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杂文随笔 |
如果你到了韩国,就会发现他们的餐厅,还有很多保留了脱鞋才走进去的习惯。日本也有,不过通常给你一块牌子让你认领,韩国的则任脱任摆,没人管理。
看准了这个习惯,很多小偷穿了普通拖鞋走进食肆,打一个转,走出来后看到名牌鞋子,穿了就走。
本来不会被发觉的,其中有一个太贪心,偷了两对之后,放在附近的丛林中,又回来偷另外一双,结果给人认出,逮捕了。警察搜查此人家居,竟然看到贮存了一千七百对的高级鞋子,而且查出他是一个积犯,从前也犯过同一罪行,在五年内被判过两次刑,职业为卖旧鞋的小贩。
他通常犯案的地点还有殡仪馆,原来韩国的葬礼也是脱了鞋进行的,大厅中有上百个人来凭吊,一间殡仪馆有数十个厅,鞋子摆满地面,让此君大偷特偷。这个人被抓住后承认盗窃了三对鞋子的罪,但说他家中的那一千七百对鞋是他从旧鞋店买来转售的。
不务正业怎么有能力买那么多鞋子,警方当然知道他在撒谎,但也无可奈何。
他第一次犯罪,被判了一年半,结果是缓刑释放。第二次被罚了四千三百美金,但他偷的鞋子不被没收,而且让他拿去卖,赚回来的钱比罚款多。
为什么?告人罪要有证人呀!谁都不肯为了一双皮鞋花时间作证,也就告不进去,但白白地放走这个可恶的人,也不是办法。
最后警察想出了一个「灰姑娘方案」,那就是把那一千七百双鞋摆在一个足球场,让失主认领。为了防止混水摸鱼,需要填一表格,说明自己鞋子的尺寸和牌子。
结果四百个人出现,但也只认出九十五双,这些人都不肯作证,认领了算数。那个贼可以保留大多数的鞋,大笑四声,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