇量十分贫乏,只会说些“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
“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之类的废话。至于超市里的东西,那简直是见什么不认识什么。
听了表扬,我心中窃喜。不过,话说回来,买“精确改锥”其实用不到英语,加拿大的文盲也照样能把“精确改锥”买回家。偶现在认识“自发面粉”了,这倒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进步。若偶不认识“自发面粉”,LX就有一半的可能会将一袋“他发面粉”扛回家。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回家后,LX顺利地把计算机拆了,把记忆卡取出来并装回相机里。
至于照片,他说等他回到中国之后,通过电子邮件把我要的照片传给我。
我告诉他:我有数据线。我可以在记忆卡不离开照相机的前提下,通过数据线把照片上传到我的计算机上。
LX没说话,我估计他强忍着没问我:“你那数据线是万能的吗?”
无论如何,我看出他对我已经不信任了。
为了上传照片,我必须重新建立信誉。
而建立信誉,是需要耐心和时间的。
所以,照片暂时欠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