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蔡澜
蔡澜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69,994
  • 关注人气:231,807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考 虑

(2012-07-04 09:49:54)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文随笔

以往我到尖沙嘴的办公室,每天还是要经过太子道的「香港爱护动物协会」。怎么忙今早也去走一趟。
原来姚小姐是在湾仔运盛街五号的总部工作,太子道这个是分局,由她的同事带我看看。
领养处的玻璃狗笼只有九个,猫的也不多,还有一处养着些兔子。
我在电话中曾经问过姚小姐:「香港爱护动物协会为甚么不把猫狗卖给宠物店?」
「原则上我们并不赞同。」姚小姐说:「而且,我们收回来的都是大猫大狗,不是甚么名种,宠物店要的刚刚相反。」

看太子道SPCA笼中的猫狗,为数虽然不多,也有极可爱的品种,一如姚小姐所说,都已长大。
协会虽然已不收动物了,但有一项服务,那就是替人把宠物的照片贴在壁上,也有小只的,如果看了照片喜欢,协会扮演介绍人的角色,拉拢赠者和领者。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居住环境而不能养猫狗时,可以事先把照片贴在SPCA呀!这方法虽不积极,也比扔在野外好。
我是一个最反对去宠物店买猫狗的人。为求名种,也要把动物从老远运来,饱受长途跋涉之苦,罪过罪过。
宠物并非玩具。应以另一个生命对待,像小孩子一样,「领养」好过「买」。
对动物有爱心的话,大一点也不要紧,不必从小「玩」起。
爱动物出于慈善的心肠,与购买LV及 Hermes的心理不同,不必要是名种猫狗才满足。
协会是靠各界人士的捐助而生存的。太子道上那家,广告位置很显眼,租了也可以帮补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多一点收入,希望广告商考虑考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SPCA资料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