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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的家 - “儿子与情人村舍”

(2007-04-08 21:07:41)
标签:

儿子与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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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bout劳伦斯

劳伦斯的家 <wbr>- <wbr>“儿子与情人村舍”

劳伦斯的家 “儿子与情人村舍”

                       黑马

英国著名作家劳伦斯的代表作小说《儿子与情人》风靡世界文坛90年,魅力至今依然不衰。小说视角独特,对人性中隐秘的“恋母情结”有深刻形象的掘入,开了弗洛依德主义在文学上的先河,成为现代主义文学的里程碑式作品。事实上,这部小说是以劳伦斯青少年时代在家乡的生活为蓝本创作而出的,小说中的“儿子”和“母亲”以及“父亲”和“女友”的形象与劳伦斯和他的父母及女友杰茜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劳伦斯的“自传式”小说。

幸运的是,这部小说的背景地还完好地保存着并开辟成了一家乡村旅社供喜爱劳伦斯作品的人实地体验这部作品。翻开诺丁汉郡的旅游手册,就能看到劳伦斯故居的广告,题目是“儿子与情人村舍”,广告词是:“著名作家童年故居,配有大花园,与开阔的乡村接壤,周边有拜伦故居等景点,一周租金125镑起价”。

这就是1890年代劳伦斯童年时居住的煤矿工人宿舍楼,位于诺丁汉附近9英里处的伊斯特伍德镇。《儿子与情人》开卷伊始就有对此地的详尽描述:

围着房子转转,看看屋前的小花园,能看到侧面花园的阴影中生着熊耳朵花和虎尾草,正面花园的阳光下盛开着各色石竹花儿;能看到每家洁净的前窗,小巧的廊檐,低矮的水蜡树篱和阁楼顶上的老虎窗。但那只是房子的外表,由此看到的是矿工的女人们布置的前厅,前厅是不住人的。人们活动的房间,也就是厨房,位于房子的尾部,对着后面一排房子乱糟糟的后花园和炉灰坑。两排房子和两溜炉灰坑之间是胡同,孩子们在此玩耍,女人们在此嚼舌头,男人们在此抽烟。”

走进这座房子,但见前厅雅致大方,钢琴,靠椅,沙发,瓷器摆设,没人会相信这是矿工之家。后面的厨房也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家庭的氛围。厨房外有了一处窄小的操作间,可以在此洗菜,进行食品粗加工,然后拿到厨房中的炉子上烧烤烹煮,这样厨房就显得更整洁美观。后院里还有压水井。楼上是三间带天窗和山墙窗的阁楼卧室。

《儿子与情人》中的很多环境描写活脱儿就是这座房子的实录。现在这所房子内景基本上是按照小说的描写复原布置的,令人身处当年的氛围中,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这样与真实血肉难解的文学的确魅力无穷。其升华的自我与现实往往吸引着人们追根求源,试图还原其本来面目。于是就有了这么多人的伊斯特伍德之行 ― 这是一种新的、积极的阅读方式。劳伦斯的文学就是在这种互动中,在这种正反方向的阅读与寻觅中不断获得新的生命活力。于是读者,伊斯特伍德,劳伦斯的作品与劳伦斯本人都从此纳入了一个能动的生命场中。

作为游客,我们可以提前预定住宿,整座房子一周的租金是125镑,比普通的正式旅店要便宜的多。如果是全家人来当然更合算。但为了保护故居,只提供住宿,这里的厨房是不允许做饭的,因此不提供餐饮,旅客要到镇上的餐馆去吃饭。

值得一提的是,劳伦斯的大部分作品的背景都有家乡实景的原形,而且这些原形都列入了“劳伦斯故乡”的文物保护工程中加以悉心保护和开发并对游客开放,走上几步就能发现一块标有与劳伦斯有关的牌子,这方圆几平方英里的“劳伦斯故乡”应该是世界上最大的个人文学博物馆了。所以住在“儿子与情人村舍”,还方便人们步行游览与劳伦斯有关的许多纪念地,如附近的另外几处劳伦斯家曾住过的房子,劳伦斯的初恋女友杰茜家的农场,饱览英国腹地的乡村和小镇景色,坐旅游车游遍诺丁汉的景点(包括著名的拜伦故居),实在比住在城里的旅店要实惠并有意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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