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咖啡断顿儿了,翻箱倒柜才找出一包三合一速溶咖啡。这种咖啡,每包总重不足二十克,再除掉几克糖,几克植脂沫儿,剩下的那几克咖啡粉也就起个调味儿作用。
喝咖啡是当年在美国学会的。美国人不午睡,大学里的课程便也从早晨八点起,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一直排到下午。记得有一个学期,我选了一门法语课,时间是周一至周四的12:00至12:50,同时我还要教一门中文课,时间是周一和周三的13:00至13:50。两节课之间只有十分钟,刚好够做两件事:去一趟厕所,再从这座教学楼跑到那座教学楼。我班上有两个美国男生穿轮滑鞋上课,有时我就请那穿轮滑鞋的替我从小卖部带一杯咖啡过来。
我租的房子里也有一台咖啡机,是使用滤纸的那种。热水浇到咖啡粉末上,再透过滤纸一滴一滴地drip到杯子里。每天早晨起来,我一边烤面包一边等着咖啡滴满杯子。杯子里的液体,起先是淡棕色,然后是深棕色,最后变成了深黑色。咖啡的浓香慢慢地弥漫开来,喝一口,味道是苦的。
我这个人睡眠偏多,效率又偏低,所以有时就免不了要依赖咖啡。但咖啡这种东西喝多了会使神经功能紊乱。记得有一次,因为赶写一篇paper,我连续奋战24小时。等到终于交卷了,可以踏踏实实睡觉了,我却又因为头疼而难以入睡。所以,在美国上学的后期,我简直是闻咖啡而色变:一闻到咖啡的香味,嘴里立刻就会涌出一股苦味儿,随之而来的便是头皮疼、太阳穴疼。
可是我又离不开咖啡。
美国超市里有卖咖啡豆的。各种咖啡豆分门别类盛放在有机玻璃(也许是白色透明塑料)做成的容器里。容器底部有个开关,跟水龙头似的。容器旁边放着纸口袋。取一个纸口袋,撑开,放在龙头下面。一拧龙头,咖啡豆就唏里哗啦地流了出来。咖啡的香味儿就是从这个区域散发出来的。通常一闻到这种咖啡味儿,我就会绕着走。不过,一旦家里的咖啡用完了,就算硬着头皮我也得往这个区域里闯。
久而久之,咖啡这种东西就成了我的生活态度的象征:明知不行,偏要勉力为之。
后来回了国。国内超市里也有卖咖啡的,但因是速溶咖啡,包装严密,不往外散味儿。有一阵,刚开张的普尔斯马特也仿照美国的形式,卖起了咖啡豆。但是不知为什么,没能坚持下去。
直到去新西兰,才又在超市里闻到了咖啡豆的香味。不过,那时我已经怀孕,不能喝咖啡了;再说,因为停笔不写,也不必喝咖啡了。也许,正是因为不必喝咖啡,才使我站在那堆咖啡豆前,倍感惆怅: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总是痛恨睡眠不足的心境里?什么时候才能做到,每天早晨一睁眼,就有一大堆任务等着自己?
呜呜,真是个贱人那!
历时两个月的英语比赛终于结束了,接下来,我该专心于自己的工作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昨天晚上我给JJ发短信,让他路过沃尔玛的时候给我买包咖啡粉回来。结果,也许是因为昨晚突降暴雨,他没能完成采购任务。看来今天我只能依靠这包速溶咖啡了。
有时候我觉得:人应该这么分类:一类是精力过盛的,一类是精力不足的。而我,显然属于后一类,只不过,我一直没有低头,一直在与命运抗争。就跟唐吉诃德抓着长矛战风车一样,鄙人我手托一杯咖啡,试图挑战有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