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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萨加的回眸

(2013-02-21 2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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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书评/序/跋

   为纪念刚离世的萨加先生,特置顶此文。回眸萨加的回眸

  读英国劳伦斯研究专家萨加的新作《为生命而艺术》,发现他是1934年生人,明年就是耄耋之年了,不禁感叹时光流水。1988年他受英国文化委员会委派来中国讲课,那时还刚过半百,金黄的卷发,白衬衫,潇洒飘逸,声情并茂地讲授劳伦斯的诗歌:Not I, not I/But the wind  that blows through me……其情景至今难忘。2001年与他在诺丁汉重逢,又聆听一次他的讲座,一晃13年流逝,他已近古稀,略显老态,但还是精神矍铄,风采依然。学养学养,其实学问也养人,能令人神清气爽。

又一晃12年,他的劳伦斯叙论随笔集出版,开卷即读到他回眸50多年前进入剑桥与劳伦斯作品结缘,以为靠研究劳伦斯拿个学位毕业,过几年就会开始更有意义的工作,但没想到居然一直深陷劳伦斯研究中,一路杰作迭出,成为世界劳伦斯研究的里程碑式人物,直到古稀之后还被诺丁汉大学聘为特聘教授,继续从事劳伦斯研究。这样的经历真是令人感慨万千,只能用淡定、笃定、命定来描摹了。

萨加从剑桥毕业后这50多年经历了英国劳伦斯研究的开拓、发展和成熟的各个阶段,其贡献时常是富有独创性的,著作包括了传记、评论、日记和照片搜集编辑、绘画研究、作品校注等,无所不包,应该说全面超越了利维斯这些先驱,因此应该是利维斯之后的一面旗帜。但他并没有以此为晋身之器,也没有在纯学术界占据泰斗地位,仅仅是凭着热爱和执著,在这个领域内以自己的方式辛勤而智慧地耕耘,其安身立命的饭碗却是利兹大学和曼彻斯特大学继续教育(校外成人教育)系的英语和文学课程导师或辅导员,这是个远离文学中心的教学岗位。

萨加的选择非常人所能理解,但他安之若素。因此他的学术头衔最高只到Reader,据说算预备教授,很多人基本就是预备到退休,因为英国大学里某个学科和方向往往只有一个教授,可说是一席难求。他自己的解释是,在1950年代英国兴起校外教育,还有个组织叫“工人教育协会”,负责校外的成人业余教育,参加这种课程的人经过考试后也有希望拿到学士学位,为广大没机会上大学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机会。萨加大学毕业找工作时遇上这样的机会,居然认为这种教育岗位“似乎专为我设置”,就欣然离开剑桥英文系,到达比山区当校外辅导员了。年轻的萨加很有一种浪漫情怀,而且这种浪漫情怀最终伴随他多年从而让他坚守这样的职业。估计在这个岗位上没有在英语系那种在学术独木桥上奋争的压力,他才能腾出更多时间从事自己喜欢的劳伦斯研究,而在英文系仅仅专门研究劳伦斯是不可能晋身为教授的,英文系不允许专业研究一个作家的人存在。萨加有所放弃,因此有所斩获。但最终还是没有善始善终。1990年代,他所执教的大学的校外教育系解散了,萨加这样的预备教授按说应顺理成章转入英文系,但英文系拒绝了这样的专家,因为英文系需要紧跟形势,开设各种流行的与后现代主义文学批评有关的课程,而不需要他这样教授经典作家作品而且是单个作家作品的教师,所以他的出路是提前退休,怅然离开曼彻斯特。

   但他半个世纪的开拓和耕耘还是最终得到了学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在被迫提前退休后他忽然感到空穴来风般地有了好事儿:得了一个劳伦斯研究终身成就国际奖并被年轻的诺丁汉大学学者们聘请为特聘教授,他终于成了教授。他幽默地说:从不相信干坐着等待就能等到喜从天降,但相信有时你放弃一切希望时还是有好事降临。

   林语堂曾说:常思前辈寻常语,乐读人间未见书。读了萨加很多学术著作,自然感到如醍醐灌顶。但恰恰是读这样的随笔文章,令我在学水之外找到了这个学者的风骨与情操,所以学者一定要写随笔才好让别人更好地认识你的内心。

   从萨加的叙述中我们能读到很多寻常但未见的人际关系事例,这些对一个学者的成长并非无足轻重,有时甚至举足轻重。

   如我们印象中的劳伦斯研究圣殿的大主教利维斯,在萨加笔下竟然也会暴露自己的人性弱点,令人意外又扼腕。仅仅因为萨加不是利维斯的学生,他这个热爱劳伦斯研究的学生就无法融入利维斯的圈子。他也就自然了解到利维斯颇为霸气的一面,在利维斯自己研究劳伦斯的经典著作《小说家劳伦斯》出版前,他听说另一个级别不高的剑桥讲师哈夫完成了一本劳伦斯专著《黑太阳》并要先于自己的著作出版,就大为恼火。萨加后来很是对利维斯有敬仰之情,甚至把自己辛苦搜集到的劳伦斯旧照拷贝给利维斯,利也感激地接受并表示将照片摆放在自己钢琴上了。他们之间有8封通信的交谊。但当年轻的萨加出版了自己的学术著作敬赠利维斯后,却没有得到任何回音,后来利维斯的夫人甚至写信给萨加说:我丈夫和我都没有印象见到过你。这对年轻的萨加是巨大的伤害。利维斯的学术高度确实令人望尘莫及,但这样的高人往往不拘小节且藐视后辈才俊,甚至在研究细节上出了错误还拒绝承认,这样的故事读后实在令人叹息无奈。萨加没能进入学术的庙堂,估计与他与利维斯的交往中出现的这些不和谐的插曲很有关系。如果当初他的学术著作获得利维斯的认可,情形或许就大不同,但萨加恐怕也就不是现在的萨加了。他现在的所有成就都是在权威和圈子之外孤独地孜孜以求获得的,没有仰仗任何权威的垂青和提携,所以更是难能可贵吧。

