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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keso谈博客所有权及我对盈利的思考

(2006-03-16 12:01:45)
分类: IT评论
解决博客广告分成问题第一步,所有权问题。
取自IM对话,但顺序略有调整。
Kris(我): 问你一个问题,你认为博客是个个人空间还是个公共空间。
keso.hb: 是个人的开放空间,既有私人性,也有公共性。
Kris: 真的啊?我说是个公共空间,但是具有个人权利。
keso.hb: 公共空间怎么会有个人权利?
Kris: 就是啊,现在想想我糊涂了,那博客是私有财产么?
keso.hb: 内容是私有的。
结论:博客作为财产,主要的财产权是个人的。
 
解决博客广告分成问题第二步,要不要分成的问题。
Kris: 那我们跟BSP是什么关系?
keso.hb: ……最早的时候,大家都是公社社员,没有私有财产,生产生产的粮食都是公社的,现在已经包产到户了,粮食是咱们自己的,还用交公粮的方式对待包产到户的农民,就错了。
结论:那是肯定要分成地,而且大头归俺们花花草草。
 
解决博客广告分成问题第三步,怎么分成的问题。
这个问题keso最近谈太多,所以没和他在IM里谈,前面有一点涉及但是谈话记录都丢了,先说我的思考:
1。名博,比如徐静蕾那样,还有其他点击已经超百万的,基本上已经有了广告价值,新浪可以用买断的方式经营。
2。较少点击率的,比如我这种,要么等等看,心急的同学可以采用捆绑式加入这个队伍,比如几个十几万的联合起来能过百万,然后大家按点击数的比例分帐。
3。博客不仅仅是个媒体。博客的盈利模式中,我认为广告只是很小的一个部分,不过在现在看起来是个初期的捷径。就像互联网经历了从媒体到服务的变化,博客也有这个变化,因为有太强的互动性,所以用作服务工具是非常好的。
 
说到博客的未来发展,我认为成功的博客,除了是一门文学的艺术(keso不承认自己是文学与keso谈博客所有权及我对盈利的思考),更重要的还是一门链接的艺术。
Kris: 网络是一门链接的艺术
keso.hb: 弄成文联或作协那样的机构
Kris: 那能叫机构吗
keso.hb: 那叫啥?地下组织?
Kris: 那是一个台上握手台下踢脚的组织(文联GG别生气哦,就是形容这个组织不够我想象的紧密或者功利而已)
keso.hb: 哦
Kris: 博客必须把自己当成一个机构
keso.hb: 人本来就是分群的,同是IT的,也不都一条心
Kris: 但是未来一个机构化的博克就会战胜一个文学化的博克
keso.hb: 你的想法不错,但谁来组织呢?
Kris: 不仅博克要联合,自己把自己也要当机构

后面不宜引用拉,不然没准犯political的错误……当然俺们只是说如果对那些过敏地特政治(不是正直)地同志,会认为是错误。大意就是联合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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