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作为一个小学教师身份的业余作者被胡佛等文坛大腕带到大作家威尔斯家做客,劳伦斯为这个小镇杂货店主的儿子如此成功感到吃惊。他感到如果自己努力或许也行。就暗自发出一年要挣2000英镑的豪言壮语。那是小学教师年薪的20倍。他其实不知道就是挣了2000镑,也过不上威尔斯那样的富翁日子,仅仅是穷小子的幻想而已。那时的威尔斯声势盖过了肖伯纳等人,如日中天,科幻小说卖疯了都。
于是我对威尔斯的故居好奇起来,在网上狂搜了一通,终于有所收获。在福克斯通港的一座巨大的宅第是威尔斯的第一个家,确实了得。绝对豪华。如今成了英国著名的建筑遗产名录中的一个。劳伦斯看到的不是这个豪宅,而是威尔斯后来搬到伦敦城北汉普斯蒂德的17,Church
Row的联排别墅,应该是典型的英国中产阶级在城里的那种房子,外表典雅而低调,房子宽敞而实用。这样的房子应该是令劳伦斯感到艳羡的。而如果他看到福克斯通那座豪宅,估计他会崩溃。
劳伦斯那时还租住在小镇子的一户人家里,只住其中一间,穷得叮当的。以后也一辈子穷,没有自己的住房和财产。最终还是善良的威尔斯,听说劳伦斯弥留了,专程到意大利看他,并安排了艺术家给劳伦斯做了石膏脸模,然后脱胎出劳伦斯唯一的头像。当然威尔斯不喜欢劳伦斯,他是做善事。
但最终威尔斯的同时代人作家里是肖伯纳和高尔斯华绥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威尔斯没得。按说威尔斯本领过人,除了揭露社会黑暗的小说还能写科幻小说,应该比那两个要更“多才多艺”。诺贝尔奖是无情的,谁也不知道幸运地落在谁头上。不过威尔斯活得很值,成了富翁,闻名世界,英国有他的几处故居纪念地,他的家乡woking给他做了雕像,到处都张扬他,他受到了英国老乡们的热爱,这就够了。英国有点名气的作家都得到了故乡的善待,几乎到处是作家的故居纪念地,都挂了蓝牌标志,据说老舍先生在伦敦的旧居也挂上了蓝牌,受到瞻仰。所以到了伦敦,看到满大街的房子上都是蓝牌子,不是作家的,就是艺术家的和历史名人的故居,真是看不过来。这应该叫文化氛围吧?

晒晒威尔斯福克斯同故居spade house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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