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名人时代的名节问题
(2009-10-20 18:26:39)
前几天,我国首创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正式公布,舆论反响强烈。名人哪个国家都有,利用名人身份收受贿赂,似乎在我们周围更甚。有了这个新罪名,对于约束名人不无震慑意义。不过,名人(非官员)利用其影响力犯罪绝非仅仅是受贿,还可能利用其名人身份招摇撞骗。名人又分作准名人、名人和后名人。尚未真正成名的准名人,在其事业上升阶段,其欲望的指向比较单一,还不具备徇私舞弊的条件;摇身变成了名人,功成名就之时,利用其身份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获取不法收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诞生的重要原因。不过,还有一种过气名人(明星),虽然退出了他们的事业“大舞台”,但他们还在相关领域公开活动,其名气虽大不如前,其影响力依然不可小觑。有的明星,退休前一板正经,给人以谦谦君子的形象,及至退了休,到地方小江湖上继续表演,给人的感觉俨然换了个人,丝毫不避讳谈钱,其贪婪的言行让人大跌眼镜。有的过气名人,在力保名气热度的同时拼命的同时,不忘将这点仅存的名气投资商海,不惜用名气去换取他人的信任,进行诈骗。这类名人,我们不妨称作“后名人时代”。
后名人时代的名人,更应珍惜多年打造的形象品牌。如若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形象,到头来只能落个身败名裂的结局。央视《焦点访谈》原主持人方宏进就是个典型。他因涉嫌诈骗被拘留已取保候审。18日,记者从东方卫视了解到,方宏进在央视时便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最初投拍一些影视剧,但是十多年来也从来没见到公司拍摄的影视剧播出或者上映,后来可能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方的公司兼做贸易。(《新京报》10日19日)
名是个好东西,所以从古到今每天都不乏追逐成名成家者;利也是个好东西,才有众多的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之徒。问题在于,名利虽好,怎奈资源有限,既不可均享,也无法均分,更难兼得。意识到了这一点,名人知足,富人满意,可以各得其所。不知足,利用名人头衔去从事不法的勾当,利用钱财去贿赂他人,最终遭殃的还是自觉。后名人时代的名人以及当红名人,如果不能自尊自爱,成为名利的俘虏,后果难料。
对公众而言,名人(哪怕是后名人时代的名人)的外衣只要还披着名人身上,信息不对称让他们无法知晓名人的底细,上当受骗就不全然是他们的错。这样一来,除了法律约束名人的言行,名人自己更应洁身自好,给后人留点肯定的资本。如若不能,以为自己的小聪明可以欺骗世人,小阴谋可以得逞一时,没法永远欺骗世人。以方宏进来说,“在焦点访谈天天打假,结果把自己打进去了。”把方宏进自己打进去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过分膨胀的私欲。在方宏进诈骗新闻的跟帖中,热传白居易的《放言》:“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的确,“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名人是不是货真价实,还得靠时间老人来鉴定。名人,不妨将这两句诗文当作做人的座右铭吧!
新闻链接:http://ent.ifeng.com/idolnews/mainland/detail_2009_10/19/132947_0.shtml
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10-19/XiKePingLun-HouMingRenShiDaiDeMingJieYeYaoBa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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