   当萨加挎着新式柯达相机、踏着自己的滑板嗖嗖地来到劳伦斯故乡时,这个时髦的青年或许是最早踏访这片苦难土地的少数专业学者之一。他说现在的人简直无法想象1960年代那个煤镇子的肮脏与丑陋,也因此显得镇外的乡村无比葱茏葳蕤。所以萨加最早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在劳伦斯开始写作或形成任何理念时,自然世界一定在他心中成了净洁、健全和圣洁的标准,以此来评判人类的所作所为。没有体验过大工业化时期煤镇子粗鄙龌龊的人是无法理解劳伦斯何以如此仇视工业化的腐蚀和对钱伯斯家所在的乡村为何如此热恋,进而在自己的心象图中形成了一道工业化与乡村英国的分界线,从而也就形成了他特别的审美眼光和标准,这个标准的落点是人和人心,如同他对绘画的要求:风景虽重要,但最重要的是风景中的人。劳伦斯的文学就围绕着“风景中的人”展开,最终是风景的内化与人的内心风景的外化互为表里。我在自己最早的论文中提出摧残自然和复归自然是劳伦斯文学的母题,以后所有的故事都在这个基调上奏响,也正模糊地算是这个意思,但那时是从书本到书本的理解,并没有血液中深度的认知。而现在读了萨加60年代身临其境的感悟,再次印证了我最早的信念。另一位美国传记作家卡罗1970年代造访劳伦斯故乡,惊讶地发现那里的人情世故竟然如同劳伦斯作品里所描述的一样。真正的变化是1980年代关闭煤矿之后。只要煤矿在,那种采煤方式在,人们的生存方式就不会改变,心态也大致如此。谁能想到在海外称雄的大英帝国的最中心地带还生活着这样一些与大英帝国的地位判若云泥的苦难百姓,金玉其表的英吉利内部还有这样不堪入目的自然毁灭的风景?而劳伦斯在1910年代的作品中就已经揭示出这种病态存在的“后现代性”了,如卡罗所说,劳伦斯用精准的语言和意象表现了现代文明堕落崩溃的整个过程,他起到的是“种子”的作用,这颗种子恰恰生长于工业化最为典型的英国中部丑恶的土壤中,其强烈的对比又恰恰是近在咫尺的老农业英国风景,这种对比加剧了对这颗种子的催化作用。

   萨加还告诉我们1950年代末英国青年学生如何把劳伦斯视为他们的代言人,几乎任何专业的学生书架上都有几本劳伦斯的小说,这是企鹅出版社的功劳,它获得了全部劳伦斯作品的版权,开始大规模出版。因此导致了1960年代当局对《查泰莱》一书的公诉,声势浩大地审判之,最终企鹅大获全胜,劳伦斯彻底被昭雪成为经典。萨加目睹了此次平反昭雪的盛况和悖谬,评价说:这是劳伦斯的英国发出的最后一喘,从此那个兴文字狱的、言语暧昧委婉的、阶级界线清晰的清教的英国一去不复返了。这次胜利是情势所致,是大众文化取向的胜利。但英国的性革命中其实毫无劳伦斯作品中性宗教的内涵,因此这样的胜利也就难以体现劳伦斯文学真实的价值,以至于后来的年轻人会认为那样规模的巨大审判和翻案竟显得虚张声势,毫无必要,因为在他们看来劳伦斯的性描写与色情文学的描写比简直微不足道。这正如当年愤然为查泰莱一书辩护的霍加特后来指出的那样:其实并不是审判查泰莱推动了文化的变革,而是文化变革先于那些检察官们发生了,这个事件不过碰巧成了一个社会文化变革的标志。事实证明,那次陪审团中的大多数人都对这种审判感到莫名其妙,认为根本就是大惊小怪,社会早就变了,可这些检察官还在小题大做。霍嘉特感叹:就是这些大众态度的变化使这本书自然而然解禁了。因此这次审判成了光荣的喜剧。解禁的似乎仅仅是情色描写,而湮灭的是劳伦斯作品首先是优秀的文学这样的根本。萨加当时是在庭外关注这件历史事件的发生的,他的观察与霍加特在庭内的感受是一致的。这种情境下,苦口婆心为之辩护的霍加特们与“大众文化”的关切南辕北辙,但在某一点上瞬间契合,就使得一部文学作品解禁并成为一种时代标志,如同日后柏林墙的被推倒,那些推墙的人各自心境不同,但在推墙的动作上是一致的,因为这个墙不倒,一切都无从谈起。

   萨加的历程中当然还有令人心旷神怡的很多亮点,那就是他去了劳伦斯在世界各地的故居,那些地方现在都是旅游胜地。他遍访与劳伦斯有私交的朋友,收集书信和照片,这种文学研究的确是最赏心悦目的了。劳伦斯的周游世界,为他的作品留下的丰富的衍生产品就是读者对这些地域进行实地探究--旅游。笔者怀着这种冲动,走过一些“劳伦斯景点”,对此深有感触。劳伦斯可谓“胼手胝足”地书写了他的作品啊,我们读之,研究之,也要手脚并用方可。这又与劳伦斯倡导的美与健康高度契合。

   唯一感到比萨加幸运的是,他没去过劳伦斯在澳洲的故居,而我去过西澳。相信萨加去了澳洲考察,还会有更加沦肌浃髓的叙述。

 

  (Art for Life’s Sake:Essays on D.H.Lawrence by Keith Sagar, ,CCCP, Nottingham,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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