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7月1日上午到了蒙特利尔,7月2日下午回了温哥华。这次旅行我们都累得不轻,所以到温哥华后休息了这么多天,我才恢复正常上网习惯。
其实在蒙特利尔我们就已经累了,所以在蒙特利尔玩儿得很不彻底。今天看到有个叫“瓦洛娜”的网友留言,说要请我吃饭。我好后悔没早点儿联络上她。
蒙特利尔还有我一个中学同学呢,掐指一算我们有二十三年没见面了。我在多伦多得到了她的电话,本想一到蒙特利尔就给她打,可是一到了蒙特利尔,我就没精神了。
都说“有福之人不用愁”,我们家LX就是有福之人。
到蒙特利尔之前,我问他:“咱们去看看圣母教堂好吗?”
“不想去。”他摇头。
“咱们去看看奥林匹克公园好吗?”
“没意思。”他摇头。
“咱们去看看蒙特利尔大学行不行?”
“你想去你去,我不拦着。”他点头。
“那你到底想去哪儿?”
“我想去一个叫‘Beauty’的餐馆吃饭。听说这家餐馆的早午餐很著名,要排队才能吃得上。”
“听谁说的?”
“就是你那本自助旅游书上写的。”
哎,一本自助旅游书,我看见了景点儿,LX看见了饭馆儿。
书上说:这家餐馆的地址是“皇家山路”。我想当然地以为:皇家山路肯定在皇家山上,于是7月2日上午,我们向皇家山进发。(对了,得补充一句:我在蒙特利尔之所以感觉累,和我不懂法语有关。蒙特利尔的道路指示牌全是用法语写的,当然,地图也是法语。)当日,我们连蒙带猜好不容易摸到了山上,在山上胡乱转了一圈,没看见餐馆的影子。
“下山吧”,LX说。除了餐馆,他对别的一概不感兴趣。
于是开车下山。在盘山公路上转了好半天,前面就是平地了。我忽然觉得:就这么回去,多少有点儿遗憾,遂建议说:“把车停在这里,咱们就在这附近转转,照几张相,也算来过蒙特利尔了。”
LX说:“好”。我们把车停在路边,掏出硬币交了停车费,然后开始往前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看车,生怕走丢了无法回到存车的地方。
刚走了二十来米,LX忽然问:“你看那是什么地方?怎么那么多人排队?”
我顺着他的指示向马路对面一看,……,哟,这不就是旅游书上介绍的“Beauty”吗?
于是我们就吃上了LX心向所之的早午餐。
结论:LX就是有口福,不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