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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为证

(2007-08-21 03: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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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记录

博客为证
 
    最近几天实在太忙了,没时间写新的东西。正好看见“一家之言”有篇文章,涉及我家雨点儿,就在这里借花献佛了。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cf853f01000acl.html
    说实在的,要是有谁从小就这么掂记我,长大以后,如果他不是,如赫尔曼·梅尔维尔所说,决定性地无法接受(decidedly objectionable),那我一定嫁给他。
    这样的人有吗?没有吗?想必即使有,现在人家也不肯承认了。不承认,这本身就足够造成decidedly objectionable了。
    现在不同了,有博客了。丹尼说过的话,被他小姑记下来了。
    Yahoo!
 
    昨天带雨点儿去了一个水上乐园,顺便发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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